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们是货车车主,将自己所有的车辆挂靠在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并与该公司签订了挂靠协议。现将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无故胡乱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更换公司负责人,并威胁,恐吓我们,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的事实情况反映如下:
一、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胡乱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有挂靠协议,按照约定按时向公司交纳管理费,一直是一辆车每年1200元,并交纳购买保险的费用再无其他费用。
自2016年5月开始,公司在没有向我们告知并说明理由的情况下,私自将管理费涨到2000元,并增加收费项目名为续保押金,收费标准为一辆车一年5000元。我们与公司签订协议时并没有约定续保押金这一项,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无故增加收费项目,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明显的不诚信行为。
另外,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私自增加办理车辆营运证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办理营运证的费用每辆车约为600—700元,如果公司负责办理费用为1200元,现在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在没有法律规定,无当事人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将该部分费用提高到2000元,明显与事实不符,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且,按照我们与公司的约定,车辆的GPS续费是由车主自己负责,费用也由车主自己负责。现在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强行要求办理车辆GPS续费必须由公司负责办理,并且费用高达2000多元,远远高于相关单位的实际收费。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恶意增加车辆的投保费用,并且强行要求车主必须交纳,如不交纳,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不予出具相关手续,致使我们的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还有就是我们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负责人强行向我们索要500元的费用,名曰跑腿费,如果我们提出异议,公司就会拒绝办理,不给我们出具有关手续,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向其交纳这些不合理费用。
去年公司在更换法人后,部分车主交给原法人的钱不论有没有公司收据,现公司法人一律不认账,让我们去找原公司法人,而几任公司法人都是安徽人,我们根本找不到他们。另强制让我们交到公司的车辆保险,如果交给公司三辆车的保险,公司只给你买两辆。或在买车辆保险时故意少买商业险保额,从中截取好处费。如此每年每辆车仅保险一项就多收我们车主四到五千元。算上其他的乱收费,每辆车要白白花费一万多的冤枉钱。
二、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无故变更办公地点,更换法人,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严重不便。
自我们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该公司已经更换三次法定代表人,并于2016年将公司的办公地点搬迁至周口市商水县一处小区内。我们之所以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就是因为我们都是郸城人,公司的住所地在郸城县便于我们办理各项事务,现在公司搬迁至商水县,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到商水县办理相关的事务,给我们办理各项事务造成了严重不便。
三、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对我们实施威胁、恐吓等黑社会性质的行为。
对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胡乱收费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我们曾向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协商,但是 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本不与我们协商,并称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交纳,如不交纳就不给我们办理审车手续。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办公室里摔杯子,并在电话里威胁、恐吓我们称“如果不交钱,公司注销后,郸城县的工商局、车管所、交通局谁敢给你们办理”。现在,我们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要求和其见面商谈,但是负责人始终不与我们见面,打电话联系负责人称:“我高兴去就去,不高兴就不去。”,负责人还说如果我们不交钱,大不了公司注销,但最后由于运输公司不给我们提供相应手续,我们审车还是办不成。现公司法人正是抓住这一点来无故敲诈要挟我们广大车主,致使我们部分车辆在限期内无法审车,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损失惨重。
综上,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无故胡乱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更换公司负责人已经严重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甚至影响到了我们的人身安全。且该公司的行为明显是把持我们的车辆档案接机索要高额且不合理的各项费用,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也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甚至已经构成犯罪。
现在,我们近200辆车主,因该公司的行为导致车辆的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车辆无法正常运营,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在此恳请郸城县交通局,郸城县**交警大队,郸城县工商局等部门领导依法尽快帮我们查清事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我们广大车主一致要求退出和该运输公司的挂靠关系。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我们更大的经济损失。
望此问题引起领导们的高度重视。
反映人:车主
2017年3月
我们是货车车主,将自己所有的车辆挂靠在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并与该公司签订了挂靠协议。现将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无故胡乱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更换公司负责人,并威胁,恐吓我们,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的事实情况反映如下:
一、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胡乱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有挂靠协议,按照约定按时向公司交纳管理费,一直是一辆车每年1200元,并交纳购买保险的费用再无其他费用。
自2016年5月开始,公司在没有向我们告知并说明理由的情况下,私自将管理费涨到2000元,并增加收费项目名为续保押金,收费标准为一辆车一年5000元。我们与公司签订协议时并没有约定续保押金这一项,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无故增加收费项目,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明显的不诚信行为。
另外,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私自增加办理车辆营运证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个人办理营运证的费用每辆车约为600—700元,如果公司负责办理费用为1200元,现在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在没有法律规定,无当事人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将该部分费用提高到2000元,明显与事实不符,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且,按照我们与公司的约定,车辆的GPS续费是由车主自己负责,费用也由车主自己负责。现在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强行要求办理车辆GPS续费必须由公司负责办理,并且费用高达2000多元,远远高于相关单位的实际收费。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恶意增加车辆的投保费用,并且强行要求车主必须交纳,如不交纳,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不予出具相关手续,致使我们的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还有就是我们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负责人强行向我们索要500元的费用,名曰跑腿费,如果我们提出异议,公司就会拒绝办理,不给我们出具有关手续,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向其交纳这些不合理费用。
去年公司在更换法人后,部分车主交给原法人的钱不论有没有公司收据,现公司法人一律不认账,让我们去找原公司法人,而几任公司法人都是安徽人,我们根本找不到他们。另强制让我们交到公司的车辆保险,如果交给公司三辆车的保险,公司只给你买两辆。或在买车辆保险时故意少买商业险保额,从中截取好处费。如此每年每辆车仅保险一项就多收我们车主四到五千元。算上其他的乱收费,每辆车要白白花费一万多的冤枉钱。
二、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无故变更办公地点,更换法人,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严重不便。
自我们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该公司已经更换三次法定代表人,并于2016年将公司的办公地点搬迁至周口市商水县一处小区内。我们之所以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就是因为我们都是郸城人,公司的住所地在郸城县便于我们办理各项事务,现在公司搬迁至商水县,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到商水县办理相关的事务,给我们办理各项事务造成了严重不便。
三、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对我们实施威胁、恐吓等黑社会性质的行为。
对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胡乱收费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我们曾向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协商,但是 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本不与我们协商,并称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交纳,如不交纳就不给我们办理审车手续。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办公室里摔杯子,并在电话里威胁、恐吓我们称“如果不交钱,公司注销后,郸城县的工商局、车管所、交通局谁敢给你们办理”。现在,我们与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要求和其见面商谈,但是负责人始终不与我们见面,打电话联系负责人称:“我高兴去就去,不高兴就不去。”,负责人还说如果我们不交钱,大不了公司注销,但最后由于运输公司不给我们提供相应手续,我们审车还是办不成。现公司法人正是抓住这一点来无故敲诈要挟我们广大车主,致使我们部分车辆在限期内无法审车,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损失惨重。
综上,郸城县辉盛运输有限公司无故胡乱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随意更换公司负责人已经严重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甚至影响到了我们的人身安全。且该公司的行为明显是把持我们的车辆档案接机索要高额且不合理的各项费用,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也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甚至已经构成犯罪。
现在,我们近200辆车主,因该公司的行为导致车辆的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车辆无法正常运营,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在此恳请郸城县交通局,郸城县**交警大队,郸城县工商局等部门领导依法尽快帮我们查清事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我们广大车主一致要求退出和该运输公司的挂靠关系。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我们更大的经济损失。
望此问题引起领导们的高度重视。
反映人:车主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