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不可外扬绝对是糟粕,是对法治社会的根本性破坏。另,家丑不可外扬是有家法。小则一家之法,大则一族之规。这些私刑过去属于国法补充,现在已经是法治社会的绊脚石。所以,既然没有家法私刑,又何谈家丑不可外扬?”
首先,以上摘自网络,对错自判。
其次,老师为什么要舍去自身权益,而“为了我们就业”。你会给老师开工资吗?你不觉得你很自私吗?为了怕学校丢丑影响你的声誉,就去怪老师。说句稍偏激的话,你就不就业管老师什么事?老师连自己都顾不上了,还要他博爱天下,以天下学生为己任?
荒唐!
回到家丑不可外扬的话题,自己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寻求外界帮助难道是错的吗?
再说一次,就是因为“家丑不可外扬”,无数的妇女默默的忍受着家暴!
首先,以上摘自网络,对错自判。
其次,老师为什么要舍去自身权益,而“为了我们就业”。你会给老师开工资吗?你不觉得你很自私吗?为了怕学校丢丑影响你的声誉,就去怪老师。说句稍偏激的话,你就不就业管老师什么事?老师连自己都顾不上了,还要他博爱天下,以天下学生为己任?
荒唐!
回到家丑不可外扬的话题,自己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寻求外界帮助难道是错的吗?
再说一次,就是因为“家丑不可外扬”,无数的妇女默默的忍受着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