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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商标当品牌,所以河南百芝源对于品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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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种程度上,购买者就像是随群的羊——从众心理发挥着重要作用。"羊群效应"也叫"从众效应":是个人的观念或行为由于真实的或想像的群体的影响或压力,而向与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表现为对特定的或临时的情境中的优势观念和行为方式的采纳(随潮)表现为对长期性的占优势地位的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接受(顺应风俗习惯)。人们会追随大众所同意的,将自己的意见默认否定,且不会主观上思考事件的意义。 热闹的餐厅总是门庭若市、冷清的餐厅只会越来越门可罗雀。以前听一大哥讲段子:一餐厅因经营不善即将倒闭,这时神奇人物登场,说我有办法。于是,简单的装修(其实就是换了新的桌椅和门头)。找来人,酒店变得每天座无虚席,甚至一桌难求的排起了队。3个月后,新客就真的不请自来了,大哥说现在这个饭店还是很火。不知道真实性有几分,或者也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销售的本质是制造热销。 在信息不对称和预期不确定条件下,看别人怎么做确实是风险比较低的。品牌如果放在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部分的功能就是在消解信息不对称。越是信息不对称的产品越需要品牌的佐证。从某种意义上说:品牌承担着一部分社会功能:消解信息不对称、降低社会监督成本,这也是品牌之所以能够存在的社会因素。 品牌的英文单词brand(源出古挪威文brandr),意思是烙印。最初的含义是指在牲畜上烙上标记,以标记自家的牲畜与他家的相区别。到了中世纪,欧洲的手工艺人在自己打造的艺术品上烙下标记,以便顾客识别——这其实可以算作最初的商标(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我们现在所说的品牌)。最初的brand除了起到识别作用之外,更有品质承诺的意思在里面。 本质上无论是牲畜屁股上的烙印还是手艺人的标记,都客观的承担了某种社会功能。随着工商业的发展、竞争的加剧,品牌的价值慢慢的开始发生转变。如果要用更清晰的表达——我更愿意把牲畜屁股上的烙印、手艺人的标记叫做商标。品牌本质上是企业占据消费者心智的工具,以实现与其他品牌在消费者心智中区隔的作用(商标与品牌是两码事,一个是组织主观行为,一个是消费者心智认知)。简单的说:品牌=品类+特性+品牌名、商标=名字+工商认定。所以,我们说品牌是心智的认知、商标是法律的认可。 如果不能在认知上搞清楚商标与品牌的区别,就真的会把商标当做了品牌、甚至是用做商标的方式来做品牌,那些拿着商标到处得瑟的人,都是把商标当做了品牌。花了点钱,就真把自己当品牌了,其实差的远的很。


1楼2017-05-02 13: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