轰轰烈烈的济南市拆违行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好像从国家开始创建卫生城市以来这是最犀利的一次,让市民看到的是政府开始面对自身进行检查,从基层街道办抓起,攻坚克难拆除了不少以老大难的违章建筑,作为基层市民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对本次拆违感触良多,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作为拆违不应该是凭着一封李铁柱的信而促成,早在李铁柱先生写信前,不少市民通过12345热线,舜网12345,等方式,不断对违章违建现象投诉,为什么没有引起重视?如果不是王文涛书记收到信件又恰逢创城时,违建还要拖多久?
在济南的街道上,那些原本属于人行道的地方拔地而起的违建门头房,那些破墙而开的商店比比皆是,很大一批是违建,如何通过审批的?谁在为违章违建大开绿灯,难道仅仅是违建业主吗?凡是门头几乎都把货物摆在外面占了大面积的公共用地,从而形成实际占道,这么多年了这种现象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既然有法律有规矩,那么需要的就是街道管理者的管理!这么多年了是如何管理的?
其实早在96年济南市就强调退路进厅还路于民,至今如何呢?占街占小区的集市依旧霸道的存在着,都是由“谁”在暗箱操作?从国家规定工商部门退出市场管理以来,却层出不穷的变换着管理者,有的是由街道管理部门设立,有的是利用公司的名义接管,一条条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街道被堂而皇之的建立起农贸市场或者商街。没有一条符合商务部发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
举个例子;民族大街“市场”着火几次,死亡一人,救火车无法快速进入,绕道经八路9号院才得以扑灭,违章集市占据市民主要出行街道,救火,救护,消防等通道严重被堵,建立门头2层不算,还把原本的人行道改建成简易商铺出租,脏乱差,有照片为证,由鹏程公司管理承包,由南到北往后北面门头房每年6--3左右万不等,人行道改建的简易棚2.6万,我们不禁要问,这些收入都去了何方?街道管理部门不知情?里面有没有利益牵扯?街道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这项规定吗?如果有那街道办事处可是发财了,随便划出一点地方就是租金,不用考虑居民的环境和绿色通道,下呈上批,打这方便市民名义,就能换钱!这种老子管儿子的方式,叫百姓如何监督?
还是以民族大街集市为例,在人口原本就拥挤的开放式小区,外来人口拖家带口亲戚连亲戚,导致集市周围人口暴涨,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他们的生活住宿停车等,你们是如何解决的?还不是靠着违建出租房,把商贩的车辆停在居民原本就不宽裕的街道上,院落里。人为造成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停车出行,消防生命等通道被堵塞。迫使原住市民逐步逃离,笔者询问过不少搬走的邻居,原因就是拥挤不堪,脏乱差,回家没地方停车,上班出不去下班进不来,凌晨两三点钟就有商贩的机动车发动,送货出货的奔流不息,居民的住宅成了商贩们的仓库,商贩的孩子在宿舍区来回吵闹噪音不断,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导致三四班的同志无法休息,发生打架纠纷现象。
民族民权违法集市仅相隔百米,像这种情况持续了20年,街道办事处和市中区的领导是不知情还是有意纵容?这不是懒政不作为是什么?对有人收费没人管理,导致命案只字不提,从民族大街到乐山小区短短两站公交车的距离约500米5个集市涉及两个街道办事处(同属于市中区),民权(见过小经六路延伸至民生大街),妇幼保健院,胜利大街(后因拆迁而消失),乐山小区5个占街集市,如今随着那一刀之威,民权占道的闹剧结束,而同样占街道的民族大街却屹立不倒,两条街道同样违法,却命运不同说明了什么?西安出现过被买卖的人行道(央视专题报道)济南却有民族大街承包建立违法集市的闹剧,为了敛财花样百出,没有任何解释。感谢那一刀捅破了遮羞布。可笑的是市中区在济南市一季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获得一等奖,紧接在第二季度就出现了民权大街伤人案,记者大量报道,违建林立,脏乱差,市民行路难回家难的情况。这是啪啪打脸节奏啊,究竟打了谁的脸?
如果不是因为不法商贩和驻地居民发生冲突,而引发命案,那么民权大街的占街建集,堵塞居民回家和生命通道的不合法现象还要维持多久?没有那一刀违章集市至今还会存在(早在2005.06年就不断有驻地居民进行反映民权民族大街占街建集行为,可是都是泥牛入海,直到2017年4月发生命案,才引起重视,不得不拆),现在又忙不迭的把民权民族两个不法集市合二为一,使得原本就拥挤不堪的民族大街违法集市更加的雪上加霜重现了民权大街的现象,街道上院落里停满了菜贩子的农用车,三轮车,五菱,长安等箱货车辆,垃圾满地随地大小便现象更是随处可见,居民苦不堪言!
在电视台新闻中主持人用词是民族大街是正规集市,可笑总是伴随着无知,民权占街是违法,泉城路门头房吉祥商街占街违章,民族大街同样是占街建集如何就成为正规集市了呢?难道说上级部门同意的就合法了吗?任何地方性法规和临时性的管理条例都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难道不懂?对街道办的违建,实行选择性拆违或者变向保护,这让民权吉祥和一些被以违建名义拆除的集市,商街的商户和居民违建情何以堪?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要如何解答才能合理服众?同在济南不应存在两种待遇!(泺源街道办在民族大街的办公场所正是当初他们以违建之名拆除的原科技街的平房门头房,又接着在违建的原址上建起来更大更高的办公场所,究竟谁才是街道违建的始作俑者?)
这种在权利部门和不作为的官员们遮掩下,被催肥的马路市场迅速的膨胀延伸,蚕食市民的生命消防和出行的道路及空间,脏乱差噪音严重破坏了生活环境,还被美其名曰:方便市民的菜篮子。承包国家街道,变更街道使用用途,导致市民出行难,上班难,停车难,救命难,救火难,是合情?合理?还是合法?建立集市前有没有做充分的调研?听取过民意?利用手中权力与民争路,违法集市影响不到的一部分百姓确实感到了方便,但是集市中居住的居民无疑是在痛苦中挣扎和愤怒,诉求合法途径无人理会,违法集市主办审批方是一级政府,这种关系让百姓望而生畏无所适从,长此以往戾气岂能不攀升!像这种方便一部分人同时祸害了一部分人的集市已经违法,就应该坚决取缔。菜篮子工程应该是政府的一项惠民便民的好的政策,具备公益性,是不应该收或者少量收取费用的,这二十多年不算短,也收费不少,都用到了什么地方?这种收费是怎么通过审计的?区财政是怎么处理的?不会没有个交代吧?
一边哭着喊着为解决市民停车难,行车难,道路被堵而大表决心,一边又大肆掠夺街道获取不当利益,当面是人背后做鬼,奉劝某些管理本门,慎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约束自己的行为,百姓不傻也不瞎,民意不可欺;切莫掩耳盗铃!不要把经念歪了,像民族大街违建商街这种拉惠民大旗作虎皮,以公司和街道合作名义建立的集市圈地乱民,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其心可诛!
街道招商还是招伤?伤的无疑是居住在集市周围的居民;而获得利益的无疑是街道管理者,像这种建集利益全归他们,建集负面成本全由居民承担的现象,必须应该纠正。占街集市理应拆除还路于民!拆除违建集市建立社区超市,方便市民生活,更利于管理和保证放心菜和食物的质量,农村大集市已经远远落后和不适应济南市省会形象了应该退出的舞台了,先斩断集市利益,才能办好社区超市,从而更好的管理。
民族大街原本是一条很宽的马路,公交车完全可以通行,直通经十和经八.九路,也可为居民停车场和健身场所来方便居民,有效的解决济南市现在面临停车难和全民健身等问题。
经历几次济南市创城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和体会到什么叫;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只有创城时我们也才能看到街道管理人员忙碌的身影,这些在平时是难得一见的,什么社区文明公约教育,什么社区道德法律普及教育,通通没见过,靠驻地百姓隐忍,换来的暂时的平静,迟早要爆发,又何谈素质?何谈文明?官商勾结和谐的吃街道,市民和谐的被吃,被吃者还不能说又何谈公平,何谈公正!
总之,创城不是面子工程,更不应该成为干部的政绩,恰恰说明了平时工作不到位或者说懒政换来的一次大返工,主要干道干净,小区内街道却脏乱差,不要让济南创城插上驴粪蛋子,外面光的大旗!济南市的形象和街道的管理部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几年一次的创成或者偶尔一次的严管,不足以治理济南市的街道混乱现象,各单位各部门应该做好平时工作,齐抓共管,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先公后私这样才可以服众,才更有说服力!
对本次拆违感触良多,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作为拆违不应该是凭着一封李铁柱的信而促成,早在李铁柱先生写信前,不少市民通过12345热线,舜网12345,等方式,不断对违章违建现象投诉,为什么没有引起重视?如果不是王文涛书记收到信件又恰逢创城时,违建还要拖多久?
在济南的街道上,那些原本属于人行道的地方拔地而起的违建门头房,那些破墙而开的商店比比皆是,很大一批是违建,如何通过审批的?谁在为违章违建大开绿灯,难道仅仅是违建业主吗?凡是门头几乎都把货物摆在外面占了大面积的公共用地,从而形成实际占道,这么多年了这种现象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既然有法律有规矩,那么需要的就是街道管理者的管理!这么多年了是如何管理的?
其实早在96年济南市就强调退路进厅还路于民,至今如何呢?占街占小区的集市依旧霸道的存在着,都是由“谁”在暗箱操作?从国家规定工商部门退出市场管理以来,却层出不穷的变换着管理者,有的是由街道管理部门设立,有的是利用公司的名义接管,一条条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街道被堂而皇之的建立起农贸市场或者商街。没有一条符合商务部发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
举个例子;民族大街“市场”着火几次,死亡一人,救火车无法快速进入,绕道经八路9号院才得以扑灭,违章集市占据市民主要出行街道,救火,救护,消防等通道严重被堵,建立门头2层不算,还把原本的人行道改建成简易商铺出租,脏乱差,有照片为证,由鹏程公司管理承包,由南到北往后北面门头房每年6--3左右万不等,人行道改建的简易棚2.6万,我们不禁要问,这些收入都去了何方?街道管理部门不知情?里面有没有利益牵扯?街道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这项规定吗?如果有那街道办事处可是发财了,随便划出一点地方就是租金,不用考虑居民的环境和绿色通道,下呈上批,打这方便市民名义,就能换钱!这种老子管儿子的方式,叫百姓如何监督?
还是以民族大街集市为例,在人口原本就拥挤的开放式小区,外来人口拖家带口亲戚连亲戚,导致集市周围人口暴涨,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他们的生活住宿停车等,你们是如何解决的?还不是靠着违建出租房,把商贩的车辆停在居民原本就不宽裕的街道上,院落里。人为造成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停车出行,消防生命等通道被堵塞。迫使原住市民逐步逃离,笔者询问过不少搬走的邻居,原因就是拥挤不堪,脏乱差,回家没地方停车,上班出不去下班进不来,凌晨两三点钟就有商贩的机动车发动,送货出货的奔流不息,居民的住宅成了商贩们的仓库,商贩的孩子在宿舍区来回吵闹噪音不断,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导致三四班的同志无法休息,发生打架纠纷现象。
民族民权违法集市仅相隔百米,像这种情况持续了20年,街道办事处和市中区的领导是不知情还是有意纵容?这不是懒政不作为是什么?对有人收费没人管理,导致命案只字不提,从民族大街到乐山小区短短两站公交车的距离约500米5个集市涉及两个街道办事处(同属于市中区),民权(见过小经六路延伸至民生大街),妇幼保健院,胜利大街(后因拆迁而消失),乐山小区5个占街集市,如今随着那一刀之威,民权占道的闹剧结束,而同样占街道的民族大街却屹立不倒,两条街道同样违法,却命运不同说明了什么?西安出现过被买卖的人行道(央视专题报道)济南却有民族大街承包建立违法集市的闹剧,为了敛财花样百出,没有任何解释。感谢那一刀捅破了遮羞布。可笑的是市中区在济南市一季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获得一等奖,紧接在第二季度就出现了民权大街伤人案,记者大量报道,违建林立,脏乱差,市民行路难回家难的情况。这是啪啪打脸节奏啊,究竟打了谁的脸?
如果不是因为不法商贩和驻地居民发生冲突,而引发命案,那么民权大街的占街建集,堵塞居民回家和生命通道的不合法现象还要维持多久?没有那一刀违章集市至今还会存在(早在2005.06年就不断有驻地居民进行反映民权民族大街占街建集行为,可是都是泥牛入海,直到2017年4月发生命案,才引起重视,不得不拆),现在又忙不迭的把民权民族两个不法集市合二为一,使得原本就拥挤不堪的民族大街违法集市更加的雪上加霜重现了民权大街的现象,街道上院落里停满了菜贩子的农用车,三轮车,五菱,长安等箱货车辆,垃圾满地随地大小便现象更是随处可见,居民苦不堪言!
在电视台新闻中主持人用词是民族大街是正规集市,可笑总是伴随着无知,民权占街是违法,泉城路门头房吉祥商街占街违章,民族大街同样是占街建集如何就成为正规集市了呢?难道说上级部门同意的就合法了吗?任何地方性法规和临时性的管理条例都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难道不懂?对街道办的违建,实行选择性拆违或者变向保护,这让民权吉祥和一些被以违建名义拆除的集市,商街的商户和居民违建情何以堪?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要如何解答才能合理服众?同在济南不应存在两种待遇!(泺源街道办在民族大街的办公场所正是当初他们以违建之名拆除的原科技街的平房门头房,又接着在违建的原址上建起来更大更高的办公场所,究竟谁才是街道违建的始作俑者?)
这种在权利部门和不作为的官员们遮掩下,被催肥的马路市场迅速的膨胀延伸,蚕食市民的生命消防和出行的道路及空间,脏乱差噪音严重破坏了生活环境,还被美其名曰:方便市民的菜篮子。承包国家街道,变更街道使用用途,导致市民出行难,上班难,停车难,救命难,救火难,是合情?合理?还是合法?建立集市前有没有做充分的调研?听取过民意?利用手中权力与民争路,违法集市影响不到的一部分百姓确实感到了方便,但是集市中居住的居民无疑是在痛苦中挣扎和愤怒,诉求合法途径无人理会,违法集市主办审批方是一级政府,这种关系让百姓望而生畏无所适从,长此以往戾气岂能不攀升!像这种方便一部分人同时祸害了一部分人的集市已经违法,就应该坚决取缔。菜篮子工程应该是政府的一项惠民便民的好的政策,具备公益性,是不应该收或者少量收取费用的,这二十多年不算短,也收费不少,都用到了什么地方?这种收费是怎么通过审计的?区财政是怎么处理的?不会没有个交代吧?
一边哭着喊着为解决市民停车难,行车难,道路被堵而大表决心,一边又大肆掠夺街道获取不当利益,当面是人背后做鬼,奉劝某些管理本门,慎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约束自己的行为,百姓不傻也不瞎,民意不可欺;切莫掩耳盗铃!不要把经念歪了,像民族大街违建商街这种拉惠民大旗作虎皮,以公司和街道合作名义建立的集市圈地乱民,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其心可诛!
街道招商还是招伤?伤的无疑是居住在集市周围的居民;而获得利益的无疑是街道管理者,像这种建集利益全归他们,建集负面成本全由居民承担的现象,必须应该纠正。占街集市理应拆除还路于民!拆除违建集市建立社区超市,方便市民生活,更利于管理和保证放心菜和食物的质量,农村大集市已经远远落后和不适应济南市省会形象了应该退出的舞台了,先斩断集市利益,才能办好社区超市,从而更好的管理。
民族大街原本是一条很宽的马路,公交车完全可以通行,直通经十和经八.九路,也可为居民停车场和健身场所来方便居民,有效的解决济南市现在面临停车难和全民健身等问题。
经历几次济南市创城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和体会到什么叫;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只有创城时我们也才能看到街道管理人员忙碌的身影,这些在平时是难得一见的,什么社区文明公约教育,什么社区道德法律普及教育,通通没见过,靠驻地百姓隐忍,换来的暂时的平静,迟早要爆发,又何谈素质?何谈文明?官商勾结和谐的吃街道,市民和谐的被吃,被吃者还不能说又何谈公平,何谈公正!
总之,创城不是面子工程,更不应该成为干部的政绩,恰恰说明了平时工作不到位或者说懒政换来的一次大返工,主要干道干净,小区内街道却脏乱差,不要让济南创城插上驴粪蛋子,外面光的大旗!济南市的形象和街道的管理部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几年一次的创成或者偶尔一次的严管,不足以治理济南市的街道混乱现象,各单位各部门应该做好平时工作,齐抓共管,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先公后私这样才可以服众,才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