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们的字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审美。更重要的是,这些家伙的字,极为系统,包括:正确认识了间架结构、领会悟透了汉字书写的收停锋健,并融合了自我风格。
先以饱受争议的庞中华钢笔字为例。上世纪90年代初我念初中,假期必被要求练字——1cm见方钢笔字格+4.5cm见方毛笔字格。上初中的小屁孩什么不懂,练字用什么?庞中华钢笔字贴。毕竟,那时候庞字正风靡全国么。当时我就想,此人的字怎么会写这么好、这么整齐统一?!这是人能写出来的么?成年后,我逐渐不喜欢他的字了。一是我看得多了,二是我腻了。当然,我也了解了当年该字能红,多半还是由于此人的确太了解中文字的间架结构了、太能把字摆布顺当了、太有自己的锋健了也太自成系统了;最后,他的字,简直太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