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水”屡屡被盗取,很多人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据来自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消息:从2016年至今,他们协同郑州市公安行政执法警察支队和市行政执法部门共处理消火栓盗用80起,行政拘留4人。
“很多人是不知道消防栓里的水不能随意使用,有些人知道,但是就是不好抓现行。”据供水监察大队的代理队长金嵩介绍,这80多起案件,很多是用于洒水降尘,还有一些是市政顶管作业、绿化、雨污水施工改造等方面。
金嵩说,这些案件的发生,跟很多人的意识有关,不知道私自取用消火栓用水属于盗窃行为,按照新的《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相关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他附属设施上接管取水,非因消防演习、灭火擅自动用公共无表消火栓取水;擅自改装、复装、迁移、启闭或者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责令补交水费并处以应交税费的一至三倍罚款。案值超过一定金额,不仅要行政拘留甚至还会触及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