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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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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相关区统一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向社会发布。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10:00 至4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5月31日10:00至6月2日16: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7年6月3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7年7月3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面试比例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6、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其它事宜
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详见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328、32504293
考务咨询(考场安排、笔试组织问题解答):61969089
监督电话:详见各单位监督电话

http://sh.offcn.com/html/2017/04/74987.html


IP属地:上海1楼2017-04-17 17:01回复
    2017上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问答
    一、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50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上发布。
    考试日期为2017年6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标明为准。
    二、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0:00至4月28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三、报考人员的具体对象如何理解?
    答:凡是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且符合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报考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考。
    四、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五、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答: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招聘简章中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指报考人员必需具备的最低工作年限,如“一年”,其工作年限则要求为一年及以上,即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
    (二)关于“考生身份”的填写说明: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将于201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三)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四)在报考时已辞职的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五)报名信息在提交报考岗位后不得更改。
    七、对招聘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八、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九、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十、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后,务必在2017年5月31日10:00-6月2日16:00,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使用。
    十一、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聘相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报考,一经报名确认后,不得撤消和改报。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网上报名提交岗位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所有报名信息均不能更改。
    (六)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七)由于网络等不确定因素,请考生错时报考。
    十二、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书籍、纸张、笔记、及各种电子、通讯工具和设备等入场。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尚未公布的试题及答案属于国家秘密。考试期间(结束前),非法复制、获取、传递、散布试题及答案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严重违纪违规处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点无停车条件,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七)考点内禁止吸烟,考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考场。
    十三、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作答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写(涂)本人姓名、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码。
    (三)考生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四、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有无指定考试用书?
    答:本次考试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六、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7年7月3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十七、这次考试如何确定面试人员?
    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要求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须同时符合。面试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十八、面试什么时候进行?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十九、对提供的报考信息不实如何处理?
    答: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骗取考试资格的,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的规定,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成绩,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十一、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录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为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强化公共服务,本市决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录用形式进行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集中招录与分散招录相结合,由原来一年集中两次笔试、集中两次招录调整为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笔试成绩在下一年度集中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用人单位在集中招录后还有用人需求的,可随时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另有笔试需要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自主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以用人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为准。
    二十二、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详见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328、32504293
    考务咨询(考场安排、笔试组织问题解答):61969089
    监督电话:详见各单位监督电话
    http://www.eoffcn.com/sydwks/kskc/shanghai/


    IP属地:上海2楼2017-04-1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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