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实名举报信
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我们是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马路头村的普通群众。现举报我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崔锦耀,崔锦耀任职以来,侵占公利、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违法出卖村集体土地和山岭;违反我国《殡葬条例》私自建造“活人墓”,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
一、 关于崔锦耀涉嫌的犯罪事实及线索
(1) 、自1995年至今,崔锦耀任村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共5届,长达23年之久。从1995年3月至1999年2月任马路头管理区主任,1999年3月至2017年连续2届任马路头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支部书记。
自1995年至2017年4月,崔锦耀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同意情况下,私自将村集体拥有的牛拦岭公路以南、灰厂路到木梨村及山岭脚的土地大约150亩非法卖断给崔中汉使用期40年,收取现金人民币9万元,本次出让土地并没有在土地交易所挂牌进行,更没有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此笔土地出让费9万元被崔锦耀巧立名目给贪污了。
2009年崔锦耀再次使用同样手段把村集体的牛栏岭大约450亩(此岭原种植树林)土地卖断70年给崔文林,只收取区区的38万元;崔文林把山岭中的树木卖给外乡人砍伐,从中净收益200多万元,后来经我们了解得知,崔文林所得净收益按30%回报给崔锦耀。2007年,崔锦耀把浮山岭的树林(包括农田共1000亩)卖给崔中汉,只是区区的48万元,这笔款又被崔锦耀下格了。
(2)、2007年,市、县政府支持农业发展,专门拨款40万元人民币给马路头村委会,建造坡仔洞的农用设施及购买抽水机之用,崔锦耀从中弄虚作假,只修建一条约500米的水沟,实际支出不到3万元,余款三十多万元再次流入崔锦耀的私人腰包。
(3)、2006年茂名市政府响应国家号召,支援革命老区农村改造,特别拨款12万元作为村委会门前道路及广场门口硬底化路面铺建。崔锦耀只在广场门口使用石粉填平路面,并且使用红砖建成几个花基,种植几棵风景树,总支出不超过1万元,余款又被崔锦耀贪污掉了。
(4)、2005年崔锦耀以村委会名义征用农田作为宅基地卖给村民,征用费只给农户每亩5万元,然后转让给村民建楼房按每平米1000元计算,共建有8栋楼房获利超80万元,此次转让出卖土地同样不交缴国家规定税费、不入村委会收支明细账,被崔锦耀作为个人生意收入侵吞了。
(5)、2012年至2017年,崔锦耀把村委会门口地皮及蓝球场和原大队办公民房推倒一间,蓝球场作为宅基地按39万元卖给程伟强;原大队办公民房地皮按20万元卖给王建坤(正在施工建楼房),二项收入达59万元村民不知去向,我们有充分理由证实此款被崔锦耀中饱私囊了。
(6)、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崔锦耀将个人及家庭使用的小轿车(粤KS699、粤K70303)的燃油费共31292.87元在村委会设账进行报销。
另外:据知情人爆料,自2005年至2009年,崔锦耀授意村委会有关人员在申报农业补贴账目上虚报田亩面积、伪造材料,骗取国家下拨求助款及种子补贴款等相关款项,另立账本专供崔锦耀挥霍。
二、 村书记不信马列,信风水,非法建造“活人墓”
(1)、2016年12月,崔锦耀父亲崔育万因病去世,崔锦耀雇请风水师看中本村的一处山头(山岭名:龙过脉),此山种植防风林(树名楸树),崔锦耀为了父亲在地下显灵,保佑子孙后代官位代代相传,毁灭楸树达5百多株,建造豪华墓(附图),此墓拜台空地达500平方米,崔锦耀还毁林修一道路直通此墓拜台。崔锦耀另请勾机毁林挖一水沟直通此墓拜台。
(2)、2017年3月13日夜,崔锦耀雇请风水师看中村委会的山岭(山岭名:尽督岭),崔锦耀听信风水师的花言巧语,为了在第二天修造“活人墓”前放火旺一下,崔锦耀雇请社会闲散人员放火烧山,烧毁山林达15亩以上,烧毁楸树达一万多株,附近到处可见枯死树木,空气随风飘着烧焦味。
三、由于村民实在无法忍受崔锦耀的违法乱纪行为,多次到上级政府进行上访,反映真实情况。2010年10月20日电白县纪委对崔锦耀的违纪作出严重警告处分,电白县纪委避重就轻查处崔锦耀一些违纪问题,没有对崔锦耀的贪污疑点和猫腻继续查处。2010年1月崔锦耀被霞洞镇党委免去马路头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也属子乌虚有之事。
特别讲明一点,村委会大楼建设费属于原管理区石场承包费收取所得和政府拨款26万元所建成。
以上我们所提供的情况,均为事实,并完全经得起上级政府部门的调查核实,并愿意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衷心希望并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将贪官污吏、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还村民一片蓝天。
①村民代表签名:
2017年 5月15日
②联名实名举报人签名(附后):
③电纪审〔2010〕16号(附后):
④活人墓图片6张,村委大楼图片2张(附后):
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我们是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马路头村的普通群众。现举报我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崔锦耀,崔锦耀任职以来,侵占公利、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违法出卖村集体土地和山岭;违反我国《殡葬条例》私自建造“活人墓”,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
一、 关于崔锦耀涉嫌的犯罪事实及线索
(1) 、自1995年至今,崔锦耀任村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共5届,长达23年之久。从1995年3月至1999年2月任马路头管理区主任,1999年3月至2017年连续2届任马路头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支部书记。
自1995年至2017年4月,崔锦耀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同意情况下,私自将村集体拥有的牛拦岭公路以南、灰厂路到木梨村及山岭脚的土地大约150亩非法卖断给崔中汉使用期40年,收取现金人民币9万元,本次出让土地并没有在土地交易所挂牌进行,更没有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此笔土地出让费9万元被崔锦耀巧立名目给贪污了。
2009年崔锦耀再次使用同样手段把村集体的牛栏岭大约450亩(此岭原种植树林)土地卖断70年给崔文林,只收取区区的38万元;崔文林把山岭中的树木卖给外乡人砍伐,从中净收益200多万元,后来经我们了解得知,崔文林所得净收益按30%回报给崔锦耀。2007年,崔锦耀把浮山岭的树林(包括农田共1000亩)卖给崔中汉,只是区区的48万元,这笔款又被崔锦耀下格了。
(2)、2007年,市、县政府支持农业发展,专门拨款40万元人民币给马路头村委会,建造坡仔洞的农用设施及购买抽水机之用,崔锦耀从中弄虚作假,只修建一条约500米的水沟,实际支出不到3万元,余款三十多万元再次流入崔锦耀的私人腰包。
(3)、2006年茂名市政府响应国家号召,支援革命老区农村改造,特别拨款12万元作为村委会门前道路及广场门口硬底化路面铺建。崔锦耀只在广场门口使用石粉填平路面,并且使用红砖建成几个花基,种植几棵风景树,总支出不超过1万元,余款又被崔锦耀贪污掉了。
(4)、2005年崔锦耀以村委会名义征用农田作为宅基地卖给村民,征用费只给农户每亩5万元,然后转让给村民建楼房按每平米1000元计算,共建有8栋楼房获利超80万元,此次转让出卖土地同样不交缴国家规定税费、不入村委会收支明细账,被崔锦耀作为个人生意收入侵吞了。
(5)、2012年至2017年,崔锦耀把村委会门口地皮及蓝球场和原大队办公民房推倒一间,蓝球场作为宅基地按39万元卖给程伟强;原大队办公民房地皮按20万元卖给王建坤(正在施工建楼房),二项收入达59万元村民不知去向,我们有充分理由证实此款被崔锦耀中饱私囊了。
(6)、2007年10月至2010年3月,崔锦耀将个人及家庭使用的小轿车(粤KS699、粤K70303)的燃油费共31292.87元在村委会设账进行报销。
另外:据知情人爆料,自2005年至2009年,崔锦耀授意村委会有关人员在申报农业补贴账目上虚报田亩面积、伪造材料,骗取国家下拨求助款及种子补贴款等相关款项,另立账本专供崔锦耀挥霍。
二、 村书记不信马列,信风水,非法建造“活人墓”
(1)、2016年12月,崔锦耀父亲崔育万因病去世,崔锦耀雇请风水师看中本村的一处山头(山岭名:龙过脉),此山种植防风林(树名楸树),崔锦耀为了父亲在地下显灵,保佑子孙后代官位代代相传,毁灭楸树达5百多株,建造豪华墓(附图),此墓拜台空地达500平方米,崔锦耀还毁林修一道路直通此墓拜台。崔锦耀另请勾机毁林挖一水沟直通此墓拜台。
(2)、2017年3月13日夜,崔锦耀雇请风水师看中村委会的山岭(山岭名:尽督岭),崔锦耀听信风水师的花言巧语,为了在第二天修造“活人墓”前放火旺一下,崔锦耀雇请社会闲散人员放火烧山,烧毁山林达15亩以上,烧毁楸树达一万多株,附近到处可见枯死树木,空气随风飘着烧焦味。
三、由于村民实在无法忍受崔锦耀的违法乱纪行为,多次到上级政府进行上访,反映真实情况。2010年10月20日电白县纪委对崔锦耀的违纪作出严重警告处分,电白县纪委避重就轻查处崔锦耀一些违纪问题,没有对崔锦耀的贪污疑点和猫腻继续查处。2010年1月崔锦耀被霞洞镇党委免去马路头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也属子乌虚有之事。
特别讲明一点,村委会大楼建设费属于原管理区石场承包费收取所得和政府拨款26万元所建成。
以上我们所提供的情况,均为事实,并完全经得起上级政府部门的调查核实,并愿意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衷心希望并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将贪官污吏、害群之马绳之以法,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还村民一片蓝天。
①村民代表签名:
2017年 5月15日
②联名实名举报人签名(附后):
③电纪审〔2010〕16号(附后):
④活人墓图片6张,村委大楼图片2张(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