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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燕雀》(霍卫) 作者:透明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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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表示我联系不上本文作者透明马甲大大……大大如果路过此处还请见谅!
找了好久的文,终于找到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1楼2017-04-03 12:53回复
    [架空卫青]燕雀
    投毒警告:故事是从一个奴隶制庄园开始的,而主角既不是庄园主也不是客人
    “……神仙教母送了辛德瑞拉一双水晶鞋,让她穿了好去见王子,但是教母又警告说,魔法只能维持到十二点……”
    精彩的故事由一个心不在焉的人来讲,多少也有些平淡乏味,幸亏白天来客人,听故事的小主人闹了一天已经困了,他才早早地脱了身。
    想到自己屋里还有一个小魔星,不禁有些头痛。
    要是姐姐能早些回来便好了。
    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往下房走,却在书房门口站住了脚步。
    有人提到了他姐姐的名字。
    是家里的女主人。
    “那个不知廉耻的东西,只晓得跟外头人鬼混,养些不黑不白的杂种!”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年,女主人的声音还是像刚发现姐姐怀孕的时候一样愠怒:“留在家里只会惹祸!我已经把她送到奥尔良去卖掉了……”
    不是,不是说把她租给旅店老板干活的吗?
    “她那个杂种也不能留,都已经能走路了,现在有些摆阔的人家喜欢用漂亮的男孩子当个门僮什么的,可以卖一个好价钱,我们可以去旅游,玄儿要配一把好提琴。”
    不,不。
    “还有,客人说,咱们家的小仆人生得一副好相貌,跟玄儿一个模样呢!”
    “嘿嘿嘿,怎么会。”无力的干笑,出自那个被他称为,也只能称为“老爷”,却绝不能称之为“父亲”的人。
    “别光傻笑,往后不能让他跟玄儿呆一块儿,别人会说闲话的。”
    “我明天就让他去睡马棚。”老爷急着撇清什么,“跟玄儿像?怎么可能呢?”
    “哼!那就不要让他穿什么绸衣服,还认字呢!”
    “那衣服不是玄儿不要了么,我想,扔了怪可惜的,好马配好鞍,把他打扮得体面一些,咱们看上去也光彩不是?”
    “光彩?哼,一群没爹的杂种,充其量就是骡子,还什么鞍不鞍的!”
    “是是是。”
    "明天把他送到鞭苔站去挨一顿,骡子就别想着金鞍。"
    老爷没有表示反对。
    老爷,毕竟只是老爷。
    父亲,那是一个梦。梦已经醒了,噩运还得面对。
    小魔星被从屋里拖了出来,然后被紧紧抱住带出了庄园。小魔星发现了舅舅的异常,他面色惨白,眼睛却亮得吓人,身子在发抖,力气却很大,大到他被抱得有些疼痛。因此,他既没哭也没闹,虽然受到的待遇有些粗暴,却一声不吭。
    即使有些仆人发现了出逃的举动,他们也保持了沉默。
    主人和监工带上猎犬赶出去,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奴隶都是不识抬举的东西!给他们吃穿,教了读书写字,还想着溜号!照我说哪,应该全都送到鞭笞站去结结实实地挨几顿,打死了活该。”一位女士读完悬赏抓捕逃奴的告示,愤愤然地咒骂着。
    “然后再盖个烙印是吧”她的丈夫无奈地回应着。
    女士转头想说什么,正好看到对面橱窗里的新帽子,于是逃奴被她扔到了脑后,专心地试起了帽子。
    法律不准帮助逃奴,但是一群人加一群狗追两个孩子,见着了不伸手是说不过去的,幸亏太太除了这些时髦花哨的东西什么都不关心,地窖工具房之类的地方更是从不涉足,否则在家里藏两个孩子还真是件困难的事情,做丈夫的心想。
    但是太太再怎么粗心大意,两个孩子也不可能永远藏在家里。
    他把两个孩子送上了“地下铁路”。
    地下铁路,有车站、列车员和路线,就是没有铁轨和机车。
    车站是藏身处,列车员是带路人,路线就是逃亡之路。
    逃到北方,就自由了。
    失去了镣铐,得到的是什么?
    他不知道。
    在过边界的时候,职业的抓捕人带着猎犬再次出现,他们跟其他人走散了,到现在,好心人给的钱也用光了。
    最后一块面包了。
    “诺诺。”
    小魔星看见他不吃,抓住他的脖子,胖胖的小手用力把碎面包往他嘴里塞。
    “不,我不饿。”
    原以为小魔星会闹起来的,就跟在家——不,跟在庄园里一样,谁知道他竟安静下来了,只是闭紧了牙关。
    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他不是基督,没有用一块面包养活两个人的本事。
    得找份工作才行,他会做很多活,不会的也可以学,可是谁会收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做工呢?更不要说还带一个小小孩了。
    他一家家地敲门问,得到的回答都是“我们不缺人。”“你有介绍信吗?”“你倒可以考虑,但是那个孩子是怎么一回事?”
    一直敲到镇最未尾的一间铺子,这间铺子他差点就错过了。看着剥落的油漆和蜘蛛网,很可能从开张来就没有生意。
    “招人?哈!”里头倒不像外边这么破败,两个青年都穿得很体面,很华丽,四周的陈设也非常奢华,地毯比他原来女主人的桌布还漂亮,他都不敢站上去。
    青年们笑着,仿佛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笑话一样。
    他又重复了一遍,同时心里琢磨着下一个小镇有多远,有没有足够的体力赶过去。
    一个青年仍在笑,另一个眼珠子转了转,说:“你就尽管呆在这里好了,工作没有,工资也没有!”
    “饭有吗?”
    “饭?这个还是有的。”
    “谢……”眼前一阵黑是他晕倒以前的最后记忆了,两天就吃了一个萝卜到底是不行的。
    第二天,小镇里就传开了,镇边上的那家“大汉商行”找了一个叫化子当掌柜的,到底是大少爷东家,商行对他来说算什么呢,一个玩意儿罢了。新聘了一个叫化子掌柜,大概也是他一时心血来潮弄的玩意儿吧。


    2楼2017-04-0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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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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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思柴尔德家能做到的,我也同样能做到!总有一天,我大汉的商行要开遍全世界,要盖一个世界第一的总部,还要……”青年在抒发雄心壮志,不过现在他的听众只有两个刚从路倒的命运上被拉回来的。
      霍去病吃起来快得像闪电,别人还没看见他怎么吃的,三块玉没饼就已经下了肚,第四块卡在嘴里,他吞不下去,也不肯吐出来,就这么含着。卫青看上去比他客气多了,就是食量是其三倍之多。
      卫青食量就算再大三倍,刘彻也不会被他吃穷,反正除了吃饭以外,新掌柜也没有什么事情做。
      生意是没有的,客人是没有的,账目还是没有的,最重要的是,没有任何货物。
      所以他们两人在吃饱以后能做的就是坐在那里听刘彻讲他的理想。
      这个理想现在也许称为“白日梦”更恰当一些,镇上的生意,附近几个镇的生意,都掌握在一个什么“一只鞋”手里,凡是店铺商队,都要向他交保护费,刘彻不肯交保护费,进过几次货,不是半路上被抢走了就是快进镇的时候被抢走,最近一次,连送货人都被绑走了。
      这是第二天新掌柜在镇子上打听到的消息。
      接下来几天新掌柜都在镇子边上转悠,铺子开不下去,刘彻可以回去当他的大少爷,他却不能指望被一并带回去。
      不可指望别人一时的好心,姐姐,还有自己受到的教训还不够么。那一点好心或许真诚,但是不能靠它度日。
      乖乖地交保护费?他不是老板。
      那么怎样才能让生意开张呢?
      又过了几天,匪徒们在镇外拦到了一辆货车。
      “交保护费!”
      “没钱!”
      “没钱,好,那么……”匪徒头儿看了看,傻了。
      一辆破车,估计是用几块木板胡乱拼凑起来的,连漆都没上,轮子已经变了形。车里装的是一堆黑乎乎的东西,粘手,容易断裂,还有股臭味。
      “什么货?”
      “货?油井上的矿渣,一块钱一车!”
      匪徒们挠头了,这一车矿渣抢回去作什么?这车本身还没散架已经是个奇迹,拉车的是个叫化子,总之一切加在一块儿还卖不出五角钱,前提是能找到这么个傻瓜买主,肯买这一堆废物。
      “我没看见货车,我只看见一辆垃圾车。”匪徒头儿抱怨道。其他人也跟着起哄,他们很快就放弃了,去寻找更值得下手的肥羊。
      匪徒们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上之后,卫青双腿一软,坐倒在地。
      “铺路柏油的卖!肥皂的卖!草纸的卖!泔水的卖!”生意开张了。
      油井的废矿渣、肉骨头、废纸……这些都变成了货物,换了别人,或许会因为堂堂商行居然变了废品回收站而生气,不过刘彻不在乎,商行空闲得太久,他耽得都发霉了。
      现在货架上摆上了一堆堆货物,顾客盈门,看着账目上的数字他再乐也没有了。
      谁说我只能坐在家里吃利息?他美滋滋地想。
      因此当卫青搞实验把厨房炸飞了之后,他只一摆手,“好大事!再盖一个不就行了,咱们上馆子吃去!”
      “罗思柴尔德家能做到的,我也同样能做到!总有一天,我大汉的商行要开遍全世界,要盖一个世界第一的总部,还要……嗯,给卫卿盖一个大实验室,再配一所大学!卫卿?”
      “那敢情好。”
      “卫卿很有做生意的头脑嘛!咱们合伙吧,当合伙人!”自顾自地说下去,已经完全沉浸在对未来的梦想里了。
      “合伙人?”卫青很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这大少爷还是什么都敢提啊,让一个没有身份证明的野孩子当掌柜的已经够吓人了,可他好像还觉得不够似的,憋足了劲儿要一鸣惊人。
      “是啊,”站起来,上下看了一下:“这身行头得换换,还得雇个保姆带去病,弄辆马车……咱们大汉商行的合伙人,这么寒碜可不行!”
      “好好好,先吃饭吧,都凉了。”看来有人是命中注定要受惊吓的,以前女主人总恐吓着要把他送去鞭笞站,要让他挨鞭子,现在这位却要用另一种方式将他吓死。
      合伙人是个听上去非常遥远的名词,印象中那都是老爷们才能担当的差事,他的人生理想就是吃饱饭,不挨揍,什么合伙人的,想都没想过。胸无大志便胸无大志罢,大志是那些肚里吃得饱饱的,身上穿得暖暖的,生来就没有担过惊受过怕,哪怕一个巴掌都没有挨过的人的,不是他的。
      贫穷而有大志的人有,他也见过,佩服归佩服,他不觉得自己能够做那样的人,身边还带着一个去病呢。
      眼下最重要的是不要让饭菜白白放凉了,这比什么当合伙人重要的多,每一个挨过几天饿的人都会同意他的看法的。
      “卖报!卖报!新协定已经签订,每个逃奴都应该被送回原来的主人!”街上传来了报童的喊声。
      饭菜忽然不像它们原先看起来、闻起来那么美味了,所有的热气似乎在一刹那之间消失了。


      3楼2017-04-03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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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尔良是一座充满了异国情调的城市,它更像是神话和炉边故事中的城市,而不像现实中的。河上升起的淡淡夕雾,车马的铃铛声,映着初升之月开放的白色梅花若隐若现的香气,舞女和杂耍艺人敲起的皮鼓更让人加深了这一印象。
        占卜人当然也不缺少,这儿便有这么两个投机家,是一对师徒。
        年长的那个正在向徒弟传授诀窍:“观人之相貌,先观骨格,次看五行,一观威仪,瞧那边那个人,如虎下山,百兽自惊,如鹰升腾,狐兔自战,不怒而威,这便上等。二看敦重及精神,身如万斟之舟,驾于巨浪之中,摇而不动,神气清灵,如月悬镜,光辉皎洁,如此相者,不大贵亦当小贵,富不必说,是不是哪,这位先生?”
        那位绅士微微一笑,说:“一生平安足矣,富贵什么,不可妄谈。”
        占卜人愣了一下,还想说什么,那位绅士已经走远了。
        占卜人徒弟咬牙道:“年轻小,却这么老到!他看得好紧,我硬是一点破绽没有寻着。不过,他身上真的有油水么?”
        占卜人:“你的眼力还需煅炼啊,他的衣服虽然不怎的,可那条围巾却是上等货,是真正的安普尔野羊绒织的,轻薄保暖,当世无双,以前专供安普尔王公及其嫔妃冬日御寒专用的。安普尔被征服后,据说从宫里弄到两百多条,二十年前我见过一条,听说要七百块,现在有钱都没地方寻!”一边念叨,一边还在为放走了一只肥羊而嗟叹不已。
        年轻的绅士已经走过了一条街,心里还不以为然地苦笑:“不怒而威?摇而不动?明明一只丧家之犬而已,风声鹤唳,这种日子哪一天能到头呢?”
        他笔直地向前走去,周围的各种时髦的、新奇的东西都不能引他动心。他一路走到了一家富丽堂皇的大旅馆里,登时涌上了七八个侍者,非常起劲地接待他。
        尽管他的小费照例是给的不错的,但是这殷勤可不是为了他本人,他甚至不用正眼,就可以看到刘彻正坐在大堂里。过去几天,每个待卫青殷勤的仆役,都能从他那里拿到一笔额外的丰厚赏钱,因此他们才这么热乎。
        “生意谈成了。”他向东家这么报告,“我们明天就可以离……”
        “那么急作什么?我们还没在这好好找找乐子呢!”刘彻笑着说。
        卫青觉得眼皮直跳,但是他没有继续反对的理由。
        第二天,两位绅士便一起出门去这个销金窟找乐子去了。
        “拍—卖—行,卖什么呢?要是卖小马就好了,给去病买一匹。”听到他们要来奥尔良谈生意,去病就两个字“不行!”刘彻不知许了他多少愿,打点行装的时候卫青却总能从行李箱里、马车座垫下或者更加稀奇古怪的地方把他揪出来,以至上路很久以后,刘彻还有一个错觉:只要一抖帽子或者斗篷,就能把去病抖出来。
        这哪像去谈生意啊,简直就像……一对情人偷偷地私奔,一边走一边担心那个吃醋的家伙会从路边任何一丛树丛后面跳出来。
        最后卫青跟去病关起门谈了很久,出来说他同意了,小家伙的确是同意了,可是那神情实在严肃、庄重地过了分,那表情,啧啧,就算上刑场也不至于吧。
        回去以后他大概又要巴着舅舅不放了,得用点什么东西收买他才行,虽然刘彻的这种“收买”在他身上从来没成功过,但是他更加乐此不疲。
        “好。”卫青回答。
        卖的货物,却大出两人意料之外。
        站在拍卖师边上的,是一群人,一群待卖的奴隶。
        高矮胖瘦一应俱全,可能的买主们正在检查他们的牙齿的肌肉,就像挑选狗和马。
        奴隶中有个很漂亮的年轻女子,她看上去在欢笑,或者似乎在欢笑,但眼角却很小心地瞟着后面某人手中提的皮鞭。
        卫青一看到她,双脚就像钉在地上一样动弹不得。
        刘彻起哄:“哦,小卫青也到了喜欢漂亮姑娘的年龄了,唉呀,想买下她啊?啥,你真的要买?好,啊不,她不值那个价钱,听我说,不不不……”
        *********************混乱过后***************************
        刘彻:“两千三百块买一个女奴,我现在相信你跟去病的确是亲舅甥了,平常那么安静,发起疯来却一样吓人!明天你我准上报纸头条,一个年轻男奴才一千块啊。”
        卫青:“借你的一千块我会还你的。”
        刘彻:“哪的话,不就一千块么。”好家伙,那哪是借啊,根本就是光天化日之下强抢嘛。


        4楼2017-04-0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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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卫青去催促刘彻起身,在奥尔良这个蓄奴的地方他根本不愿多呆。
          没想到刘彻早就起来了,手里拿着一张泛黄的通告。
          他大声念道,“悬赏抓捕逃奴一名,该奴系家生,名郑青,聪明伶俐,能写会算,拐带家生小奴一名去病……不论死活赏金五百。”
          魔法时刻结束了。
          自由人的身份,家人团聚,就像泡沫一样破灭了。
          不,不成,绝不能让它破灭,要让时间停止在这一秒,神哪!请多给我一点时间吧,一点点,让我……
          他强笑道:“怎么对悬赏通告感兴趣了?想做赏金猎人吗?”
          刘彻:“是啊,我觉得我好像见过这个人呢,只要回想起来,现成的就有五百块可拿。”
          卫青:“如果抓到了,怎么处置呢?”
          刘彻:“送回原主去领赏啊,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卫青:“可那样的话不是太可惜了么。”
          刘彻:“可惜?”
          卫青:“雇一个能写会算的人,一周要十块钱工钱,一年五十二周,就是五百二十块啊。现在,五百块就可以弄到这样一个人,还是终身的。”
          刘彻发表评论:“五百块!哼!有人还欠我一千块哪!”
          卫青心里暗舒了一口气,只要自己对他还有价值,姐姐,还有去病,就可以保全吧。
          他们终于出发了,但不是回镇上。
          刘家拍来了电报,让刘彻回去一趟。
          卫青以前听说刘彻是个大少爷,但他几乎不提家里的情况,他也从来不问。
          现在他发现,这个“大少爷”实在是家大业大,三个钟头前路边田里的奴隶和监工便一齐向马车鞠躬,而主宅到这会还没看见影子。
          突然,一群奴隶发生了骚动,一个女奴连跑带跳地扑到马车上,车夫还没来得及把她推下去就有人蹦了起来将她拽上了车。
          看着两个女人抱头痛哭的样子,刘彻与卫青都是一脑门“?”
          事情很快就清楚了,被卖掉的不止少儿一个。一个女奴,跟七个主人生下七个孩子,这七个孩子再分别被卖给七家人,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丈夫卖给这一家,妻子卖给那一家,孩子们按年龄一个个被送上拍卖台拍卖,是奥尔良奴隶拍卖所每天都可以见到的场景。
          年纪大的姐姐还记得被卖掉的妹妹,年幼的弟弟已经不记得了。
          刘彻想了一会,把监工喊过来吩咐了几句,那监工点头哈腰地去了。不知为什么子夫想反抗这个安排,刘彻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才让她安静下来,跟着监工走了。
          那监工临走的时候瞟了卫青一眼,又望了子夫一眼,似有所觉地笑了笑。
          监工的眼光和笑容让卫青很不舒服,蔑视不屑的眼光他看得多了,但是这次的别有意味,究竟是什么样的意思他还不明白。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卫青想。
          眼前就是最好的例子,刘彻半荒废的铺子比郑家新装修的门厅还要奢华一百倍,但是他居然连一个哪怕是街上拉来的厨房小厮都没有。这三天,刘彻跟他们一起吃街上叫的盒饭。
          卫青对盒饭非常满意,吃饱之后居然还可以剩一半,这一半就算放个三天也跟刚送来的差不多,抡起来就可以打人。但他的意见不能代表所有人,面对同样的盒饭,刘彻绿着脸作出了这盒饭摊主人原先定是个开养猪场的猜测,然后继续绿着脸塞个几块下去。
          “什么猪食啊!将来总有一天,我要开最好的外卖餐厅,让他回去喂他的猪!”刘彻一边塞一边嚷嚷着他的计划。
          计划要开的还不光是外卖餐厅,从洗衣店到出租马车,就没有一样能让这位少爷满意的。
          有钱人的脾气可真难伺候啊,自己跟他真是两个世界的人,卫青一边给去病缝衣服一边听刘彻痛斥成衣店没有及时把新衬衫送过来导致他一件衬衫居然穿了两天没得换的可怕事件。
          第二天,他在镇上听到一番对话,发现自己的想法真是错得离谱。
          “驿车怎么还没到?我真是受够了,想想看,两个从街上捡回来的野崽子居然跟少爷住在一块……”
          “哎呀!不会吧!”
          “怎的不会?少爷随心所欲,任性也该有个限度……那叫什么话!不成体统!我们情愿回本家去,少奶奶再怎样究竟是名门大户的少奶奶,总比跟两个来历不明的野崽子混在一块好。”
          第三天,刘彻对新调过来的仆人介绍去病:“我太太不曾生过一儿半女……虽然这孩子的轮廓长得像他母亲,不过这眼神多么犀利啊就像我……”
          仆人心领神会地点点头,马上发现了去病跟刘彻在长相上的若干相似之处。
          私生子碍不着什么事,尤其是女主人没有孩子又离得远的情况下。祖先做过国王的情妇,是不知多少代以后贵族还可以拿出来夸耀自己比贱民高贵的依据。
          作为私生子的舅舅,卫青勉强地得到了容忍。
          也许……也许这个人是不同的,卫青想着,也许可以期望一些什么……他想着,没注意到自己在账本上划了一些无意义的符号。
          “听说,那个新来的人是少爷从街上捡回来的。”
          “哎呀,少爷他也真是太不挑了吧。那种人也敢往家带……”撇嘴。
          “是啊是啊,我们把他带到了下人的房间,他都好像没反应呢。”
          “本来嘛,那才是他该呆的地方。麻雀也配呆在枝头上吗?”
          “等他发现那是下人的房间,会有什么反应呢?”
          “会大闹吧,闹也不管用,这可是少奶奶,还有姑奶奶的意思。”
          “像他这种人,还是趁早打发出去干净,没的弄脏了这里的地皮。啊!李先生,司马先生!”
          “哼!正经事情不干,尽呱唧些无聊的废话!”
          莺莺燕燕们慌忙离开了。
          大嗓门继续:“为了一个新玩意儿叽叽喳喳,喷的口水要是拿去把园子浇一遍多好,总算有些价值!”
          “新玩意……只怕未必。”
          “什么意思?”
          “我见到那个新来的人了,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他似的,奇不奇怪?呐,你说,一个奴隶有可能获得自由并做出一番事业来吗?”
          “哈,白日做梦吧,一个奴隶?一个下等人?老天保佑,上等人还没死绝哪!”
          “……我觉得,我可以在有生之年看到上等人死绝了。”
          “你觉得!你觉得!你可以去当算命的了。”
          大少爷回来了,身边照例有个新的、备受宠爱的年轻男子,衣饰华贵的女人们摇起了扇子,在扇后窃窃私语。
          然后女主人便吩咐,要老管家把鳄鱼准备好。
          他应承下来,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附近的警长照例会被邀请去相隔二十里地的一户人家参加酒会,所有的人都会心照不宣——他们犯不着为了一个外人跟老刘家作对。
          老管家看到了那个即将落入鳄鱼口的年轻男子,头一回觉得这事情不寻常。
          问题在于那个年轻男子看上去很寻常,太普通了,完全不像想像中女主人会咬牙切齿的那种类型。他穿着很大路的行头,据打扫内室的侍女说,其他的衣服更次。
          老管家知道少爷的慷慨,尤其是对情人的慷慨,他禁不住嘀咕,心想这次少爷可能随便从哪里拖了一个不幸的倒霉蛋回来,那人三句话不离成本利润,原来是一个财迷了心窍的家伙,可惜了。
          之所以说可惜,是因为女主人已经下了命令,不管这家伙是不是冒牌货,是刘彻从门口捡的还是马路上现拉的,她要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老管家自然不会因为可惜就得罪女主人的,在豪门世家,这样的情形上演得太多太多,老管家知道这绝不会是第一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少爷会找各种各样的人寻欢,但他们的下场通常只有一个。
          韩说绊住了刘彻,他们之间还有账要算。
          那家伙没有疑心什么,老管家很容易就把他骗到了鳄鱼池,反手关上了门。
          女主人笑得很开心,自从她嫁过来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老管家探了探头,想知道那家伙发现自己上当之后会如何反应,是像前前前年的韩少爷那样不屑的狂笑还是像前前年的董偃那样哭叫求饶?还是像更多人那样尖叫一声便瘫软如泥?
          都不是。
          那人一回过神来便不知从哪里抽出来一把闪亮的钢刀横在自己和鳄鱼之间,然后公孙敖便领了一群人将鳄鱼打倒在地,若不是刘彻赶到及时可怜的鳄鱼准保不住全尸。
          这一次,不同以往。
          究竟不同在哪里呢?
          很久以后,韩说发现原来那人不声不响的厚重外衣中,是闪亮的利刃,随时准备出鞘。那人的眼中,看到的不是荣华富贵,不是卿卿我我,而是他们这些豪门的弱点与短处。那个人的身边,永远有向他伸出援手的人,公孙敖、霍去病……
          “报应!他对你没什么感情,他只是喜欢钱而已。”更久以后,他对刘彻说。
          “我知道。” 刘彻举着喝了一半的酒杯说,“他只喜欢钱,对我没感情……这样,对他比较好。”
          “对他?”
          “是的,也对我比较好,应该……是的,这样大家都好。”
          记忆里郑家那个被华服包裹得像用于炫耀的招牌门面的玩具娃娃般的孩子是怎样变成今天见到的,朴素而沉默的少年?
          他为何甘愿冒被打死,被猎犬追逐的风险逃向未知的远方?
          记忆里的北方是个残酷的地方,人们对于金钱以外的东西不屑一顾,工人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尚食不果腹,被称作大鳄的财阀们吞食着小店的尸骨肥壮起来,亡命的匪徒四处横行。家族中不止一个人带了巨额的钱财到那个“遍地黄金”的地方淘金,结果总是两手空空……他和那家小小的商铺是如何在那里生存、壮大的?他既没有亲友也没有师长提携、教导,是怎样扎下根,萌出芽?
          从极西的地方来的书里说,那参天的大树,原是从比芥子还要微小的存在中萌芽的。那个卑微的孩子,可能有鲲鹏展翅的那一天吗?现在,兆头似乎不坏,但是一切还无法下定论。
          去病这会儿并没有闲着,虽然他看起来像是闲着。
          他斜靠在门上,没有看屋里的任何人,但是屋里的每个人都会在以为他不注意的时候斜瞟一眼,然后收到一个魄力十足的眼神,把想往外伸的脚又悄悄地缩了回去。
          卫青离开后,他便天天到镇头上去等。那好死不死的破“一只鞋”手下借了酒劲想冲进镇里闹事,在一个时辰的枪战后,他报销了三块龙虾蘑菇馅饼和五个“一只鞋”手下。“一只鞋”手下报销了他的帽子一顶和叉子一把。
          自从连着三任警长被“一只鞋”手下打死,镇里的警长位置已经空悬了很久,他立即“众望所归”地获得了这个位置。令人惊讶的是,他没有拒绝这个位置。
          “小毛头儿不知道厉害”这是众人的公论。


          5楼2017-04-0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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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条腿不可能每次都跑过四条腿的。”卫青说着,给自己打气。
            对面的马儿,即使它口齿俱全的那会儿,也不是什么神气的高头大马。然而卫青毫无骑马或者跟这类大牲口打交道的经验。
            鞍子倒不用费心,原马主人很高兴能以五块钱的价钱把这匹老马转手,乐得奉送一只已经破呲牙咧嘴的鞍子,还殷勤地帮他备好了鞍。
            他深吸一口气,伸手抓住鞍子预备上马,但毫无意外地,被马甩到了地上。
            马儿喷了个响鼻,对这个紧张的生手表示了十足的不屑。它轻蔑地盯着这个笨拙的家伙,想着这傻瓜能带给它的大概只有那狼狈样所带来的乐趣了。
            卫青爬起来,走了。
            过了一会儿,他弄来了很多稻草,铺在地上。
            “我没有病假的预算,所以,得加快进度。”卫青再次预备上马,发现自己的衣角被什么东西拽住了。
            “舅舅……”
            卫青的脑袋一下子比身上还疼,他抱起了小人儿。
            “舅舅不疼吗?”
            “不疼……哇!”
            “不要骑了……舅舅是最帅的,别人都不能比的!”那些人骑着高头大马,会耍花枪又怎样?他的舅舅是独一无二的!
            “不是为了耍帅,总得有人会骑马啊,下回那些人追来的时候……”
            “哦……”小人儿终于被哄走了,卫青继续跟马儿,还有他自己那糟糕都不足以形容的骑术博斗,一直到天黑。
            马儿大汗淋漓,唯一能令它欣慰的是,那个糟糕之极的生手情况比它还差劲得多。
            有人提着一盏灯进来了,是那个小人儿。
            “得有一个人学会骑马。”小人儿说。
            这舅甥俩是魔鬼!
            镇里的头面人物聚集在新警长的任命仪式上,他们开始觉得有些不妥,因为这个新警长的个头还不及他那匹矮小坐骑的肩高。
            去病伸手一按马,轻盈地一跃,宛如矫健的飞鹰般落到马背上,双腿一夹,坐得再稳也没有,就像是跟马生在一起的。那骠悍的马儿驯服地听凭这个新来的小主人摆弄,即使一个老牧人不过如此。
            “真是个天才!”人们赞叹道。
            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二者缺一不可。
            警长的位置有他所期望的便利——如果有什么人在这附近被抓到,或者镇上的什么人被抓了,他会是这镇上第一个知道消息的。他不会失去自由,舅舅也不会。
            但也有麻烦的任务,比如把镇议员们召集起来开会,这些商人都忙着赚钱,根本不愿意开会。
            “你不能这样对待一个议员,我要扣你薪水!”被他用枪“请”到会场的议员中,这样嚷嚷的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扣就扣,少废话!”他从兜里翻出一大块崭新的绸手帕,用它擦起枪来。
            没有废话了,这一举动提醒他们,去病既不在乎钱,也不在乎开两枪。
            卫青没有像那些人想象的一样因为自己住进了下人房大闹,原因可能是他不想惹事,也可能只是单纯的迟钝,而刘彻,似乎没有发现他的遭遇,似乎。
            但是有的人并不以此为满足。
            昱日,卫青收到了一张纸条,看的出是刘彻的亲笔,他反复读了几遍仍觉得抓不住要领,觉得这是因为自己连日遇到的事情太多,精神不济的缘故。
            晚上。
            “走水了!走水了!”
            刘彻看着起火的下房,脸色跟锅底一样黑。
            “不就是烧了几间下房吗,破破烂烂的,早就该拆了重盖!”阿娇说。
            “啊!合同还在里面呢!”一声惊叫从两人背后响起,两人同时受了惊,一个是既惊讶又欢喜,一个是既惊讶又愤怒、困惑。
            发出惊叫的人毫不在意两人的反应,抛下了怀里的东西,抢过身边一人的水桶往外套上一浇,把湿透的外套盖在头上并用围巾遮了嘴便冲进了燃火的房子……
            “没道理的呀,他不是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等彻吗?”阿娇一边嘀咕着一边往自己的房间走。
            另一边。
            “种植园有以下种种可改进之处……”卫青讲了一大通,才发现刘彻瞪着他。
            “?”
            “合同烧掉了还可以补。”
            “是。”
            “……那,今天一天就在盘点我的家产吗?”
            “您说让我晚上等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好运的家伙,可不见得每回都有这么好的运气,我们要尽早离开这里……这里,不是属于我的地方,现在还不是。”
            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知道,不是因为他运气好,而是因为他不是阿娇所以为的那类人。阿娇啊,这次你碰到对手了呢,嘿嘿。
            “带上子夫吗?”
            “她另有去处,她……是阿娇的陪嫁。”
            痛苦,但是只能咬牙坚持。为什么亲姐弟见面不能相认呢?为什么有人可以那样无所谓地践踏别人的性命呢?阿娇若成功了,死的不过是个下人。阿娇不成功,就更无所谓了。有人曾经这么喊过,为了爱,毁灭世界也在所不惜,那么,毁掉一个小奴隶,毁掉他小小的希望和幸福,又算得了什么?
            阿娇依旧那么天真,那么“纯洁”,是啊,一个下人,一个小奴隶,怎配玷污她高贵的手呢?所以即使杀了人,也依旧是天真的,纯洁的,不能被指责的,更何况,是以爱的名义呢。
            他既不天真,又不纯洁,逃奴之身,欺世盗名,与刘彻现在就是互相利用——刘彻要用他完成他的梦想,他也一样。所以,即使什么也没做,即使差点送了命,还是众人鄙薄的对像,可有可无的存在。三条腿的蛤蟆难寻,两条腿的奴隶,有钱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没时间感概了,得想办法让子夫获得自由。
            那是个漂亮的孩子,却不仅仅是漂亮,一双黑亮的眼睛格外有神,那种神态要是年纪再大上十岁就合适了。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面前的人,不紧不慢地开口:“想抄小路去日出镇?路上有匪徒,你们人太少了,不安全。”
            女领队登时哈哈笑了起来,“匪徒算什么?我们可是在外十几年的冒险家,不是没出过门的小鬼!”
            也有人开始犹豫:“万一真遇上了……”
            女领队依旧不以为意:“匪徒不过贪图些钱财罢了,有什么要紧?给他们就是了,多带人手,只是白白花钱的累赘,没的拖了咱们后腿。”她根本就没有把那个孩子的警告放在眼里,这个蛮荒之地竟然让一个小毛孩当警长,太可笑了,能派出些什么人手?
            那个孩子没有阻止的意思,转身进了酒吧间,冒险家们听到他说:“给我一杯牛奶。”
            果然是个小鬼。
            “驾!驾!驾!”车夫发了狂一样地大叫,毫不留情地驱策着马儿。那些匪徒太凶狠了,上来就开枪!他身边的同伴已经被打死了,血流了他一身,现在他脑子一片空白,不敢想被那些匪徒抓住会有什么下场。
            车子猛地一颠,本已昏迷过去的女领队一头撞上了板壁,车夫听见她在尖叫:“给他们!统统给他们!”然后又是哐当一声,尖叫声停止了,大概又撞昏了吧。
            身后的匪徒依旧在疯狂地开枪,子弹像不要钱的一样倾泻而出,两匹马同时中弹摔倒,另两匹也被拖倒在地。
            匪徒们露出狞笑围了上来。
            但是他们没能得逞。
            落在最后的那个匪徒被一枪击倒后,其他匪徒登时炸了窝,他们跳脚,扫射,骂粗话,起誓要给打黑枪的人一点color see see。他们非常忠实于自己的誓言,很快就栽倒的栽倒,挂彩的挂彩,剩下的一声呼哨就风紧扯呼了。
            匪徒们逃跑后,车夫跟前出现了一匹马,和一个骑手。
            马不是什么高头大马,但跟骑手一比就显得既高又大,骑手胸前的警徽,在此刻的车夫看来比太阳还要耀眼,比金币还要赏心悦目。
            “死人死马都不要管,砍断索具,上路。”很简单的命令。
            车夫二话不说就遵从了他的命令。
            路上。
            “就你一个?”不是说人少不安全吗?
            “我不是草包。”理直气壮地回答。
            这话听了让人郁闷,但又无可奈何。
            女领队醒过来后,就此事发表评论:“把东西都给他们好啦,何必开枪杀生呢,他们要女人的话买几个女奴给他们就是了,多交点保护费就不会有事情了……”
            车夫嘀咕:“应该把她送匪窝里去,就不知道那里是什么条件。”
            去病:“连理发师都没有。”
            车夫&女领队:“你怎么知道?”
            去病:“他们上次说输过我就统统剃光头,我还想看看全是光头组成的匪帮是什么样呢,结果他们到今天也没有剃!”
            日出镇。酒吧。
            “来一杯牛奶。”
            “去病啊,老喝牛奶作什么,来杯酒?”
            “未成年人不能喝酒。”
            “喝了酒就是大人了喔。”
            “有能力,有担当的才是大人。往地上一躺,撒娇耍赖,指望别人照顾,这不算大人。”这是临行前舅舅说的。
            他不需要像那些少年一样,偷偷地跑到酒吧里伪装成年人要一杯,东家会很乐意给他几桶让他喝个够的,但那样,舅舅……
            看了一眼酒吧里那些说胡话的,还有滚倒在桌子下面的,他很清楚,这些人灌个几杯便豪言壮语,牛皮吹破天,但只要枪声一响,就会连滚带爬,丑态百出,而舅舅绝不会这样,他极少沾酒,实在推不过才碰碰唇,他不说什么豪言壮语,也从不籍酒占女性的便宜,但是不管是头顶飞过的子弹,还是背后猎犬的尖牙,都不能教他放弃自己的坚持。
            哪方更有男子气概,要选择哪方,根本是个不用选择的选择。
            他继续喝牛奶。
            “电报!”
            付了钱,拿了电报,读。
            什么啊!还要晚几天才能回来啊!
            躺到地上还不够,还要打滚!打滚!
            唉,如果打滚能让舅舅立即回来的话,滚两下也无妨。
            可是不成。
            而且,还有工作。


            6楼2017-04-03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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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劫啦!举起手来!”
              真不让人消停。
              匪徒如此之多,之猖狂,是有原因的。其原因嘛,就像那个女领队——州议会聘请的“专家”所言,匪徒们并不坏,只要给他们多多地送些保护费啊女人啊什么的,就可以保一方平安了,何必花钱养警察呢?(要送当然送女奴了,她自己是不会去任何没有美容院的地方的)要是匪徒们收了保护费还跑镇上来横冲直撞,那是他们个别人,不能代表整体的,匪徒整体还是好的,善良的,不能一概否定的……所以诺大一州,在去病上任前,统共就十二名警长,在他上任后,变成了十三名——这数字真吉利,对一只鞋匪帮来说尤其如此。
              对这两名新出道的匪徒也是如此。
              当然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些,他们觉得,做强盗,是件又风流,又爽快的事儿,不仅金币美人滚滚来,还有很多像女领队这号人给他们平反加歌功颂德,论证那些受害人受害都是因为他们自己软弱可欺,是罪有应得,而他们不过是替天行道而已。
              这样,新弄到两把枪的小伙子,简直没法不去当一次伟大光荣正确的强盗,为了保险起见,又喝了几杯酒壮胆。
              他们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去病,一个小孩子不声不响地坐在柜台上喝着牛奶,胳膊下还夹了本赞美诗集,一看就是乖乖好孩子,估计是家长临时走开了,再一看穿着打扮,嗯,有钱人家子弟,腰上虽然挂了把枪,不过镶金嵌玉的,玩具枪吧……
              晚上,去病回到自己家。
              保姆:“今天没什么事吧。”
              去病:“没事。”
              保姆:“吓!又弄了两把新枪?”这孩子真大手大脚,谁叫人家是衔着银——不,金汤匙出生的呢。
              去病:“嗯,在酒吧里顺便抢了两个劫匪。”
              保姆:“顺便抢……”
              母子重逢是喜剧,这次也不例外。
              “啊啊啊,我好命苦呀,去病你怎么有了舅舅就忘了娘啊……5555555555”在去病一头扑进卫青怀里腻了半天才问:“这女人是谁?”之后……
              卫青(汗)“姐姐,去病那时候还小,他不记得。”
              刘彻:“有什么好叫的,自己还不是一样不认得弟弟了。”
              卫少儿:“我好命苦呀5555……”
              路人甲:“完蛋了,这下本镇申请旱灾补助没指望了。”
              路人乙:“不,本镇申请水灾补助大有指望啊。”
              最后,还是陈掌:“美丽的卫小姐啊,您一天比一天漂亮,漂亮得连亲生儿子都认不出来了。”
              卫少儿:“真滴?”
              四人一致点头。
              卫少儿:“唔,这还差不多,乖儿子,你说娘是穿大红的嫁衣漂亮还是穿雪白的婚纱漂亮?”
              去病:“……”
              卫青:“你娘在路上认识了这位陈先生,他人很好,你娘要跟他结婚了。”
              去病:“结婚?结婚是虾没?”
              卫青:“结婚就是两个人从此永远在一起,一起吃,一起住,一起甘苦共患难。”
              去病:“嗯。”
              卫少儿和陈掌离开后。
              去病:“我要去跟我娘还有陈先生住?我不和我娘结婚成吗?”
              刘彻:“噗哈哈哈~~~~~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其他人再多那是同居,不是结婚!”
              卫青(汗):“结婚要两个人一起发誓永远在一起的。”
              去病:“嗯,那么,我跟舅舅是结婚,舅舅跟老板是同居。”
              刘彻(跳):“啥?”
              卫青:“那个……”
              去病:“我跟舅舅明明起了誓要永远在一起的,不管怎样都不分开。”
              卫青:“从郑家逃跑的时候是有这么说啦……”
              刘彻:“哼!要在神甫跟前说了才管用。”
              去病:“舅舅跟我在上帝跟前说啦!”
              卫青(擦汗):“成年人才能结婚,你还不够结婚的条件。”
              去病想了一想,走了。
              卫青舒了一口气,转头安抚暴怒的刘彻。
              卫少儿和陈掌回来时,去病:“我要跟舅舅结婚,不要跟娘和陈先生同居。因为我现在还不够结婚的条件,所以要先跟舅舅订婚。”
              卫青&刘彻:“……”
              陈掌:“……”
              卫少儿:“我好命苦呀5555儿子有了舅舅就不要娘啦……”
              第二天,办公室。
              刘彻@ @ :“你同意了,你居然同意跟他订婚了!”
              卫青(头痛):“我们两个都是逃奴,就算真的在神甫跟前起了誓,法律上也不算数的。”
              刘彻:“这还差不多!”
              刘彻走后。
              卫青:“奴隶主让男女奴隶结婚,然后就拆散他们,把丈夫、妻子和儿女分别卖给不同的人支配,这种事,决计不能让它再发生在姐姐、去病身上了,这种法律得教它完蛋!用什么推翻法律呢?钱,很多很多的钱可以改变法律吗?那个一只鞋占了那么多金矿不能好好利用太可惜了,没道理暴轸天物……”


              7楼2017-04-03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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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鞋觉得浑身发冷:“太怪了,阳光这么强还冷。”
                去病这会在工作。
                虽然匪徒又多又猖獗,但是匪帮冲进小镇这种事也不会每天都发生,警长更多的时候是在处理一些鸡毛蒜皮。
                某夫人:“我要跟我丈夫离婚!不,我们的婚姻根本就不算数!”
                某先生:“我们可是在神甫跟前证了婚的,所有人都在场!”
                某夫人:“那又如何?你的聘礼到现在还欠着一分钱都没付,更不要说家用钱了,难道让我喝西北风吗?”
                去病:“什么是聘礼?什么是家用钱?”
                众人(汗,果然太年幼了):“聘礼是……家用钱是……”
                去病:“嗯。”
                去病:“聘礼用什么比较好?”
                女士A:“当然是钻石啦!”
                女士B:“当然是金子啦!”
                女士C:“当然是一花园的玫瑰花啦!”
                女士D……
                去病手持笔记本:“店主先生,钻石、金子、一花园的玫瑰花……这些一共多少钱?”
                店主:“哦,大概跟你一般大的金人儿就差不多了,哈哈哈。”
                ……
                一只鞋回到家,“叔叔!爷爷!人呢?”
                他只看到一张纸条:你的叔叔跟爷爷我带走了,要想他们平安的话就拿跟他们一般大的金人儿来换,去病。
                一只鞋:“没天理呀!我才是强盗呀!”
                外甥真不愧是舅舅的外甥,主意都打到一个人头上去了。
                当然罗,不是每个人都像去病那么没天理的,比如,这位领队女士。
                她一听说这事,立即为一只鞋打抱不平,本来嘛,作强盗的就应该风风光光地抢劫、绑架,警察就该是无能的受气包,总在最后一刻赶到,不,是老婆女儿都跟强盗跑了还在那里抹泪啊跪求。像去病这样公然打劫强盗还耍帅,真太没天理了,那些匪徒还会有人气,粉丝?可怜见的。
                她立即拍案而起,自告奋勇代一只鞋去找去病……噢不,是去找“仁善退让,和柔媚上”的卫青谈判,卫青很好说话的,只要去发发牢骚,别说放掉几个匪徒,就是内奸他也能养上几窝的——起码她原来是这么想的。
                “一只鞋是大大的好人哪,你外甥怎么能跟人家要赎金呢?太不像话了,人家绑了人,就没要赎金。”
                “哼,哼。”正巧陪坐在旁的张骞。
                “是,去病这孩子真太不像话了,今年年成不好,银根紧缩,旱灾水灾,天灾人祸无一不备,地主家也没余粮啊……哪及得上人家一只鞋财大气粗,绑个人养在家里,咱们连肉都吃不起了(小声)去病你要绑就绑几个肥壮的,一只鞋的爷爷叔叔既瘦又老又没肉又费柴……”
                “!您怎么能吃人肉呢?”
                “哈哈哈哈,您那么紧张作什么,我又没说我要吃了他们,去病嘛……”
                “吃人肉是绝对不行的,千万、千万不行的。”女领队想起了去病趾高气扬的宣言“强盗和匪徒是没有人权的”禁不住汗流浃背。
                “那好,我跟去病说说,吃他们不成,把他们卖南边棉花种植园去。”
                “啊,那绝对不可以。”
                “那卖西边矿井里。”
                “更加不可以!”
                “……”
                “……”
                “那,一只鞋可能会付赎金的,所以不要那么快处理他们。”
                “哦,赎金什么时候送到?”眼睛闪闪亮。
                “那……就算一只鞋,那么大一笔赎金一下子要拿出来也是很困难的,这个……”
                “啊,没关系没关系,我们大汉商行现在正在开展年终岁末信用卡大酬宾业务,要不现在就办几张?凡用本行信用卡购买本行商品可打九五折,透支六十天不用付利息,利息按透支额支付。刷卡有奖,积分换礼品,好处多多!每刷一千元就能换一千积分,等攒够了XXXX积分就能换钻戒一个,攒够XXXXX积分可换马车一辆,攒够XXXXXX积分可换豪宅一座……”
                “!?#¥%……”
                “刷卡太新潮太时髦?没关系,我们大汉商行为您提供全方位服务,有传统的个人抵押贷款,集团抵押贷款供您选择,不仅矿山可以抵押、土地、房子可以抵押,像商贸权啊,未来多少年的收入啊什么的都可以抵押,对,就在这里画个押……按手印也行,哦,成了!”
                收到报告的一只鞋@ @ :“仁善退让?和柔媚上?他仁善退让我还没房子住了,他要是不仁善退让我还不得去喂王八!”
                去病:“喂王八?谁说要喂王八的?厨子说我给舅舅买的这几只王八还得好好喂喂。”
                另一边。
                苏建:“那位胡女士说您有点吃人什么骨头什么,笑面什么虎什么的……要不咱们也办个报社雇几个耍笔杆的吹鼓吹鼓?”
                卫青:“办报社这种赤字项目东家一个人干就够了,他在选镇长……反正钱有了,一只鞋他们爱说什么让他们说去吧,只要我的钱不少一文。”


                8楼2017-04-03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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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5: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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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彻觉得头痛。
                  宿醉后总会头痛的,但这疼痛不完全因为宿醉,而他其实全身都在痛。
                  为什么会醉呢?
                  他慢慢地回想前一天发生的事情。
                  起因是……他新找了一个相好王夫人,然后在看朔方集团——卫青用从一只鞋那里刮到的矿产建立的新企业的股权分配表时,吃惊地看到了王夫人居然占了一成股份!
                  他跟王夫人什么时候那么热乎了?
                  找来问,回答:“我没什么本事,能获得今天的成就,是因为您顾念到了三姐的缘故。现在您喜欢的是王夫人……”
                  不爽。
                  非常不爽。
                  当初给他一碗饭,的确是因为他长得像子夫,那个被阿娇从自己身边夺走的小可人儿。可是,为什么在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心里的火一个劲地往上冒呢?
                  哼。
                  “谁跟你这么说的?”哪个混蛋说他的卫青没本事,全靠长相?
                  “宁乘。”
                  “外人懂什么!道听途说,胡乱揣测,捕风捉影,站着鬼扯不腰痛!甭理他们!哼哼哈哈应付过去不就完了,你还真听他们的!”他手底下那班人,什么经商世家啦什么惊世奇才啦,吹起牛来一个比一个厉害,可实际呢?付学费,哼哼,卫青就没给他的账本上添过赤字,这些人凭什么全是赤字还指责别人没本事?不但指责别人没本事,还八这种八卦!
                  卫青想说什么,想了想,最终什么都没说。
                  “朔方集团的前景很好啊,赚的钱打算怎么花啊?”
                  “嗯……哈哈……这个,或许……也许不赚钱呢。”
                  他肯定有计划,就是不告诉自己。
                  他把自己当外人。
                  一认识到这点,刘彻的火就止不住地冒,但是这火又发不出来——他是卫青的东家兼合伙人,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憋着一股火很难受,他要去泄泄火。去哪里呢?找王夫人?不,不干。
                  他跑到酒吧里,“老板!给我最好的!最贵的!”
                  上来的酒菜有些太多了,宰人也不是这么个宰法啊。
                  老板:“您说了每样来三份啊。”
                  该死,老跟卫青去病混一块儿都习惯了。
                  慢着,这三个花枝招展的女郎是怎么一回事情?
                  “连陪酒的女郎您也点了三份。”
                  想推掉,但……反正他们八在,离了他们我也挺快活,“陪酒女郎再来三份,不,三十份!”
                  看看,我很快活吧。
                  我真的很快活,真的。
                  事实证明,喝太多酒,吃太多菜,对身体没好处。点太多的陪酒女郎呢?那感觉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睁开眼,预备了许多许多的甜言蜜语,准备把怀里的女郎打发走。
                  女郎?这……这不是卫青吗?
                  “你怎么来了!谁要你管!喝多喝少是我的事,是我的事!”
                  怀抱一松,卫青便小心地滑了出去:“我没有出过家门,是您光临敝舍……”
                  非常非常的不爽,不痛快。
                  他干嘛不训自己?干嘛不劝诫?因为自己是外人吗?所以喝多喝少都不干他的事?
                  “那又如何?有什么话就快说!不说我就走了!”
                  卫青开口:“有个叫主父偃的,他幼学……老学……我觉得他这人不错,建议您见一下……”
                  然后,卫青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身在门外了,一同飞出来的还有毯子和刘彻的怒吼“你和你的主父偃我都不想见!”
                  谁管那个什么主父偃啊。
                  越想越气,越想越冒火,再也呆不下去,随手抓了件衣服往身上一披就离开了。
                  一路碰到自己的人,眼神都很奇怪。
                  最后还是去病:“耶?你怎么穿了我舅舅的衣服?”
                  三天之后,终于逮到了卫青。
                  卫青:“您说过不想见我。”
                  刘彻一把搂住,贴在耳边:“也许我该去报告当局,有个逃奴躲在我这儿呢。”想跟我撇清?门没有,窗子也甭想。
                  老板未必永远比下属空,不过在大汉商行,的确如此。
                  所以,教育小孩子这种工作就归了刘彻。
                  效果如何,卫青心里总有些打鼓。这次,卫青总算抽出空来,旁听了一节。
                  “呃,今天我们上,呃,自然课,(捧书念)去病,是太阳绕着地球转呢,还是地球绕着太阳转?”
                  “哪怕绕着月亮转,跟我也没关系!有这工夫念经,还不如去休屠那儿抢金人儿呢!”
                  “对!月亮是方的圆的都不打紧,朔方是我们的还是一只鞋的也不打紧,只要抢过来就是我们的了,有钱,耍笔杆的总是请得到的,哈哈哈!”刘彻似乎非常满意。
                  卫青满头黑线。
                  “东家,得给去病请个教师了。”
                  “好。”刘彻预备看好戏。
                  可怜好戏的另一主角既没有未卜先知的本领,也没有一腔教师热血。他所知道的,仅仅是要去一个偏僻小镇,教一个被宠坏了的富家公子而已。
                  被宠坏了的富家公子是什么样的角色,老教师自认为是很清楚的:不学无术,每天睡到午时起床,然后带着一群同样不学无术的混混手下在街上偷鸡摸狗,骚扰有钱的,但主要是没钱的MM,以及和所有无权无势却不幸撞上了他们的人切磋切磋……
                  像什么保境安民呀,开疆拓土呀,那是富于拓荒精神的职业冒险家所为,绝对的正面角色,跟被宠坏的富家公子这种反派龙套跟本就是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嘛。
                  “你就是舅舅给我请的师傅?”小人儿问。
                  “是,是。”点头加哈腰。
                  “想必枪法很在行罗?”
                  “呃……没摸过枪。”
                  “那么剑术一定很了得罗?”
                  “呃……打架这个,会斯文扫地的。”
                  “那么骑马总行了吧。”
                  “骑过,骑过两三次。”这到底是老师见学生,还是新兵见长官哪?
                  “哎,搬东西的人手还缺一个,你也去吧。”
                  “是,是。”虽然是来当教师,不是来当搬运工的,但是谁叫人在屋檐下呢?
                  “乒!乓!乒!乓!乒乒!乓乓!”
                  老教师双手抱头以防被流弹击中,叫:“这就是搬东西?什么东西啊!”好厉害的土匪,个个都像不要命了一样!
                  去病:“金人儿。”
                  老教师继续叫:“别搬了,送给他们吧!再贵重的东西也贵重不过性命啊,保命要紧!”
                  去病:“金人儿现在还是他们的,得过一会儿才能变成我们的。”
                  老教师@ @:“……啥?”
                  ……
                  老教师:“我还是去学校教书吧,钱少一点没关系,至少不会再有带枪的学生了。”
                  刘彻:“哈哈哈,我都降不住的小子别人想降住?”
                  卫青:“明天就送他去军校!”
                  刘彻:“上学是件好事儿啊,行装就由我出了,去病,想要几门火炮?”
                  卫青:“是送他去上学,不是送他去攻打军校!”
                  刘彻:“我知道,我知道。”
                  卫青:“您真的知道?”难道是故意?不,也可能是,很单纯的原因,他跟去病一样没常识——去病的没常识根本就是跟他学的。
                  地平线上开来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
                  先是三十名持枪骑手飞驰而过,后面跟着一个民兵团,走在最后的是两门火炮。
                  路人甲:“军队演习?”
                  路人乙:“要开仗了?”
                  火炮后面是几十辆装载着各种家什和补给的大篷车,以及厨子、护士、女仆、男仆、保姆、奶妈、车夫、马夫、园丁……宠物猫狗组成的方阵,啊不,是队伍。
                  路人甲:“日出镇搬家了?”
                  路人乙:“大汉商行准备清仓大拍卖了?”
                  路人丙:“都不是,是霍大少爷去上学。”
                  卫青(点账):“帐篷一百顶、上等面粉二百桶、蜂蜜五缸、茶几十只、摇椅三把……牧羊犬十只、捕鼠猫五只、金丝雀七只、金鱼三十尾、菊花十五盆,不用给他带这么多东西吧,他是去上学,又不是搬家。”(当初逃难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带啊)
                  刘彻:“没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汲黯:“喜新厌旧!”
                  刘彻(当作没听见)
                  卫青忙了一天,把外甥送出门,晚上一到家“!”
                  他他他怎么在这?
                  刘彻:“卫青,我的家当全送给去病了作行装了,连一只花盆都没剩,我知道他走了你冷清,新订的家具送来之前就住你这儿啦!”
                  卫青:“这……不大方便吧。”
                  刘彻:“方便方便,有什么不方便的?”
                  卫青:“我已经答应主父先生,他找不到工作之前让他借住去病的房间,敝舍狭小……”
                  刘彻:“那又如何?明天让他当经理,今晚他就可以去住员工宿舍!”后天就把这个碍眼的家伙送到阿娇那里去对付那一班讨厌的叔伯兄弟,哼哼。


                  9楼2017-04-0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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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的俗话说穷文富武,西方的国情是军校就是军国主义世家与混混们呆的地方,龙蛇混杂。
                    既然是校园,那么没有一个学生会,几个乐于欺负新人的家伙是说不过去的,何况还是军校。
                    举望远镜:“看样子,是新生呢。”
                    一把抢过:“我看看,哟,还是个小毛孩呢。”
                    前头那人评论:“模样挺漂亮,打扮也不差,像是个有教养的乖宝宝。”
                    其他人赞同:“看起来挺可口的样子。”
                    总结:“哦哦!有乐子了!”
                    一群人呼啸着冲了出去。
                    “赵学长,您怎么不去?”
                    赵破奴:“一群傻瓜!”
                    “傻瓜?”
                    “你看见他骑的马没有?那匹马值多少钱?”
                    “个头、身材、步态都好,大概六七千块吧。”
                    “这么小跑后面那匹安达卢西亚马还追不上,不用撒开腿就可以轻轻松松跑死几匹普通马,说一万块还少了,但也可以说一文不值。”
                    疑惑:“怎么说?”
                    “我以前在孤星州住过。那是匹野马。”
                    “野马?”
                    “一匹经过训练的普通马值五百块,未经训练的值两百,至于野马,那是公认的一文不值——白色的总是软弱无力,褐色的都是胆小鬼,栗色的不下大工夫训练就没法使唤,至于黑色的,又凶又猛光会胡闹,孤星州的俗话说一匹黑野马要有了尖爪利牙,狮子都掐不过——这匹就是黑色的,你以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坐上去吗?惹这马的骑手,哼,一群色迷了心窍的家伙,连羔羊和披羔羊皮的猎人都分不清,还不如直接跳进狮子笼呢,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
                    众马僮:“你家少爷被他们带走了,你不担心吗?”
                    马僮头也不抬地刷马:“担什么心?东家会付医药费的。”
                    众马僮:“医药费?就不怕你家少爷吃亏吗?他们人多……”
                    马僮:“人多?有俺们帮人多吗?人多顶什么用,突突,乒乒,俺就和金人儿一起改了姓了。”
                    校长:“我说,去病啊,虽然他们的行为是有些过分可你把他们都送进了医院这也太……”
                    “乒!乓!乒乒!乓乓!”
                    去病:“大声点太吵了我听不清!”
                    校长:“去病!”
                    “乒乒!乓乓!乒!乓!轰!”
                    去病:“大声点!”
                    校长:“去病!!!”
                    “轰隆隆!”
                    整座房子摇晃了好几下,灰尘、灰泥抖落得到处都是。
                    校长:“地震?火山?”
                    去病:“不是说靶场被我炸成一个坑要我填平吗?正好,我要盖个蹴鞠场,把北边那座山炸平了就成,连渣土倾倒费都省了。”
                    校长:“!这……这太浪费了!”
                    去病:“东家说了,能挣会花不算浪费,放心好了,我才不是草包败家子。我已经把学校周围的地皮全买下来了,规划也做好了:在东边盖一座屠宰场,西边盖一座制革场,南边就做沼气池、堆肥。”
                    校长@ @(这学校还能住人么?)“我说,去病啊,你真是个人才,在学校里呆时间长了太浪费了,我觉得以你的水平马上就可以毕业鸟。”
                    去病:“不成,我跟舅舅还有东家立过军令状的,不门门得A不回去。”
                    校长(让他再多耽几天我这把老骨头和这个老学校都不知被轰到哪里去了)“全A+,全A+!”
                    去病:“日磾!牵马!我们在这里耽搁得够久了,都过了一天了!”
                    日磾:“我们的行装还没到……”
                    去病:“行装什么的不管了,舅舅还不知怎么样了,哪里有工夫管行装!”
                    日磾:“是!”
                    ……
                    去病:“别东倒西歪的!觉还没睡醒吗?”
                    日磾:“我饿……”
                    去病:“饿?”举起望远镜看了看(学生会之战的战利品之一)“那边有人,去找他们弄点吃的。”
                    ……
                    一只鞋手下二当家:“那边来了肥羊……啊不好,是是是……”
                    去病:“喂!你们……”
                    二当家:“我们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真的,警长大人辛苦,这些金银财宝啊什么的就做慰劳费了!”
                    去病:“喂!听我……”
                    二当家(边跑边):“呼呼,这是我们全部的家当了,还少?我把我手下这些喽罗们留下来给您当人质,我回去再拿!”
                    去病:“喂!我不……”
                    日磾(叹)“跟着我家少爷,金银财宝尽有,就是没吃的。”
                    去病:“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咱们到他们窝子里去找吃的。”
                    二当家(擦汗):“呼呼,好险,总算没给他逮了去。咦?大当家的您怎么?”
                    另一边。
                    去病:“喂!把吃的东西拿出来!”
                    卫青:“在别人家里别大呼小叫的。”
                    去病:“舅舅!您怎么在这?”
                    卫青(对去病早归一点都不惊讶)“嗯,东家的家当都给你当行装了,他非要住咱们家。我跟东家挤在一块不成体统(刘彻磨牙)所以就跟一只鞋商量了一下,借他的账篷住几天。”
                    去病:“他同意了?”
                    卫青:“他欢迎的很,还朝我扔鲜花呢。来而不往非礼也,况且那些花盆我不需要,所以又扔了回去。其中一个可能正好砸中了什么东西,我进来想跟他道个歉的,谁知到处找不着他人……”
                    头上鼓着一个大包的一只鞋向二当家诉苦:“他们都欺负俺!都欺负俺!”


                    13楼2017-04-0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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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的进步是件奇妙的事情,据说,早在一两千年前,豪门大户们便住进了大理石宫殿和带喷泉花园的别墅,有可以开合的天花板、大块落地玻璃窗和自动升降梯等等不可思议的玩意儿,但是直到今日,下层阶级们仍然住着用一堆泥土和几把干草构筑的简陋小屋,没有窗户,大门就是墙上的一个仅容人弯腰进入的比狗洞稍微宽敞些的设置,其样式就像是三五千年前人类第一次所造房子的兄弟。
                      卫青几乎把腰弯成了九十度,才勉强走进——也可以说是爬进了这样一个小屋,在一团漆黑中茫然无措地站了片刻,女主人方才醒悟过来,点上了一盏油灯。
                      所谓的油灯,就是在一个边缘有破损的陶盘里放上一点油脂,再撕一块破布当灯芯。这盏灯是仓促间凑起来的,因为这家人日常的生活显然用不着这种奢侈的用品。
                      屋里稍微亮了一些之后,来客跟小屋显得更加格格不入。尽管女主人平常上工的时候要一站十二个钟头,直到她小产,不觉得那规定有什么不妥,但是让一个工头见了都要脱帽鞠躬的大人物老在那里站着,似乎非常失礼。
                      她慌忙拖出了一个只有三条腿的凳子,这还是她结婚的时候置备的,如果完好的话,大概早就被酗酒的丈夫送进了当铺。这凳子倒在角落里,上面遍布着灰尘、蛛网与煤烟(因为这家人无力装备一个铁皮烟囱)客人装饰有白鼬皮(以前只有王族才能使用)的贝湖优质海豹皮大衣,在黑暗的小屋里依旧闪着银光,显然不适合在这么一把凳子上落座,但是她能做到的,只有赶紧用一块抹布进行补救。
                      卫青急忙阻止了她,即使屋里没有多少光线,即使那块布有不少绽线和破损的补丁,他还是能看出,那块抹布的原形是一件衬衫,或许是女主人仅有的两件换洗衬衫之一。同样质料的大衣他的衣橱里至少还有一打,为了不让这大衣蒙尘而让女主人破费那件衬衫是说不过去的。
                      他赶紧坐上了那把凳子,谁料想这又引起了一场小小的风波。屋里一个幼儿登时哇哇大哭,女主人满面通红地解释,那把三条腿的凳子是她小儿子的玩具兼伙伴——因为她和大儿子都要上工,平常就只有把小儿子扔在家里。如今他见了一陌生人竟然出手抢夺了心爱的玩具,自然要嚎陶大哭。
                      卫青很狼狈地逃离了这所小屋,土匪都不曾让他这般狼狈。
                      他过去从未想到过,这里自由的工人们竟然会是这样一贫如洗的境地。在庄园里,他原是主人家的侍僮,就像一匹能替主人争门面的好看的小马或者小狗一样被打扮起来,而任何一个稍微有点头脑的奴隶主,都不会把自己的财产活活饿死。逃亡的路上虽然艰苦,但时日不长,究竟又是非常时期,熬一熬也就过去了。他又是刘彻手下第一个能出成绩的经理人,东家出手一向大手笔,对中意的人更是如此。不管吃穿用,东家手头永远有多余的不止一份提供给他,冬日里跟东家一起坐在炉火熊熊的壁炉边享用上等的酒和遥远国度运来的新鲜水果,一旁去病在保姆的看护下玩着轨道占了半个厅堂的玩具火车,仿佛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坐着内部备有黄铜手炉和脚炉,车厢衬有织着树枝树叶和春之女神图案的绿丝绒衬里的四轮马车回去的时候,他想起了女主人那补丁摞补丁的衬衫,那个因为没裤子穿只有光屁股的小孩子,还有那个如今进了监狱的醉汉丈夫所说的话:“老爷,我这是罪有应得,可是,托这该死的机器进步的福,我找不到工作——过去我可以操作一台机器,靠卖力气挣一碗饭吃。现在,不须费多大力气,女工和童工也可以同样地操作一台机器,工价只有我一半,所以,只能让让老婆干活干到小产,小孩子干活干到残废,我却一天到晚游手好闲,这成什么事儿?喝酒不好,这我知道,可心里苦啊,只有喝酒了……”
                      卫青想了很长时间,然后拟了一份厚厚的报告书,包括提高工人薪水,减低劳动强度,还有种种福利待遇,然而东家听他说了个大概就把计划否决了。刘彻找了很久,没有一个经理人能中他的意,总是事先牛皮吹足,事后颜面丢尽,不经意从街上捡回来的卫青却不声不响地把他那些前任都没完成的事办得那么漂亮,自然值得好好嘉奖一番。但刘彻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提高工人待遇,厂门口每天挤满了等待岗位空缺的闲人,目前的待遇也许还有再度下降的空间呢。
                      因此刘彻看也不看地就签掉了卫青的房子、车马、仆人以及其他一切开销的账单,还总是准备很多昂贵的礼物给他,比如说,最近兴起的游艇。对他这种做法,世交的老赵家不以为然,认为他太抬举下面人了,刘彻对他们的看法同样不以为然,谁不知道老赵家拥有最好的田地牧场矿山,最雄厚的资本和最烂的业绩?他们的账本上赤字累累,惨不忍睹。况且,老李家和老朱家都虎视耽耽,刘彻可不让自己中的头奖白白便宜了别人。
                      至于提高工人待遇嘛,弄不好会让同行们红眼的,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他才不作呢。挽着某位漂亮的女士的胳膊以她的名义给教会或慈善组织捐若干小钱,又体面又不会让同行们感觉自己是个异类。至于那些脑满肠肥的教士们到底拿那些钱作了什么,他才不关心呢。
                      在东家那里撞了墙回来——若换一个人,得到一艘新游艇和上面的全套奢华陈设,准会被形容为撞上了摇钱树,不过对于钱都快堆到脖子的卫青,别人只会注意到他脑门上被落下的金币砸出的包包——他去找了去病,想商量一下那个关在牢里的醉汉丈夫的事。
                      偏僻荒远的日出镇聚集的尽是些意志坚强胆大妄为之徒,而刘彻周围的人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去病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受这种熏陶,连杀人不眨眼的土匪的财物都当成他自己的一般随意取用。他自己的母亲卫少儿并不出众,但即使她也不是一个懦弱和胆怯的女人,所以他无法理解这种悲剧。别人落泪的时候,他在打呵欠。
                      “找不到工作?工作明明多得很,比如进得去出不来沙漠考查招收脚夫,食人部落区传教……嗯,危险?他倒不怕醉倒了在沟里摔断脖子?抛家别子?他现在不是抛家别子地进了监狱吗?那个女人为什么不跟他离婚?交不起离婚用的费用?他们倒有钱结婚……还指望他戒了酒?倒不怕把她的两个孩子也一并毁掉?”
                      卫青默默地看着去病,他无法要求去病设身处地替别人想一想,这种想法是荒谬的——有去病在背后盯着,食人部族看上去也挺好对付的;抛家别子更不在话下,一只鞋匪帮已经连老窝都不要了;为了弄到聘礼钱他甚至去抢土匪,若是离婚……不,这个太可怕了,暂时不要去想它……
                      “大掌柜打发我来,找他东家有事。”
                      管家看了看少年手里的做工精巧的金饰针,若不是这件东西,以少年寒酸的穿着,他甚至无法见到管家,“什么事?”
                      少年低了头:“这事要当面报告给他东家。”
                      管家狐疑了一下,究竟还是为他打开了禁城那金碧辉煌又牢不可破的大门。
                      鲲鹏展翅,九万里,翼击排水三千丈,翻动扶摇羊角。


                      14楼2017-04-03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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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克城是财富、地位与名望的集中之地,区区百万资财在这里根本不值一提,有人怀着敬畏之心这样说道:“约克城的每条街道都挤满了鲸鱼”换句话说,那些在地方上兴风的大鳄们在此都是不足道的。
                        然而,茂林建筑群的修建,却像是一千零一夜中那以大像为食的大鹏掷下的巨石一样,连这些鲸鱼中最大的几条都为之喷出了水花。
                        新建筑五年里修改了三次设计,规模一次比一次改得大,不等最后完工,已经气派到了夸张的地步,镶金嵌玉的装修、比泳池还大的浴池,连海神见了都要羡慕的泳池都已经不够格作为谈资了,它附属的两栋小楼的格局更加不可思议,一栋附属有猎场、马场和摆到任何一个城市都可算作规模第一的动物园,另一栋则附属有天文馆、图书馆和实验室。有谣传说,后一栋甚至还附属有一所大学,不过这谣传太过荒谬,根本没有人会表示相信。
                        左邻右舍无不斜着眼看着这暴发户的兴起,一边不屑,一边嫉妒。他们原本气派的豪宅,与之一比,就像是给茂林看大门的,实在令人气结。
                        新建筑一完工,各界的名流立即充斥其间。
                        令他们欣喜的是,新建筑的主人不仅豪富,而且如他们期望的一般豪爽。
                        尤其是对美女。
                        而这次庆典的另一主角,新建筑完工之时正好赶上成年礼的主人家小少爷,却对任何人,不管是宾客还是仆从,都冷淡得过分,倘若哪个不识时务的家伙凑上去,立即就被一双锐眸赶开——他连话都懒得说。
                        所以美女和帮闲都自动地围到了主人身边。
                        而他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看得中的,尽管拿吧。”刘彻对有着倾城之貌的李夫人说。
                        面前是堪比任何一国王室宝藏的珍宝,件件价值连城。几百盏白炽灯——此时在一般豪富的人家里,电灯还是一种珍奇时髦的玩意——将这些珍宝连同美女照耀得熠熠生辉。美女翻动珠宝,从中滚出了一块石头,半透明的灰色,不规则也不光滑,看上去,似乎还不如一块普通的鹅卵石。
                        “这块石头怎么混进来了。广利,”刘彻招呼李夫人的兄弟:“你看……”
                        李广利趋步近前,贪婪地注视着那些珍宝,盘算着每件价值多少,暗暗盘算要跟姐姐讨要哪件。至于那块石头混在其中,他不奇怪,主人有个怪癖,喜欢收集一些不值钱的普通石头,还专门设了一间房间收藏,大概是哪个不长眼的奴仆放错了地方吧。
                        刘彻笑道:“这些珍宝夫人都不中意么,好,管家,把那些北海珍珠取一斛来!”一边伸手,去拿那块石头。
                        “慢着!给我看看!”去病一直在角落里一言不发,此刻却插了进来。
                        去病几乎不等刘彻递给他就一把将石头抢到手中,翻了一下,又抛了一下,说:“这块归我。”
                        刘彻:“不能白拿。”
                        去病:“老头子越老越小气!多少钱?”
                        刘彻:“老头子?它价值半个世界呢!”
                        李夫人一惊抬头,李广利却不以为意,这块外观平常得紧的石头怎么可能价值半个世界?老家伙哄小孩子玩呢。他继续望着那些珍宝,并且计算起了一斛珍珠的价钱。
                        去病:“那我拿另外半个世界来换好了。”
                        刘彻笑:“小混球儿越说越不像话了,拿了它预备作什么?”
                        去病:“老头子管那么多!当然是送人了。”
                        刘彻:“送给谁?”
                        去病:“一个能配得上它真正名字的人。”
                        “你是说——不可战胜(注)”刘彻立即想到——其实根本无需去想,那个混球儿会关心谁呢?“哼,哼哼!那个老滑头!玻璃耗子瓷公鸡!跟这块石头还真是配呢!”想到那些失败和碰壁,他越说越生气,都没注意到去病已经连人带石头消失了,见势不妙的李夫人也拖着兄弟走了,这会儿只剩他一个了。
                        “舅舅,看这块石头!”正在后院里为了庆典幕后工作忙碌的卫青被外甥一把拖进了房间。
                        “!它怎么到你手里了?”
                        “!舅舅见过?”
                        “是啊,东家今天早上给我看的。”
                        “哦,他有说什么吗?”
                        “他说乔迁之喜什么的,好像没提到它。我看过后跟他说这块原石至少价值一千万,要是加工得好还能翻番,就是脱手不易,北方女皇刚买了一串钻石项链最近恐怕不会再买这么贵重的东西了……然后东家不知怎的就跟我发火了,嗯,我是赶不上落伍了……”想起当时刘彻气哼哼地叫着你这个穷疯了的什么的,心里有点儿痛,他是没什么钱,钱全拿去……
                        “管他作什么!我要找最好的匠人来加工,一定要让它配得上舅舅。”
                        “什么?”
                        “金马车太俗,玫瑰花房太普通,刀啊剑啊太滥,只有它才跟舅舅衬,作聘礼再合适不过。”
                        “聘聘聘……礼?”
                        “是啊,结婚不付聘礼的话婚姻不作数的。”
                        “结结……”
                        “我成年了,可以跟舅舅结婚了。”
                        “去病,”卫青深吸了一口气:“别傻,这世上好姑娘有的是……”
                        去病笑了,他很少笑:“魔鬼说`只要你听我的,这世上的万国,同万国的荣华……'傻魔鬼,笨魔鬼!万国,万国的荣华算什么!美酒的河流,珍珠般的美少年,七十二个黑眼睛处女……这些,只好哄哄那些意志不定的庸人罢了。我的爱人,那不可战胜的,若离了他,即使身在天堂,心还在地狱。”
                        卫青:“世上只有扎堆上天堂的,没有下地狱还要陪伴的。傻孩子,地狱的苦水难道多一人喝就变甜了吗?”
                        去病:“若上刀山,我可为他垫刀,若下油锅,我可为他垫底,嗯?”
                        卫青:“别开玩笑了。”
                        去病:“好,我不开玩笑了。我才不会乖乖地熬那刑法呢,我要拆了那刀山,掀了那油锅,谁若要阻止我的,就让他先尝尝刀山油锅的滋味——砸翻地狱,这是他的愿望,不是吗?”
                        卫青:“这不可能,这办不到。”
                        去病笑:“既然不可能,有人为什么要办。不可战胜,我对我的爱人有信心。是爱也,感太阳而动群星,让地狱跟天堂倒个个儿,有什么不成?终有一天,那最小的,要变作最大,地狱中,会有万国,与万国的荣华。”
                        (注)钻石拉丁文名为“不可战胜”所以最早被视作男人与战士的专利饰品.
                        朔方集团蒸蒸日上,业务越来越红火,卫青也越来越忙。
                        “圣诞礼物,想要什么?”
                        “舅舅早些下班。”
                        “……”这段时间的确是太忙了,那天就请假吧。
                        “舅舅呢?想要什么?”
                        “呃……等你长大些再说吧。”财富、地位和名望,现在都不缺,想要的,就是家人的自由,如此而已。


                        15楼2017-04-0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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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教士:“来来,信我者,即使杀人放火,也可以上天堂。”
                          去病:“天堂算什么,没兴趣。地上的强盗已经够我抢的了。”
                          传教士:“天堂里果子随便吃,美酒随便喝,还有金子、珍珠和红玛瑙哦。”
                          去病:“东家已经给我买了三个果园了,我又从一只鞋那里“解放”六个葡萄酒庄,没兴趣。”他的枪是镶金的,马刺是金的,衣服上用金线绣着花草和禽鸟,鸟眼睛是红宝石的,花草上的露珠是珍珠的。
                          传教士:“天堂里什么好东西都有!”
                          去病:“有舅舅吗?”
                          传教士:“舅舅?你舅舅信的话,当然也会去。”
                          去病:“他不信。”
                          传教士:“哦,那么他会下地狱!”
                          去病:“那我也下地狱好了。”
                          传教士:“地狱很可怕的,有刀山、油锅!”
                          去病:“刀山?油锅?地狱是集市吗?有卖把式的同卖油炸点心的?”
                          传教士(晕)“那刀山是戳人的,油锅是炸人的!若是不信的话,就要上刀山,下油锅!”
                          去病:“舅舅不信……那我非得陪他去不可,能炸人的油锅得多大啊,我得好好见识见识。”
                          传教士(无力,这小家伙这么这般没常识又不知天高地厚):“你就不想让你舅舅信了,然后一块儿上天堂吗?”
                          去病:“好坏我舅舅自然会判断的,他要做什么没有做不成的。我要做的就是帮他铺平道路,不是在一旁指手划脚。”
                          ……
                          刘彻:“今天有什么事?”
                          去病:“路上碰上了一教士,他想让我跟舅舅一块儿上天堂。”
                          刘彻:“教士型杀手?(想了一下)是传教吧。”
                          去病:“嗯。”
                          去病:“过节了,不知道舅舅想要什么礼物。”
                          刘彻:“我有什么都给他一份的,天底下我有什么弄不到的?他应该什么都不缺,缺了我马上去订。”
                          去病:“东家有的舅舅都有,房子、车子、仆人、庄园……(扳手指)就缺一东家太太吧。”
                          刘彻(黑线):“不要提阿娇!仲卿还是离她越远越好!”
                          去病(继续扳手指)“天底下没有东家弄不到的东西了罢,那么舅舅自然什么都有了。天底下,那么天上的?”
                          刘彻(想):“仲卿前几天有提到什么乐园……人间乐园?天上乐园?(后悔,当初不该因为他不肯跟自己一块去泡酒吧而要继续泡办公室而发火的)管他呢,他想要天堂还是伊甸园,我给造他一个便是!”
                          去病:“好。”
                          两个同样没常识但都很有行动力(以及想象力和破坏力)的家伙开始行动了。
                          刘彻(翻书)“各种树木从地里生长出来……开满奇花异卉……”
                          打电话:“接线生!给我转最好的园艺服务公司!我要一个最好的园子,各种树木、花草,对,七百年的橡树两百年的玫瑰丛还有大草坪,明天就要!什么,节前忙?哦,你们开价多少?不,不,我是问你们老板给你们公司开价多少?”
                          继续打电话:“我要七百二十个最漂亮的舞女歌女……哦,好!那么各种肤色发色眸色的都来七百二十个好了!”
                          继续打电话:“我要修女……不,我不是想换口味!我要两百个修女给我做绣花活儿,要最好的!”
                          ……
                          去病也在打电话:“我要一百个中餐师傅,一百个西餐师傅……可能还不太够吧,那再来一百个点心师傅!”
                          去病继续打电话:“酒桶怎么还没运来?什么?太大了过不了城门,那把城门拆了运进来好了,运完了再给他装回去不就成了。”
                          去病继续打电话:“我订的马戏团怎么样了?啊?装了六头大像加长颈鹿什么的,火车上不了坡?让那些大象什么都下去推!”
                          ……
                          去病打累了到外面兜风。
                          “咦,不是一只鞋吗?骆驼有没?烤全驼……”
                          一只鞋@ @:“还骆驼涅,自从丢了金矿跟朔方,俺家的耗子都快饿死了……没有!”
                          去病:“哇,你家还有耗子!好极了,舅舅的实验室正好还缺几只小白鼠。”
                          ……
                          一只鞋T T:“太欺负人鸟……”
                          ……
                          为了过节能陪外甥,在办公室连赶了两个通宵的卫青终于做完最后一点活儿,踏上了回家的路。
                          应该是回家的路。
                          他越走越不能确定。
                          因为连一块熟悉的铺路石都找不到了,路被上好的细布覆盖上了,再远处,接上了丝绢,道路两旁就像变魔术一样变出了许多参天古树,以及开满了鲜花,看上去少说有两百年历史的玫瑰丛……每棵树下都站着盛装打扮、手持小鼓或铃铛的歌伎舞女,连路边的房子都统统重新粉刷过了,装饰了许多花环和漂亮的挂毯。
                          自家门前(如果还能算自家门前的话)的十字路口一夜之间冒出来几口大理石喷泉,这些千年古董正喷涌着芬芳的美酒。旁边,整头整头的骆驼被放在火上烧烤。
                          住宅跟院子已经被一道装饰着许多闪亮的金星和银星的轻纱帷幕覆盖住了,珠宝、绸缎和天鹅绒装饰的六头大像守卫着大门……
                          卫青:“幻觉!这是幻觉!这一定是幻觉!我太累了,居然连自家都不认得了,还是回去睡个回笼觉吧。”
                          卫青:“呼呼,Zzzzzz……Zzzzz,呼呼……”
                          刘彻:“哼哼!”
                          卫青(惊跳):“现在是新年了么?”
                          刘彻(顶着熊猫眼)“熊猫年!”
                          ……
                          事后,去病(对刘彻)“舅舅太累了,我要帮他,让我也进公司吧。”
                          刘彻:“好,多嘴多舌的家伙我替你摆平好了!”(他工作得那么辛苦是为了什么?他既不是贪心鬼也不是守财奴,那么……)


                          16楼2017-04-0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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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玄缓步走过头等舱的过道,他体面的打扮,时髦的穿着,傲慢的举止无不显示这是个出身良好,一帆风顺的年轻人。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他在约克城那个黄金之地一个声名显赫的大乐团得到了位置,周围的人无不羡慕他的好运——这等于是敲开了上流社会的大门,禁城那辉煌的大门已经为他敞开了!那些华丽得有如宫殿般的豪宅将要为这个未来的大音乐家开放了,那些灯光、鲜花、服饰考究的仆从和簪宝戴珠的淑女们已经不再是遥不可及,而是伸手便可触摸到的了!他的前程,光明无比,繁花似锦。
                            他的母亲紧随在后,满怀着骄傲的心情看着自己的儿子。后面跟着两个强壮的脚夫,负责提娘儿两个的行李。
                            他们找到了自己的舱室,两个脚夫将行李搬了进去,然后便伸手讨要赏钱。
                            打发走脚夫,郑老太太不屑一顾地说:“这些下等人,给他们钱只会用去喝酒,倒不如不给的好!”
                            “他们不喝酒,难道还拉提琴不成?”好运临头的郑玄心情愉快地笑道。在他的印象里,下等人就是愚蠢粗鲁的生物,跟猩猩一般的物种,跟他们这些上等人根本不是一个种族,比驴和马差得还远。
                            郑老太太点了点头,深以为然,她为自己的儿子骄傲,他经过名师教导,刻苦练习,还有她这个母亲的培养才有了今天。郑玄学琴的时候,她拿着一根马鞭在边监督。她深信鞭子是万能的,不管是教养儿子还是监管奴仆。当然,她的儿子挨几下鞭子可以成为未来的大音乐家,而女奴的儿子,要多多地挨几下才能老实听话。至于奴隶下等人做学问,拉提琴,这在她跟她儿子看来,足可作为笑料,其笑果不亚于看见猩猩拉提琴。
                            时间还早,所以他们要到头等舱专用的漂亮甲板上去看看美景。再次踏上过道,身边不时走过手持银头手杖的男人和衣着华美的女人,与富丽堂皇的头等舱格外相衬——但是,马上就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
                            那人穿着一件粗布工作服,工作服上沾满了油污和煤灰,还扛着一个大盒子,挟着两个包裹。若说是脚夫吧,他的穿着实在太寒伧了,若说是客人吧,有哪个客人会自己扛东西的?
                            大概是哪个三等舱的迷了路跑到头等舱来了,郑玄这么想着,将母亲护到身后,侧过了身子,生怕两人的新衣被这个人弄脏。
                            就这样,两人打了个照面。
                            就像照镜子一样。
                            郑老太太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她面前出现了两个儿子,一个穿着笔挺,一个却衣着褴褛。她脑中电光石火地一转,脱口而出“郑青!”
                            那人已经从最初的惊讶中恢复过来,扫了一眼她和她的儿子,说:“我是卫青。”
                            “撒谎!你明明就是郑青!那个逃跑的……”一想到这个逃奴竟然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了头等舱,她的怒火便一发不可遏,看他虽然穿得不怎么样,但是高挑的身材和匀称灵活的四肢,显然有吃有喝,可见世风败坏,居然让一个逃奴在外逍遥自在这么长时间,非得把他拖回去好好教训教训不可!
                            “我母亲姓卫。”卫青神色淡然。
                            “你居然敢顶嘴!别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让一个奴隶在外闲逛太久的坏处就是会忘掉规矩,她暴怒地想去抓马鞭,但是,很显然的,谁也不会上餐厅时带着这种玩意儿。
                            卫青没有理她,转身便欲继续前行,郑玄立即堵住了他的去路,卫青扛着盒子挟着包裹行动不便,郑玄一把就揪住了他的领口,高喊:“茶房!这里有个逃奴!”
                            头等舱出现逃奴可不是每天都能见着的事情,周围呼啦一下聚上了一大群人。
                            茶房应声赶到,一把揪住了卫青,“你是怎么混上船的!这些东西是不是你偷的!说!信不信我把你扔下船!”
                            他动作过大,卫青工作服的领口被扯开,露出里面精美的外套和丝绸衬衫前襟上别着的一大块闪耀的蓝色物体——大的几乎不像是钻石。
                            “啊!这不是霍大少爷的钻饰吗?小心点,那玩意儿值好几百万呢!”一个闻声赶到的领班嚷道。那非凡的钻石留给他深刻的印象,那意味着他这辈子都不敢想象的财富。
                            “跟他的是一套(一块原石可以切成好几块成品)”卫青说,他趁茶房呆滞的一刹那脱了身,将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苏建!任安!”
                            舱面经理目瞪口呆地看着两个衣着华丽,气派不凡的绅士接过了那个人的盒子和包裹,其中一人还是他的顶头上司。
                            “早说我们去接您。”
                            “我不想引那么大动静,不就是顺便来看看自己的船么……”
                            “希望您下回顺便去看看自己的乐团时,不要闹这么大动静……”
                            “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竟然帮助一个逃奴!”郑老太太嚷道,世风真是大坏。
                            任安看了一下头顶华丽的吊灯,“逃奴?哪里有什么逃奴?您说这位,哎哟,您连他都不认得?小地方人嘛,听好了,他可是这艘船的船主,卫青大老爷……”
                            卫青对茶房:“这些钱给你,赶紧下船去吧,我外甥要知道了这件事会把你从船上扔下去的……”
                            容德雷特的婆娘发现昔日受她驱使的小孤儿如今穿着缎着丝,而她自己的女儿居然没有衣服穿的时候,那心情,大概就跟这一刻的郑玄差不多。
                            虽然郑玄穿得很体面,并不曾为生计所迫出去讨过饭,但是面对着卫青,他却觉得自己好像什么也没穿一样。
                            苏建和任安之后,短短一会儿工夫,卫青身边已经聚拢了一大群人,都是光彩夺目的要人名流。而他们争相聚在他身边,向他表示敬意,向他打招呼或是发出邀请,为的是能从他那里分到一点光芒。
                            这种情形下,一个小庄园主的妻子和儿子,不管怎么嚷嚷,很快就被挤到了最外圈,跟这些人比身价,他们是无足轻重的,因此,他们的话语也是无足轻重的。
                            “那两个人是谁啊?”有人这么好奇地问。
                            “不晓得哪里钻出来的疯子,说卫大掌柜原是他们家的奴隶,发疯也没有这般发的。”有人这么回答,引起了一阵哄笑,他们把这当作笑谈,谁不知道,卫青、霍去病是约克城政经两界炙手可热的人物,又有刘彻这样的豪门世家作后台,一般的大亨想巴结都巴结不上,奴隶?
                            卫青被那些人簇拥着走远,直至眼角的余光再也看不见郑家母子。
                            从未想过,居然会这样重逢,重逢又是这样收尾。
                            逃亡的时候,初有安身之所的时候,经常会作噩梦,梦见他们手提皮鞭和猎枪,带着猎犬追赶过来。梦见法律和大人先生们站在他们这一边,要拆散他和去病。
                            有人说你富贵,哪知你曾历尽贫寒。
                            那个时候,他巴望他们死掉,好永远摆脱那些噩梦。
                            现在,要办到这一点很容易。


                            17楼2017-04-03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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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5: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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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大企业,都有见不得光的部门。瓜分一只鞋的产业使他起家,横扫东瓯堂的势力使他在约克城安身,这可不是作作祷告就能完成的。
                              只要他暗示一下,自会有人利落地替他办完此事。
                              但是,现在大战在即,他预备一口气吞下巨鳄,已经没有多余的胃口去吞一窝小耗子了。
                              何况是这样一窝骨瘦如柴,没有油水的小耗子。
                              “海盗!我看见骷髅旗了!”一个船员突然闯了进来。
                              “天啊!上帝保佑!”绅士们惊叫起来,几位淑女晕倒在地,她们的陪同忙摸出嗅瓶。
                              “耶!终于有事情可作了,让我们去松松筋骨……”
                              “这是客船,不是货船。”他制止了那些渴望一战的下属,接过望远镜看了看,“不成气候。”他下了评语。船只既小又破,旗号也不知名,想来那些海盗的人头值不了多少赏金。
                              不能从打劫海盗中分一杯羹,下属们非常失望。
                              “唔,我带来了一些新制武器正好试验,船后有小艇……”战前还是有胃口留给一只小兔子的,即使这兔子不大肥也罢。
                              下属们欢呼雀跃而去,没有鳄鱼皮可分,听几声响也是好的,权当放焰火。
                              有人没有跟去。
                              任安:“那个人……跟大掌柜长得的确很像……”
                              苏建:“你的意思是说,他说大掌柜是他们家奴隶的事情有可能是真的?那大掌柜不就……”
                              任安:“大掌柜是何等人物?猫和老虎长得很像,但猫是猫,老虎是老虎。为了一只猫被老虎吞了,太不上算。”
                              苏建:“大掌柜会……”作了个手势。
                              任安:“不会。老虎只会和狼群野猪搏斗,那小猫还不够给他塞牙。”
                              郑玄母子打算一上岸就去报告当局,起码,按他们的计划是这样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刘彻正在逛动物园——他院子里附属的那个。
                              他站在孔雀笼前面,一只美丽的白孔雀,正骄傲地开着屏,宛如一把银光闪闪的大扇子,漂亮极了。几只雌孔雀围在一旁,大概也在欣赏那漂亮的尾羽。
                              白孔雀笼的旁边,是一只绿孔雀,它正气愤地在一截树桩上跳上跳下——因为就算它使上了十足力气,也只能撑开一把小扇子,不比一般人手里的大——它的尾羽被剪掉了。
                              刘彻看得很快活,他想起上次来的时候,那只骄傲的绿孔雀居然敢不卖他面子,不管他怎么逗引,就是不开屏!
                              于是他又买了一只更漂亮、更珍奇的白孔雀,又把那只绿孔雀的尾羽剪了,还放进了几只雌孔雀。
                              骄傲的绿孔雀,今天一次又一次地开屏都没人理。(注)
                              活该!你也有今天!
                              他这么得意间,突然有人送上了一封信。
                              他拆信,读。
                              “小舅子:卫青现在在我手里,不想他出什么事的话就把朔方还给我。——伊雉斜。”
                              卫青在一只鞋手里?怎么可能?大概一只鞋被花盆砸傻了吧?刘彻想哈哈大笑。
                              他突然转念,拿起了笔和纸,他开始写回信:“姐夫:转告卫青,我准他三天假,不能再多了。——刘彻。”三天后有暴风雨,要是卫青在一只鞋那里抢了太多东西,回来的时候没安顿好淋了雨咋办?累着了昨办?他跟去病,都不是善于照顾病人的那种人,上次卫青着了一次凉,他俩特地关掉了一家医院,抽调了所有的医生护士,就差没把房子点了给他烤火,可是人多嘈杂,闹得卫青又多躺了几天——难道真的要帮他讨老婆?
                              把信扔回去,他开始郁闷。
                              那个人实在让他窝心!看似温驯乖巧,其实固执无比!做起事来目不斜视,什么都不能让他分心。
                              不管弄来几只白孔雀、蓝孔雀,也不管那些雌孔雀怎样,他总是伏在那里,静静地不动声色。尾羽剪短了一截,又剪短了一截,他依旧不为所动……若是不会开屏的,便也罢了。可他分明见过那美丽的屏,让霞光都为之黯然失色。
                              两个人当中,看似威风无比的是自己,到末了不知为何总是遂了他的愿……
                              更何况,还有去病。
                              去病才长了几根尾羽?便开得足足的,摆足了威风,看似将舅舅全部遮挡住了,但是唬谁呢?不引人注目时,他看到,去病收起了那些吓人的架子,低了头帮舅舅梳毛……


                              18楼2017-04-03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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