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运会结束后,唐诗和韦世豪在其他球员均已完成签约的情况下,迟迟未与鲁能足球俱乐部签约,鲁能足校和鲁能球俱乐部多次与球员及家长沟通签约事
宜,均未取得积极进展。事后得知,在此之前,唐诗、韦世豪与国内某足球经纪人签订了球员经纪合同,此后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最终未与鲁能签订职业合同。
此后,唐诗先后赴巴西博塔弗戈、葡萄牙贡多马尔、费雷拉等俱乐部训练比赛,在2016赛季中甲联赛二次转会期,唐诗转会至中甲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离开鲁能后,韦世豪先后代表葡萄牙博阿维斯塔、费伦斯、莱雄伊什俱乐部,征战葡超和葡甲联赛。
球员回国了,新俱乐部满足了U23球员新政条件,球员也有了新赛季参加中超联赛甚至首发出场的可能,这对球员和所在俱乐部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他们是赢家。
但是,球员的母队,在球员离开后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培训补偿,十几年的培训费用就这样打了水漂,培养数年的球员也不能为自己的球队效力,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放眼中国足球,若任由球员撕毁和母队合同或拒签合同,出国洗白身份,再出口转内销,受到伤害的表面看来是青训培养机构,长久来看还是中国足球。既然花很小的代价就能得到一个能够拿来就用的球员,又何必大费周章,投入巨资培养年轻球员?目前,这样的例子已经不少。
金钱的损失还在其次,伤害最大的还是人心:少年强则中国强,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中国足球的未来在青训,中国青年球员培训机构本身基础就非常薄弱,若任由
费巨资培养的青年球员流失,将会严重挫伤青训机构的积极性,有可能会对中国下一代青年球员的培养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最终也会影响中国足球长久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