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办曹家滩村村主任陈宽有,是一个触犯国家法律并被判刑十余年的刑事释放犯。.2012年,陈宽有当选曹家滩村村主任一职,不是带领村民奔小康,实现中国梦,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利中饱私囊。2013年至2014年,他违背河道管理条例,破坏农田私建沙场,非法卖沙;2016年,为套取国家土地赔偿款,指使村民将租赁方邓先生的25.7亩苗木私自铲除销毁,造成损失高达200多万元。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在不到两年时间内越过各级职能部门的层层审查,奇迹般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在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25亩苗木被毁坏
牵出村主任违规入党等问题
2015年4月,西安长安区人邓先生和另外两个合伙人与咸阳秦都区钓台街办曹家滩村一组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每亩年租金8000元的价格共租用土地50亩,租期四年。
2016年10月8日,在租赁方邓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西安沣西新城钓台街办曹家滩村村主任陈宽有指使村民将租赁方25.7亩苗木私自铲除销毁,造成损失高达100多万元。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2016年10月至今,邓先生多次到咸阳市秦都分局刑警大队、钓台派出所报案,到辖区钓台街道办事处、沣西新城管委会反映,用他本人的话说“腿都快跑断了”,但是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时间过了近半年时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让人意外的是,在对毁坏苗木一事调查过程中,多位知情者反映,西安沣西新城钓台街办曹家滩村村主任陈宽有不仅是刑满释放人员,而且其入党程序涉嫌作假。当上村主任后,2013年至2014年,陈宽有违背河道管理条例,破坏农田私建沙场,非法卖沙;2016年,为套取国家土地赔偿款,指使村民随意搭建房屋,骗取国家补偿款。
手持刺刀将人捅死领刑13年
记者经过多方了解获悉:1987年5月5日,陈宽有伙同他人持刺刀致长安区高桥乡西江渡村村民王某死亡。随后,被长安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西安监狱服刑10年后于1997年刑满释放。2012年,陈宽有当选曹家滩村村主任。2013年申请入党,仅仅经过一年的考验期后于2014年正式成为一名党员。熟悉陈宽有的群众怀疑,其入党材料隐瞒了违法犯罪以及在监狱服刑的历史,涉嫌弄虚作假。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刑满释放人员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一贯表现较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而据我们了解,陈宽有的入党考验期并没有达到5年时间,也未经区党组织批准。不知其是怎么入党的?又是谁给他办理的入党手续?
相关部门回避问题不愿作答
就陈宽有党员身份造假一事,记者到钓台街办采访时,包括钓台街办副主任、曹家滩村包村干部以及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均回避问题,不作答复。
4月10日,记者到辖区咸阳市秦都区组织部了解情况,组织部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回复:根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入党考验期必须五年时间,必须经县(区级)以上党组织批准,刑满释放人员入党这个事情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但是,从3月5日,钓台街办党员的档案和组织关系已经移交到沣西新城管委会,建议记者到那边询问情况。
4月20日,记者到沣西新城采访时,由于负责宣传的领导外出开会,记者留下了采访内容和联系方式,随后,去钓台街办查看陈宽有的档案,钓台街道办事处党建办负责人解释说,管档案的人不在,随后,给记者一个答复。
经记者了解核实,2012年3月,陈宽有当选曹家滩村主任,2012年9月21日,曹家滩党支部决定发展陈宽有为预备党员,2014年4月28日,曹家滩党支部同意其为正式党员,并上报钓台街办党工委。2014年10月24日,街办同意曹家滩党支部的决议。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回避了陈宽有曾经触犯刑法,入狱坐监,这个事实。对于这段历史,钓台街道党建办和秦都区组织部均不知晓。完全违背了,刑满释放人员入党,考验期5年,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的规定。
另外,2012年,陈宽有当选曹家滩村村主任一职,不是带领村民奔小康,实现中国梦,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利中饱私囊。2013年至2014年,他违背河道管理条例,破坏农田私建沙场,非法卖沙,受到当地公安部门、河道管理部门的处罚;2016年,为套取国家土地赔偿款,指使村民将租赁方邓先生的25.7亩苗木私自铲除销毁,造成损失高达200多万元。
在中央纯洁党员队伍,狠抓党风党纪的大背景下,一个触犯国家法律并被判刑十余年的刑事释放犯,竟然在两年时间内越过各级职能部门的层层审查,奇迹般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当地有关部门疏于把关,怠政懒政之状况可见一斑。
陈宽有假入党事件不仅在当地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后果,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应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同时,违规给陈宽有办理入党手续的经办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罚。
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在不到两年时间内越过各级职能部门的层层审查,奇迹般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在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25亩苗木被毁坏
牵出村主任违规入党等问题
2015年4月,西安长安区人邓先生和另外两个合伙人与咸阳秦都区钓台街办曹家滩村一组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每亩年租金8000元的价格共租用土地50亩,租期四年。
2016年10月8日,在租赁方邓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西安沣西新城钓台街办曹家滩村村主任陈宽有指使村民将租赁方25.7亩苗木私自铲除销毁,造成损失高达100多万元。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2016年10月至今,邓先生多次到咸阳市秦都分局刑警大队、钓台派出所报案,到辖区钓台街道办事处、沣西新城管委会反映,用他本人的话说“腿都快跑断了”,但是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时间过了近半年时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让人意外的是,在对毁坏苗木一事调查过程中,多位知情者反映,西安沣西新城钓台街办曹家滩村村主任陈宽有不仅是刑满释放人员,而且其入党程序涉嫌作假。当上村主任后,2013年至2014年,陈宽有违背河道管理条例,破坏农田私建沙场,非法卖沙;2016年,为套取国家土地赔偿款,指使村民随意搭建房屋,骗取国家补偿款。
手持刺刀将人捅死领刑13年
记者经过多方了解获悉:1987年5月5日,陈宽有伙同他人持刺刀致长安区高桥乡西江渡村村民王某死亡。随后,被长安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西安监狱服刑10年后于1997年刑满释放。2012年,陈宽有当选曹家滩村村主任。2013年申请入党,仅仅经过一年的考验期后于2014年正式成为一名党员。熟悉陈宽有的群众怀疑,其入党材料隐瞒了违法犯罪以及在监狱服刑的历史,涉嫌弄虚作假。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刑满释放人员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一贯表现较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五年时间)考验,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而据我们了解,陈宽有的入党考验期并没有达到5年时间,也未经区党组织批准。不知其是怎么入党的?又是谁给他办理的入党手续?
相关部门回避问题不愿作答
就陈宽有党员身份造假一事,记者到钓台街办采访时,包括钓台街办副主任、曹家滩村包村干部以及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均回避问题,不作答复。
4月10日,记者到辖区咸阳市秦都区组织部了解情况,组织部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回复:根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入党考验期必须五年时间,必须经县(区级)以上党组织批准,刑满释放人员入党这个事情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但是,从3月5日,钓台街办党员的档案和组织关系已经移交到沣西新城管委会,建议记者到那边询问情况。
4月20日,记者到沣西新城采访时,由于负责宣传的领导外出开会,记者留下了采访内容和联系方式,随后,去钓台街办查看陈宽有的档案,钓台街道办事处党建办负责人解释说,管档案的人不在,随后,给记者一个答复。
经记者了解核实,2012年3月,陈宽有当选曹家滩村主任,2012年9月21日,曹家滩党支部决定发展陈宽有为预备党员,2014年4月28日,曹家滩党支部同意其为正式党员,并上报钓台街办党工委。2014年10月24日,街办同意曹家滩党支部的决议。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回避了陈宽有曾经触犯刑法,入狱坐监,这个事实。对于这段历史,钓台街道党建办和秦都区组织部均不知晓。完全违背了,刑满释放人员入党,考验期5年,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县(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吸收其入党的规定。
另外,2012年,陈宽有当选曹家滩村村主任一职,不是带领村民奔小康,实现中国梦,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利中饱私囊。2013年至2014年,他违背河道管理条例,破坏农田私建沙场,非法卖沙,受到当地公安部门、河道管理部门的处罚;2016年,为套取国家土地赔偿款,指使村民将租赁方邓先生的25.7亩苗木私自铲除销毁,造成损失高达200多万元。
在中央纯洁党员队伍,狠抓党风党纪的大背景下,一个触犯国家法律并被判刑十余年的刑事释放犯,竟然在两年时间内越过各级职能部门的层层审查,奇迹般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当地有关部门疏于把关,怠政懒政之状况可见一斑。
陈宽有假入党事件不仅在当地群众中造成的不良后果,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应引起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同时,违规给陈宽有办理入党手续的经办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