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规划调整的请示》和《市国土规划局关于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规划调整的意见》的批复意见,拟对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E010303和E010501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进行局部调整。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将按照“中小学用地规模不减,服务半径均衡,实施难度相当”的原则,将未来二路东侧、科技三路南侧、泉井东路西侧、高新二路北侧,用地面积约15.19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和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周庄路东侧、科技三路南侧,用地面积约2.80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泉井西路东侧、高新二路南侧、未来二路西侧、周庄路北侧,用地面积约4.44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桃林路东侧、科技三路南侧、高阳路西侧、高新二路北侧,用地面积约7.87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未来三路东侧、科技三路南侧、周庄路西侧、高新二路北侧,用地面积约8.78公顷的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2、调整前后对比,二类居住用地减少约14.37公顷,中小学用地增加约14.37公顷,其他类用地不变。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21日。
1、将按照“中小学用地规模不减,服务半径均衡,实施难度相当”的原则,将未来二路东侧、科技三路南侧、泉井东路西侧、高新二路北侧,用地面积约15.19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和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周庄路东侧、科技三路南侧,用地面积约2.80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泉井西路东侧、高新二路南侧、未来二路西侧、周庄路北侧,用地面积约4.44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桃林路东侧、科技三路南侧、高阳路西侧、高新二路北侧,用地面积约7.87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将未来三路东侧、科技三路南侧、周庄路西侧、高新二路北侧,用地面积约8.78公顷的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2、调整前后对比,二类居住用地减少约14.37公顷,中小学用地增加约14.37公顷,其他类用地不变。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