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屯吧 关注:64贴子:821
  • 5回复贴,共1

坡岗村的王启兴借多人钱不还,各位妹子千万不要嫁给他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借多人钱不还,要钱不要脸,宁愿自己被曝光的骗子王启兴(相片见图),他的QQ是630436096,手机号码是15186572656,微信号:wxid_15186572656,王启兴因为长得黑,喜欢别人叫他“非洲”,贵州省兴义市郑屯镇屯坡岗村人。


1楼2017-05-15 02:02回复
    王启兴他曾在兴义一中就读高中(未毕业),现在在兴义市星歌会KTV做外围部经理,他曾经学过中药治疗。其实,王启兴就是一个借钱不还的大骗子,而且是借多人钱不还的骗子,也是骗财骗色的骗子,典型的人渣和老赖,他的父母亲怎么就生了他这么个**,尽给他父母亲和老祖宗丢脸。若知具体内容,请大家直接百度他的QQ和电话或是继续往下看,谢谢!


    2楼2017-05-15 02:03
    回复
      今年4月底,我知道王启兴居然借同学罗先生的钱不还后,我就感觉王启兴这个大男人是**长在的,麻辣隔壁的,他有手有脚,居然是个连自己也养不起没鸟用的窝囊废,他他妈的没鸟用,老子最恨王启兴这种借同学、朋友钱不还的人渣和**,于是决定帮罗先生催回借款。我先查看了王启兴QQ空间信息,看到有人在其空间骂他借多人钱不还,骗财骗色等等,但那好像是王启兴在温州发生的事,后来我再查到王启兴的工作单位星歌会的电话,然后打电话查实确有王启兴这个人在星歌会做外围部经理,我告诉他们以后招人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招的,招人也要看清人品和素质,招人进来也要看清人,像王启兴这种借多人钱不还的骗子和老赖招他进来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还让其劝王启兴尽快还钱给罗先生,否则2天后我要对其电话进行骚扰。因为一直没啥反应,5月6日我开始对王启兴工作单位星歌会的电话进行不断骚扰,他和单位的多位同事电话联系了罗先生,星歌会的人也都知道王启兴是借钱不还的骗子而受影响,我就是要所有他的同事都知道王启兴是借同学钱不还的骗子和人渣。可是王启兴要钱不要脸,当时说还钱一直也没有还,他的手机也一直被骚扰。按他的意思是要罗先生直接去星歌会拿钱,这怎么可能呢?于是一直僵持着到现在没有给。
      王启兴这个没有良心的**,当初罗先生那么相信他,结果好心没好报,找他要钱一直赖着不还。我事先也告诉过王启兴,如果拒不还钱,就将他借钱不还的骗子行为发在网上曝光和人肉。可是这个要钱不要脸的**,烂人一枚,宁愿在网上曝光,根本不在乎自己人格、尊严和声誉,真是不知廉耻。相信骗子人人可恨的,今天曝光王启兴的骗子行为,都说人要脸树要皮,我要让大家看清这个人渣的丑恶嘴脸,也请大家用屁股来一起耻笑和谴责这种要钱不要脸,没有良心和道德的王八蛋、龟儿子。也请大家将此曝光链接相互转发,让更多人来看他的笑话,让更多的人知道他是一个借多人钱不还的骗子。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不管你和王启兴现在是同事、朋友还是老乡关系,不管你们现在关系多好,你都不能借钱给他,因为他这人说话根本不算数,他只是个骗子。从发生在罗先生身上这一件小事,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和素质。那怕你们现在的关系多好,等分开实以后关系慢慢变淡化,一切已事过境迁,借出去的钱他这个人就不再想还了,切记。


      4楼2017-05-15 02:04
      回复
        (注:1、打击骗子,恳求帮助,欢迎大家积极举报骗子的相关信息,对于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本人万分感谢,并绝对为你保密。2、王启兴因拒不还钱,他的手机一直被呼死你骚扰,现设为所有陌生人无法呼入。3、因事先通知到王启兴知晓,如拒不还钱会将与他相关的多人一起曝光在网上,这是骗子的选择,要怪就怪骗子借钱不还吧。以下人员分别是王启佳及其老婆,还有王启兴此前的女友。)




        5楼2017-05-15 02:06
        回复
          看吧,有人在骗子王启兴的空间骂他借多人钱不给。


          6楼2017-05-15 02:07
          回复
            罗先生就打电话联系王启兴,他开始接电话说缓几天暂时没钱,后面再打电话给王启兴就不接了,连续打了5个月电话,基本都是通,王启兴就像他妈的全家死完了一样就是不接。王启兴也知道2017春节前罗先生会去到他家里要,当时他给的理由是他刚坐牢出来手里没钱,说这段时间没接电话是因为电话一直是他的兄弟帮他养卡的,他在牢里,罗先生他妈的居然相信了!!!!!年后王启兴确实通过微信给罗先生转账过500元,剩下1000元的又是说缓几天,然后至今没有打通电话过,有这样的同学让人心寒,是一种悲哀。在这件事之后,经过打听才知道,王启兴之前也是借过多人的钱,发生过类似的情况!罗先生将王启兴当兄弟,友情的借款给他,可是王启兴最后玩这出,真他妈的不是人。


            10楼2017-05-15 02: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