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9——“利益输出不当——产销管不分家,早晚必败光”
在中国做区域公用品牌非常艰难,因为区域公用品牌的产销管都是一体的,在一定的标准下,理论上是“人人可产、人人可销、人人可管”,诚然,这样的“大锅饭”形式,造成“公地悲剧”也就不奇怪了!甚至这样的形态愣生生的将很多具备品牌优势的地域品牌从品牌直接活活弄成了品位!
北京二锅头是品牌还是品位?
品牌!因为有牛栏山和红星二锅头作为支撑!
山西老陈醋是品牌还是品位?
品位!因为它是十几家企业共同拥有的。
如果区域公用品牌长期的品位化,必然永远都做不出品牌,这就是中国茶叶做不出品牌的根本原因,本来西湖龙井可以成为品牌,但是政府允许几十家企业同时应用,造成了行业内的坚守自盗,比如究其根由,其主要原因是制假者的主体就是西湖龙井茶产区的茶农。他们既是技术外传、所有假“龙井”的始作俑者,又是制假、贩假的参与者和既得利益者,有经验、有渠道、又有地利之便,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茶农纷纷从外地采购青叶回家,贴上西湖龙井的牌子出售。生生把一个好牌打烂了!
同样的问题,还有竹叶青,既是茶叶也是酒,造成品牌认知的混淆…
从某种意义上讲,品牌一定是私有的,当一个品牌被公有化,这个国家都就无法做成品牌!
同样的问题,在国外就很难被发现,比如日本的一村一品采用的是政府+农户+行业协会+品牌专业管理机构:
政府投入:财政支持、信息服务、知识产权监控
农户:负责具体的生产
行业协会:监督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
品牌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品牌的推广、宣传、营销等工作
正是这样合理的组织架构,诞生了像松阪牛、宇治茶、夕张甜瓜、博多大葱等众多享誉世界的品牌!
比如新西兰奇异果产业从1904年开始一直到1988年,均处于自发、松散的种植、销售时期。20世纪后半期,三大问题导致新西兰奇异果产业遭受重创,濒临全军覆没:
一是果农各自为政的经营模式。
二是美国等国的反倾销政策,使得奇异果受到出口抵制。
三是国际市场推广的巨大费用支出和营销失利。
为了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1988年,新西兰2000多户果农在政府的协助和配合下,纷纷注销了各自经营了数十年的品牌,组建了一个统一的销售窗口——“新西兰奇异果营销局”,并注册了“Zespri佳沛”商标,同时,政府通过相关法令规定,任何果农以自己的品牌出口销售将被视为违法。
新西兰奇异果营销局并非政府机构,也不是行业协会,实为新西兰奇异果产业的龙头企业,并在后来,又专门成立了Zespri佳沛新西兰奇异果国际有限公司来负责整体品牌的运营和推广!
营销局完全由新西兰果农构成并拥有——所有果农按照种植面积与产量的多少共同出资入股,并根据股份多少决定其在营销局组建中的资金投入和年终分红。
具体运作时,先由ZESPRI新西兰奇异果国际有限公司组织收购果实,并首先付给果农包括种植、收获、包装、冷藏和储运等在内的生产成本费,约占果农总收入的30%。其余70%为农户的利润收入,要由市场销售状况决定。
如果产品全部按计划售出,则全部兑现剩余的70%收入;如果出现滞销,则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利润收入。如果果农能提供上市早、质量好、甜度高的产品,还可获得公司的“加成”奖励。
新西兰奇异果营销局与果农之间是一种利益共同体的关系。相当于果农共同出资成立了营销局,又聘请了一个职业经理人团队(Zespri佳沛新西兰奇异果国际有限公司),既通过销售产品赚钱,又通过营销公司的不断扩张、甚至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而得到分红。
基于此,我们可以发现,以上成功的品牌,大多都完成了产销管的分离和协作,而不是目前国内区域公用品牌采用的政府+行业协会+授权企业及合作社的畸形模式!
政府:区域品牌建设的主导者和权力的拥有者。
行业协会:区域品牌的拥有者或推广者,承担行业的自律、维权、宣传、服务、协调、管理等工作。
授权企业或合作社:区域品牌主要获利主体——以补贴的形式,进行授权和应用。
这样的模式,注定了不可能有大的作为,因为负责的不懂市场、懂市场的不想投入,所以才有了,通过补贴、授权企业或者合作社来实施运用,但是其效果相当不理想,大量的企业拿了补贴,却始终保持观望,不应用、不实施、不推广…
从高勋这厮掌握的研究资料来看,如果不通过产、销、管三者的分离和责任的明确,不让相关的利益者参与进来,并由他们组成团队进行相关的销售和推广,不以合理的利润分配激发主人翁责任,不通过营销和品牌指标来进行督导和考核,不建立以盈利为手段,带动1产、2产、3产的融合,最终实现产业化、集群化、品牌化的根本目的,那么区域公用品牌的“公地悲剧”等顽症永远无法根除,更不可能做出一个真正的品牌!
天幸,在本文的撰写过程中,我们见到了国内的先行者——地道龙江+,为打破国企思维、小农意识、缺乏市场基因等区域公用品牌的死穴,就采用资源的极致整合即政府+展销协会+品牌管理公司的模式:
政府:建立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与政府推动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和《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工作方案》等方案。
展销协会:由省贸促会牵头,通过组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展销协会进行市场化、营销渠道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承担展销等相关工作。
品牌管理公司:由黑龙江绿色食品展销协会+40多家黑龙江绿色食品龙头企业股权众筹组建,主要管理工作为:
§ 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建设黑龙江绿色食品行业主要品类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用动态可追溯的标准,保障黑龙江绿色食品品质和市场口碑。
§ 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地道龙江”供应链管理体系及华北、华中、华南物流配送中心,结合政府扶持连锁店建设覆盖全国主销区供应链服务节点,完成地道龙江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优质农产品分销和流通瓶颈。
§ CIS体系建设 ——建立“地道龙江”统一形象识别、统一包装、统一服务标准的形象及服务识别体系,规范地道龙江子母品牌运营模式,实现省域农产品品牌的规范化运营,塑造地道龙江在消费者心中代表黑龙江高端绿色食品的整体形象。
从国外的“城市品牌”和现有国内的局面看,产销管分离,合理的引入、融进利益相关者比如投资方、品牌管理机构等等,已经成为趋势,并且切实可行,简而言之,专业的事,需要专业的人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