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周来在《旁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一文中引哈耶克的说法:〝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不可能设计出完善的人类社会合作的秩序。社会秩序是自发的,不是人为设计的,而任何人为的设计最终都会破坏这一秩序。这种秩序能够不断地扩展,这种扩展也不是人为强制推行某种秩序,而是在社会交易与自由市场不断拓展的过程,在产权制度自发地不断完善中逐步演进的......对人类自由秩序威胁最大的是人类理性的僭妄。〞〈引《读书》,北京三联2000年12月号〉。
这种说法与孟德维尔如同一辙,即否定人为的秩序,肯定自发的秩序,不知恶即无序,一种重复。康德的理性有限论,是指知识的有限,不能认知超验的或属于无限的本体或上帝,只能敬畏信仰而自律,尽管只有这个上帝才代表秩序,因为世俗界就是无序即有限。但不甘自认有限的理性偏要去发现真理改变无序状态,结果再次倒塌,这是一回事。康德之后,有人歪曲理性有限论,把发现任何有序的不可能变成不需要再发现,秩序就在那儿,是理性认识看不到,或者在人的意识之外。且不说灾难催生了理想,如果没有灾难,人类一诞生就在天堂中,几千年前的形而上学都属吃饱了没事干。试问,一个在意识之外的秩序是靠什么发现的?又凭什么说个人产权是秩序的基础?这种逻辑不也是瞎编吗?除非改变前提,说理性能认识发现真理。
认为欲望能形成秩序,也是西方早期经验主义的通病(英国的洛克,休谟直到哈耶克都如此)。可是谁说西方哲学就停留在18世纪了呢?为什么一些人要断史取义为我所用热衷赶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