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煤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阳煤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已于2017年2月20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
阳煤集团深化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集团公司自2015年6月出台《阳煤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阳煤房字[2015]517号)以来,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得到推进。随着集团公司“两区”改造基本完成,无房户职工保障性住房基本得到满足;住房刚性需求趋于饱和,有房户职工家庭的购房意愿向改善型需求转变。经集团公司2017年2月2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见阳煤会纪[2017]46号),对住房发售和转户等供给侧进行调整,加快推进存量房去库存,盘活资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住房发售政策
(一)放宽住房申购条件
1.已购集团公司住房的职工可以在秋沟西区、二矿小区、青岩底小区等限定区域申购第二套住房,购买价格在原售价基础上,每平米增加200元的住房配套费补贴。
2.已满法定结婚年龄且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单身职工可以申购住房。
3.处理拆迁安置等遗留问题时,凡拆迁安置户为非阳煤集团职工的,购买安置房在原售价基础上,每平米增加200元的住房配套费补贴允许购房。
(二)转变住房发售方式
变“分房”为“售房”,今后不再向各单位下发分配房源,所有住房集中在房地产管理中心并进行实时公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采取“一房一价”方式挂牌销售,引导广大职工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购住房,满足职工的多种住房需求。
住房发售流程:
1.房地产管理中心公示房源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住房区位、房型、价格等)。
2.购房职工根据个人需求、持工作单位证明及个人有效证件(包括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等,单身职工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未婚声明书),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信息服务大厅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3.凡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人可根据自身需求按序选择住房。
4.选购住房人员须于5日内交回“住房申请审批表”、1个月内交清全部购房款,逾期未办结交款的,将其选购住房收回并另行发售。
二、调整住房转户政策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转户秩序,理顺住房权属关系,提高现住房的有效利用率,放宽二手房过户条件:
(一)已满法定结婚年龄且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单身职工可以购买二手房;
(二)夫妻经法院及民政部门判决或调解离异的房产处置,受让方须为阳煤集团职工: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免收过户手续费;名下有阳煤集团住房的,收取过户手续费1000元。
(三)户主死亡且其住房已作为遗产经公证部门公证至其合法继承人名下,继承人年满18岁以上的可以办理过户。
1.继承人为阳煤集团职工,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免收过户手续费;继承人为阳煤集团职工,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名下有阳煤集团住房的,收取过户手续费1000元。
2.继承人为非阳煤集团职工、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收取过户手续费1000元;继承人为非阳煤集团职工、名下有阳煤集团住房的,只可将其继承的房屋转让给阳煤集团无房户职工。
(四)凡交付使用时间满5年的各类住房首次办理转户,须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贷款情况证明后,方可办理。
(五)凡属具有物业服务小区的住房办理转户,须经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缴费情况证明后,方可办理。
(六)因继承、拆迁等原因造成房屋受让方为非阳煤集团职工或办理二套房过户的,发放住房专用合同,该住房合同只限阳煤集团内部使用。
(七)转户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单身职工需提供未婚声明书或未再婚声明书。
本方案由阳煤集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未婚声明书
2.未再婚声明书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阳煤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已于2017年2月20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
阳煤集团深化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集团公司自2015年6月出台《阳煤集团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阳煤房字[2015]517号)以来,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得到推进。随着集团公司“两区”改造基本完成,无房户职工保障性住房基本得到满足;住房刚性需求趋于饱和,有房户职工家庭的购房意愿向改善型需求转变。经集团公司2017年2月2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见阳煤会纪[2017]46号),对住房发售和转户等供给侧进行调整,加快推进存量房去库存,盘活资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住房发售政策
(一)放宽住房申购条件
1.已购集团公司住房的职工可以在秋沟西区、二矿小区、青岩底小区等限定区域申购第二套住房,购买价格在原售价基础上,每平米增加200元的住房配套费补贴。
2.已满法定结婚年龄且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单身职工可以申购住房。
3.处理拆迁安置等遗留问题时,凡拆迁安置户为非阳煤集团职工的,购买安置房在原售价基础上,每平米增加200元的住房配套费补贴允许购房。
(二)转变住房发售方式
变“分房”为“售房”,今后不再向各单位下发分配房源,所有住房集中在房地产管理中心并进行实时公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采取“一房一价”方式挂牌销售,引导广大职工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购住房,满足职工的多种住房需求。
住房发售流程:
1.房地产管理中心公示房源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住房区位、房型、价格等)。
2.购房职工根据个人需求、持工作单位证明及个人有效证件(包括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等,单身职工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未婚声明书),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信息服务大厅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3.凡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人可根据自身需求按序选择住房。
4.选购住房人员须于5日内交回“住房申请审批表”、1个月内交清全部购房款,逾期未办结交款的,将其选购住房收回并另行发售。
二、调整住房转户政策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转户秩序,理顺住房权属关系,提高现住房的有效利用率,放宽二手房过户条件:
(一)已满法定结婚年龄且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单身职工可以购买二手房;
(二)夫妻经法院及民政部门判决或调解离异的房产处置,受让方须为阳煤集团职工: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免收过户手续费;名下有阳煤集团住房的,收取过户手续费1000元。
(三)户主死亡且其住房已作为遗产经公证部门公证至其合法继承人名下,继承人年满18岁以上的可以办理过户。
1.继承人为阳煤集团职工,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免收过户手续费;继承人为阳煤集团职工,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名下有阳煤集团住房的,收取过户手续费1000元。
2.继承人为非阳煤集团职工、名下无阳煤集团住房的,收取过户手续费1000元;继承人为非阳煤集团职工、名下有阳煤集团住房的,只可将其继承的房屋转让给阳煤集团无房户职工。
(四)凡交付使用时间满5年的各类住房首次办理转户,须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贷款情况证明后,方可办理。
(五)凡属具有物业服务小区的住房办理转户,须经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缴费情况证明后,方可办理。
(六)因继承、拆迁等原因造成房屋受让方为非阳煤集团职工或办理二套房过户的,发放住房专用合同,该住房合同只限阳煤集团内部使用。
(七)转户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单身职工需提供未婚声明书或未再婚声明书。
本方案由阳煤集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1.未婚声明书
2.未再婚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