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集 莫堕末法狂禅
蔡正礼老师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上一集我们跟各位介绍到“灭六见之法”,其实是大乘菩萨所证,不是声闻见道所证。我们这一集已经是《大乘起信论讲记》这一系列的最后一集。
对于《大乘起信论》我们要生起信心,对于大乘法不应该随意的诽谤。即使我们曾经受善知识的帮助而触知了大乘的密意,可是不应该狂妄自大。所以说在这个《起信论》的最后经文,我们看一下:
一切诸佛依“此”修行成无上智,一切菩萨由此证得如来法身;过去菩萨依此得成大乘净信,现在今成、未来当成。是故欲成自利利他殊胜行者,当于此论勤加修学。我今已解释,甚深广大义;功德施群生,令见真如法。(《大乘起信论》卷2)
没有错!《起信论》已经很清楚地说:什么是真如三昧?如何能够渐次得入真如三昧?怎样修真实禅?怎样依于禅宗的这种看话头的方法来参究?所以我们要生起了净信,然后要依于这样而来修行。那么我们就要很小心,不要因为善知识的慈悲,所以说帮助了我们证悟,那我们触知了密意之后,我们得少为足、目空一切,那这样子就会成为“狂禅”。
可是狂禅有什么过失?有!有很大的过失!所以 平实导师也在《起信论讲记》里面有提到《大乘方广总持经》,这部经是在说什么呢?是说所有修学大乘方广经的所有学人,所应该总持的一个法。也就是说,如果你要修学大乘法,你就要总持这部经的经义。可是这部经在说什么呢?在总持什么呢?它总持的有好几个要点,可是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我们必须跟各位介绍:
如彼愚人专为名闻耽著利养,自恃少能,不往如来传法人所听受正法。弥勒!若彼此和合则能住持流通我法,若彼此违诤则正法不行。阿逸多!汝可观此谤法之人,成就如是极大罪业,堕三恶道难可出离。
这里是 佛陀跟 弥勒菩萨(就是当来下生弥勒尊佛,当时祂是弥勒菩萨)的一个对话。佛陀说有一些人其实是愚痴的,他是为了名闻而耽著于利养。也许有人说:“我只是弘扬正法啊!”可是为了名也是不行。有人也许不要利,可是他要名,想要成为一代宗师,那也不行。
因为其实修学佛法,就是单单纯纯的努力修行,来究竟折伏一切烦恼,然后信心增长、速成不退。这样才对啊!而不是为了成为一代宗师,也不是要成为某一个学派,甚至那个什么学派,那也是从他的上师那一边所窃取的啊!所以说所有有关于“实证佛教”,其实那是我们平实导师所开创的。平实导师在《正觉学报》里面就有提到“实证佛教”。所以在2007年的《正觉学报》就有提出“实证佛教”,所以“实证佛教”是由平实导师所开创的。我们所说、所著作的统统都是从这里来。所以如果有人也要采用“实证佛教”,那要获得 导师的同意,否则就是窃取,那就是不如法了。那还是要偷别人的名啊!所以这样子一样是为了名闻嘛!那还是一样是有过失的。过失更严重的在哪里?其实那还是小事情,如果能够弘扬正法,那都是小事情。重点在于后面:如果彼此和合则能够流通正法,可是如果彼此违诤呢?则正法不行。也就是说《起信论》如何说的,不应该彼此说你曾经导师印证,结果你所说跟 导师所说不同;《起信论》怎么说,你说的是另外一套。这样子违诤,就是彼此相违,然后再诤论。这是有严重的过失。
其实如果能够回归于正确的道理,那这样的话才没有过失,而且正法才能够正确的推行。可是如果自己所说的违反论义,然后硬要这样说,那就产生了诤论。所以我们必须在《起信论讲记》的最后提出这些辨正,其实就是希望:不要有彼此违诤之事,而是应该要彼此和合。不要在法义上产生分歧,来扰乱正法,让正法不能推行。所以佛陀就跟 弥勒菩萨说:如果有这样子的谤法的人,譬如正法是如此、《起信论》是如此的说,结果有人去诽谤,把究竟折伏一切烦恼,把信心增长、速成不退,这是悟后的事情,硬要把它说成是悟前,这就是诽谤啊!
真实禅的参究方法,把它说成相似真如(相似的真如三昧),那个也是诽谤《起信论》啊!六见处是大乘菩萨所证,他偏偏要把它说成是声闻见道所证。这个也是诽谤啊!可是这样子是不利的,对于自己不利、对正法也不利,那这样子就是对于《大乘起信论》没有真正的正信。佛陀在《大乘方广总持经》里面就有说:这样子彼此违诤则正法不行——就是正法不能好好的弘扬,因为在这边干扰。这样的话就有严重的过失。如果他所说的对,那我们可以跟随著吕姓学者(吕真观),可是吕姓学者(吕真观)如果错呢?那是不是应该要依法不依人呢?不应该依于自己的见解啊!应该依于正确的法来转依如来藏,来依于正确的道理来说法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