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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评】《青巷三十六号》能否加精,请大家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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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卿颜i 宝贝,你可以艾特你楼中的读者过来参与此次大众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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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7-04-14 18:13回复
    附上文章地址
    https://tieba.baidu.com/p/468281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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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7-04-1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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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加精。
      文评:
      世上没有什么是绝对错的,也没有是绝对正的。
      吴世勋干干静静地人生如同他出场时的白衬衫,被林百媚的鲜艳染尽。
      在吴世勋正常安稳的轨道上,林百媚这样的女人绝对是一场来势汹汹的灾祸,逼停他,又无法绕过。
      是错的,错的完完全全,错的不知悔改,错的不能悔改。
      林百媚的堕落人生,遇见吴世勋以后同照进了光。虽不是坦坦荡荡,却是她的救赎。
      两人的爱的大方,是天下无二般的爱。
      又错在哪?痴情没错的,相爱没错的,错在世俗无法看待。
      她大他六岁,她是风月人,她红尘中滚踏。
      他风华正茂,他的人生刚刚开始,他如兰芝玉树。
      世人无法接受这不般配的一对。
      他们只好分离。
      对于林百媚来说,怕的是得到过光又失去光。
      她永坠黑暗。
      而吴世勋,只能用一生来祭奠这场无终的恋情。
      他们错在开头,错在结尾。
      作者文风时而大胆,时而细腻,却很统一。
      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是以一个旁观者来描述这个故事,又穿插了整个剧情。貌似平淡的语气,深藏暗涌。
      文笔也十分流畅,故事构架完整,又留有回味。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4-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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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加精
        文章很开始用了第三人称的视觉来开始故事,说实话看的时候仿佛自己就在那里,身临其境一般。
        林百媚人如其名,但是一颗心却也只住了一个人,世勋仿佛已经是不可割舍的一部分,尽管他并不是一直在她的身边,媚但却忠,至始至终不改初心,很喜欢这样的女子不被任何人所困扰,但是却唯独有一人住在自己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喜欢他。
        他是毒,时间越长越难以忘怀,无法割舍。
        我喜欢他们的故事至少足够打动人心,作者细细的表达出来他们的情感感人之余却又可惜,但是在一起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综上所述【同意加精】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4-14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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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意加精
          不明白似乎大多数来申精的都是短篇,总是不见大长篇。首先,这篇文最致命的,是人物形象不明确,故事不完整,结构不清晰。小警察认识林百媚到后来林百媚得精神病,或者她进了监狱,吴世勋买下那块地,衔接几乎看不出来,或者太过草率。
          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可以通篇看完,且看不出什么值得加精的地方,原谅我认为作者并未仔细用心将这篇文完整的写下来,而是有些匆忙的感觉。这最急不得。又或者作者追求这种匆忙的感觉,就像文中人物的爱情,又或者站在第三角度的叹息?可惜如果是这种,作者实在还不够火候。
          每个段落之间用圆圈间隔,语句简短,值得好好描写的地方却匆匆略过。不认同楼上几位的看法。
          以上,便是我的个人观点。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4-15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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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加精:
            文章总的开头对女主的名字做了一定的描写,而女主林百媚也是人如其名,魅惑众生般的外貌以及放荡不羁的性格。
            林百媚似乎是带着一种偏执她由开始的吸毒到戒毒再到吸毒,后两次的决定都是因为吴世勋这一个人一次一夜情的这个男人。
            文说吴世勋喜欢白衬衫一 般喜欢白衬衫的男生都是堕落黑暗之中人的一种救赎一种光明,对于林百媚来说吴世勋就是这样存在。
            其实他们本就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即使他们真的在一起但是这条路上注定坎坷不平,他们的这段爱情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吴世勋没有忘记林百媚,大概因为是她这个人本身太独特太不容易令人忘记了所以才会在他心里有着这样的印象。
            作者的文笔和框架结构处理的不错,只是条例略微有些模糊不过整篇文的整体让人眼前一亮用第三视角描绘了这个凄美的故事,文笔细腻的向读者展现出了这个令人回味的故事。
            _予你祝加精成功.@祭卿颜i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4-1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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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加精
              用第三人称来写整篇文,是个很新颖的写作视角。而作者细腻的文笔以及对林百媚的语言,动作等描写也突出展现了林百媚确实是一个吸引人的女人,对后来吴世勋爱上大自己6岁的林百媚也是一种伏笔。
              穿着白衬衫,眼神迷离,袖口散出葡萄酒的香气,这就是林百媚第一眼看到的吴世勋,吴世勋就如同救赎般出现在林百媚黯淡无光的人生中,而文中对吴世勋的描写甚之又少,尤其是林百媚被审时吴世勋的面无表情也让读者开始疑虑吴世勋是否真正爱着林百媚,让人想要迫切的知道结局。而最后写出,吴世勋经常穿着白衬衫,终身未娶,也让读者的心里跟着明朗又酸涩起来。
              林百媚说:“那里是个无痛无愁只供贪欢的地方。”她又何尝不想为吴世勋供给属于他的天堂?


              7楼2017-04-1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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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加精。
                文章以最少见的第三人称视角来描写故事,赢在了开头。因为第三人称视角更能让读者身入其中,包括我。
                林百媚总让我想起《万物生长》中千娇百媚的柳青,她放荡不羁却钟情于穿着白衬衫的吴世勋,林百媚妩媚性感,像在吴世勋心里的一朵带刺野花,摘下来伤了手,所以只能远远观望她的美。
                吴世勋在这篇文章里给我最大的影响就是那件白衬衫。白衬衫干净洁白,像吴世勋。林百媚像一杯红酒浇在白衬衫上,脏了身也醉了心。
                林百媚入狱那段描写简洁而又打动人心。林百媚将庙子称为无痛无愁只供贪欢的地方,好似在描述她自己,又好似在嘲讽自己。
                林百媚入狱后的吴世勋依旧坚守庙子,如作者所说,吴世勋把林百媚这朵野花蔓延,蔓延到了骨子里。
                这个故事的外表像林百媚,内心却像吴世勋。
                综上所述,同意加精。


                8楼2017-04-1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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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意加精。
                  文章的衔接不恰当,剧情欠缺合理性,描写不是很清晰。由于是第三人称的描写,主角吴世勋的刻画不够饱满,故事在结束时并没有对吴世勋为什么离开林百媚给出合理的解释,造成故事不完整。
                  对于两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合理的讲述,就急于表现两人的结局。而且对罗修的描写比主角吴世勋的刻画要完整许多,有些舍本逐末的感觉。
                  所以不同意加精。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7-04-1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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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意加精】
                    文章是以旁观者的角度讲述了林百媚和吴世勋的故事。既是旁观者,但也太过于旁观。对于两人的感情纠葛可以说是没有一点描写到位。虽说以第三人物角度描写故事是一种比较新颖的写作视角,但同时也十分不好驾驭,稍不小心便容易本末倒置。
                    文章说林百媚爱吴世勋爱到骨子里,吴世勋也因为林百媚终生不娶。
                    但文章并没有任何一点描写出了两人之间的感情,对于吴世勋为什么和林百媚生出感情,为什么在一起,为什么离开,为什么回来,都没有描述。且文章总体过渡的略显生硬,情节跳转太大并对主角吴世勋人物刻画不够饱满。文中吴世勋作为男主角,在文中分得的内容比重只有寥寥几笔。所得的描写也不过只是白衬衫,和最后的坚守庙子。因此相比之下拥有第一视角的罗修对林百媚的感情更能令人认同。
                    但不可否认的是作者尝试运用第三人物角度的描写的大胆,且故事背景对我吸引力,并且对于林百媚的各种刻画描述。希望作者好好完善故事的连接性,呈现更完美的作品。
                    综上所述,不同意加精。
                    以上皆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IP属地:重庆10楼2017-04-17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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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文评结束。
                      共计收到5篇有效加分文评,3篇减分文评,加4分


                      11楼2017-04-2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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