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个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你们都偷梁换柱,偷换概念,混淆案情。蒙骗老农民,从去年被套路了的一审,到现在偷鸡摸狗的二审。政府跟农民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30年期限,还有17年不到期。合同还在生效期,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政府修路征用,提前违约,给农民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毕竟国家还有个合同法呢么。违约一方要赔偿另一方,违约金,跟损失。这点法律法规,都还要农民帮你们玉溪市中院普普法吗?我真不知道你们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掉了,这些田是我农民的口粮田。就这样不明不白的,从人间蒸发了。田也不划还我们,也不给个解决的方案,就是把足球*踢到村集体内部。土地承包合同案都不属于你们法院管,那你们玉溪中级人民法院,在玉溪是不是负责掏下水道,洗马桶的。人民百姓对你们真的是太失望了。你们每个月领工资的时候,肯定从来不会手抖手抖的。我做为一个从北京退伍回来的小脚色。发布这个帖子,也就代表我正式跟你们法院公开宣战!誓死维权到底。你们从去年拖到今年,拖了那么久,尽然连庭都不开。就出了民事判决书,2017年3月10日就出的判决书,你们到今天2017年4月20日,才拿给我们律师,我们今天才拿到。你们到底是在打哪样背石主意。真呢是见不的人噶,我今天拿到判决书啊,我发自内心深处呢佩服你们法院啦。套路玩呢如此的高深莫测,套路中的战斗机,完全就是无敌风火啊。要是上战场的时候让你们法官冲在最前面,你们还有这威猛就老实呢板扎喽!现在这社会,口口声声呢号称法制社会。现在看来法制只是玩弄老百姓的,那老百姓还靠什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人与人之间的生意往来,型势上都习惯性的签定各种合同。都在依靠所谓签定的合同是受法律的保护的,来彼此约束对方。但你们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我们三家这个案子,这样判,我真的只能称呼你们大神了。院长不是人大代表选拔的吗,那我们农民就去找人大常委会问问,人大代表选拔出来的法院领导,这样给老百姓审案是不是人大代表授意的。法官置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而不顾,究尽是被谁操控了。你们完全辜负了国家和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寒心死我们百姓了。我也不跟你们玩虚的了,大千社会,总有个地方讲理讲法。别以为老百姓好玩弄,其实一审结果出来我就知道二审情况也差不多一个样。故意把程序走玩,要的就是你们二审的判决书。判决书上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们云南省司法厅偶遇,再不行么,中共国家司法厅见。纯粹为了追你们的责。案件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最后不行么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兄弟这份套路么,一步一个脚印,站的直,走的稳。不像你们法院,踏雪无痕,早晚闪着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