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玉林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公交一线优质服务、爱岗敬业、乐于助人的人和事,玉林市公共汽车公司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创建文明城市、寻找最美公交”的主题摄影比赛,比赛以“最美公交人”“最美公交车”“最美公交站”为征集内容,积极挖掘身边的文明事迹,汇聚推动公交事业发展正能量,发挥小人物大能量的榜样作用,带动全市公交行业,从我做起,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力量。
一、比赛说明
(一)投稿时间
5月10日至6月10日。市民可从5月10日0:00起至6月10日18:00这段时间内进行投稿。
(二)投稿方式
市民可将拍摄到的照片及有关的文字说明通过邮件附件发送至ylgj2017@126.com的活动专用邮箱。
(三)照片要求
1、5月10日起在玉林城区内拍摄的能反映公交发展和公交人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的公交人、公交车、公交站的照片。
2、 可以通过手机、相机拍摄,拍摄出的主体要清晰可辨,照片不能压缩,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800KB以上,活动不接受通过软件修改的图片作品。
3、发送作品时应附上图片主题及有关文字说明(30字内),同时要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年龄、地址、联系方式(手机、邮箱),以便核对和联系获奖事宜。
4、作品应符合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向上。
5、市民应在不影响公交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文明拍摄。
(四)评选方式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玉林市公共汽车公司将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评分,并将前30名的作品通过玉林晚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投票,按投票汇总的排行依次评出各级奖项。
(五)奖项设置
此次比赛设立面向摄影人和公交人的双向奖励机制:
摄影人奖品:
一等奖1名 奖励1000元和1张面值300元的公交卡
二等奖2名 奖励500元和1张面值200元的公交卡
三等奖3名 奖励300元和1张面值100元的公交卡
优秀奖10名 奖励100元和1张面值100元的公交卡
公交人奖品:
获奖作品中的公交人主角,一律奖励300元。如同一公交人涉及多个奖项,按300元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算。
(六)颁奖时间:2017年7月
二、参赛规则
1、本次活动凡投稿参赛则视为同意所有参赛作品为投稿者无偿提供给公共汽车公司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公共汽车公司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编辑、宣传和展播,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刊登、编辑画册、制作光盘等,不需另付稿酬。
2、所有参赛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内容,不得含有污蔑、泄密、侵犯隐私、侮辱诽谤、歧视等内容。
3、参赛作品必须为活动期间的原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负,活动主办单位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经济纠纷。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参赛作品,一经查实,取消评奖和展示。
4、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参赛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主办方:玉林市公共汽车公司
协办方:玉林晚报
玉林微公交新媒体
2017年5月9日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比赛说明
(一)投稿时间
5月10日至6月10日。市民可从5月10日0:00起至6月10日18:00这段时间内进行投稿。
(二)投稿方式
市民可将拍摄到的照片及有关的文字说明通过邮件附件发送至ylgj2017@126.com的活动专用邮箱。
(三)照片要求
1、5月10日起在玉林城区内拍摄的能反映公交发展和公交人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的公交人、公交车、公交站的照片。
2、 可以通过手机、相机拍摄,拍摄出的主体要清晰可辨,照片不能压缩,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800KB以上,活动不接受通过软件修改的图片作品。
3、发送作品时应附上图片主题及有关文字说明(30字内),同时要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年龄、地址、联系方式(手机、邮箱),以便核对和联系获奖事宜。
4、作品应符合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向上。
5、市民应在不影响公交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文明拍摄。
(四)评选方式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玉林市公共汽车公司将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评分,并将前30名的作品通过玉林晚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投票,按投票汇总的排行依次评出各级奖项。
(五)奖项设置
此次比赛设立面向摄影人和公交人的双向奖励机制:
摄影人奖品:
一等奖1名 奖励1000元和1张面值300元的公交卡
二等奖2名 奖励500元和1张面值200元的公交卡
三等奖3名 奖励300元和1张面值100元的公交卡
优秀奖10名 奖励100元和1张面值100元的公交卡
公交人奖品:
获奖作品中的公交人主角,一律奖励300元。如同一公交人涉及多个奖项,按300元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算。
(六)颁奖时间:2017年7月
二、参赛规则
1、本次活动凡投稿参赛则视为同意所有参赛作品为投稿者无偿提供给公共汽车公司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公共汽车公司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编辑、宣传和展播,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刊登、编辑画册、制作光盘等,不需另付稿酬。
2、所有参赛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内容,不得含有污蔑、泄密、侵犯隐私、侮辱诽谤、歧视等内容。
3、参赛作品必须为活动期间的原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负,活动主办单位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经济纠纷。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参赛作品,一经查实,取消评奖和展示。
4、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参赛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主办方:玉林市公共汽车公司
协办方:玉林晚报
玉林微公交新媒体
2017年5月9日

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