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5年3月,张某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太源公司担任工程师。双方约定工资为税前8500元,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而扣除所有五险一金后工资为7800元。2016年1月张某患病,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始终不见好转,太源公司就以张某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将张某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减少负担,劳务派遣公司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了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因经济补偿金产生分歧,张某的经济补偿金到底是按照税前工资计算还是税后工资计算?
[智韬点评]
张某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为税前8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因此,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12月应得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得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颁布的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济补偿金仍然需要计征相应税费。所以,经济补偿金不应当在计发之前先行计税,以避免双重计税的问题。因此,本案应当按照每月8500元的标准计发张某的经济补偿金。该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应当按照员工的月税前工资计算。综上,智韬建议,不论你是否了解这些五险一金,谈待遇的时候还是尽量谈税前工资,无论企业是避税还是按实际工资扣缴,你都不会吃亏。
2015年3月,张某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太源公司担任工程师。双方约定工资为税前8500元,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而扣除所有五险一金后工资为7800元。2016年1月张某患病,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始终不见好转,太源公司就以张某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将张某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减少负担,劳务派遣公司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了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因经济补偿金产生分歧,张某的经济补偿金到底是按照税前工资计算还是税后工资计算?
[智韬点评]
张某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为税前8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因此,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12月应得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得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颁布的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济补偿金仍然需要计征相应税费。所以,经济补偿金不应当在计发之前先行计税,以避免双重计税的问题。因此,本案应当按照每月8500元的标准计发张某的经济补偿金。该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应当按照员工的月税前工资计算。综上,智韬建议,不论你是否了解这些五险一金,谈待遇的时候还是尽量谈税前工资,无论企业是避税还是按实际工资扣缴,你都不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