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注:下文所称的吕姓学员为吕真观,原名吕传胜,后改用吕真观。文中所说《○○佛教导论》为《实证佛教导论》。)
公告前学员吕○○之著作法义错误简列表
主 旨:公告前学员吕○○之著作法义错误简列表。
说 明:
一、经查,前学员吕○○,著作《○○佛教导论》及其他文章,数年前已告长假离开本会;嗣于2014年7月18日经本会公告撤销其增上班学籍在案。其著作及文章之内容,已偏离佛教正法,亦随意推翻印证其明心之法主所说正理,因而其所述法义亦与正觉截然不同,乃是自行创造的相似像法。依 世尊之定义,吕之转依没有成功,悟者应有之定力与择法眼亦皆付阙如,因此属于解悟而非证悟者,非真善知识。为免学人误会吕所述法义即本会所弘正法法义,故简列彼此差异之严重者数项,以令学人周知。
二、简列表:
(1)吕○○主张——严谨的逻辑推理也算是“现量”
佛教正法——严谨的逻辑推理是“比量”
说明——现量、比量、非量三者性质截然不同,没有将“比量”算是“现量”之道理。“比量”本就以严谨的逻辑推理作为定义。若严谨的逻辑推理算是“现量”,不严谨的逻辑推理是“非量”,则吕之主张将产生无有“比量”之过失。
(2)吕○○主张——声闻、缘觉亦现量观察第八识
佛教正法——声闻、缘觉无法现量观察第八识,故无法身德及般若德;唯菩萨具足三德
说明——吕因错误主张「严谨的逻辑推理也算是“现量”」,因此也错误地主张:声闻、缘觉亦现量观察第八识如来藏。吕之主张,将导致声闻、缘觉,亦皆有三德之谬误。
(3)吕○○主张——六见处是声闻所证
佛教正法——六见处是菩萨所证
说明——六见处是菩萨证得般若之内涵,非声闻所能全证。《增壹阿含经》卷31〈力品第38〉:【如来出世甚为难遇,时时亿劫乃出…彼说灭六见之法。】鸯掘魔在该经中以「彼说灭六见之法」来判断是如来,而不判断是阿罗汉或辟支佛,故六见处唯是菩萨所证;该经亦说如来以灭六见之法破二乘人之谬见。
(4)吕○○主张——将小乘「方便禅思」置于〈大乘法的实证〉称为修定的声闻禅。(注:吕在〈大乘法的实证〉中谈「教与禅」,竟只有「方便禅思」,而没有相对应的「真实禅」。)
佛教正法——「方便禅思」是声闻修慧断我见得解脱的禅法,「真实禅」是大乘明心见道的禅法
说明——《杂阿含经》第926经:【尔时世尊告诜陀迦旃延:「当修真实禅,莫习强良禅。…如是禅者,不依地修禅,不依水、火、风,空、识、无所有、非想非非想而修禅,不依此世,不依他世,非日、月,非见、闻、觉、识,非得非求,非随觉,非随观而修禅。】真实禅是非随觉、非随观,不依五阴而修禅,是大乘禅宗无门之门的明心禅法。吕读真实禅而不识,在〈大乘法的实证〉中竟只有「方便禅思」,而无大乘见道的「真实禅」,故非真大乘见道者,只是解悟。
(5)吕○○主张——将《阿含经》全列在小乘的实证中(在《○○佛教导论》中〈大乘法的实证〉完全没有《阿含经》的大乘经)
佛教正法——《阿含经》中有小乘经亦有大乘经
说明——大乘真见道者读《阿含经》必能从中抉择大乘法义,故能识别为大乘经。因为《阿含经》中有三转法lun不同时期的法义,所以必有二、三转法lun的大乘经。吕则将《阿含经》全部列为小乘经,于是〈大乘法的实证〉中完全没有《阿含经》中的大乘经。例如,六见处是大乘法,吕错将之归于声闻见道所证;大乘「真实禅」则付之阙如,皆是吕错将大乘经视为小乘经的过失。
(6)吕○○主张——开悟明心不需定力
佛教正法——开悟明心需有定力支持,故应修习无相念佛之动中定力。若无定力相应,则成解悟。
说明——《楞严经》卷6:【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毘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吕之主张明显违反三无漏学之理。若缺定力,则成解悟之干慧。《瑜伽师地论》及《阿含经》中亦有是说,无需重复列举。
(7)吕○○主张——大乘见道前,有相似的真如三昧
佛教正法——大乘见道前,无相似的真如三昧,只有暂伏性障。
说明——《大乘起信论》所说「随顺得入真如三昧」,即是真实禅之禅法。吕无真实禅之择法眼,于大乘见道前妄立「相似的真如三昧」,就是「相似像法」。大乘见道前堪忍诸苦境界是暂伏性障,非有所谓相似的真如三昧。
(8)吕○○主张——极微是生灭法
佛教正法——极微是无生无灭
说明——《瑜伽师地论》卷54:「分别建立者,谓由分别觉慧分析诸色,至极边际,建立极微;非由体有,是故极微无生无灭,亦非色聚集极微成。」论中又说,若有人认为「极微有生有灭」,是菩萨应该灭除的「非理思议」邪见。
(9)吕○○主张——学术界很多是天生的法行人
佛教正法——信行人是对解脱法生信而行;法行人是知解脱法而行
说明——信行人或法行人,依其信解脱法而行,或知解脱法而行,因此皆以行于解脱法而有信行人或法行人可言。若是有不顺师之解脱正教,无有尊师重道之解脱行者,皆非信行人或法行人,因为不能尊师重道,连人天之行尚缺,即不能行于解脱故。吕主张学术界很多人是天生的法行人,是谄媚学术界的说法,不是菩萨行止。
※由于吕书之错误太多,与佛教正法差异太多,无法一一列举,故仅列表如上数项。
三、吕作《○○佛教导论》于出版前三个月,请求平实导师对其错谬加以改正;平实导师法务冗繁迟未修改,吕又请求务必拨冗加以审阅及改正;最后平实导师接受其请求,对其书中二乘菩提之内容略而不阅,仅对大乘菩提之内容修正三百余处错误后寄还给吕。然而吕强烈请求平实导师顿停诸项法务而为其熬夜修改后,竟仅接受三、四处极严重错误之处,其余三百余处大小错误都不接受,仍保留此等全部错误论述而出版流通;如是行为不但误导今人,亦将贻误后人,过失极大,本会因此不得不公开言明事实,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