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我觉得循规蹈矩的生活是一种罪恶
他让我觉得循规蹈矩的生活是一种罪恶,仿佛我也可以,不过我什么年纪,我想做的事情,都有资格去做。在精密的度,量,衡人生秩序中,允许自己脱轨,是对自己最大的慈悲,而你的本性,最终要靠你自己去赋予。
而我,现在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犯罪。
这篇文章写于2016年6月25日
“醉了,一曲毕,我悠悠叹。那浓稠的夜色,旖旎的冬,以及主人窖藏了半辈子的积淀,一同造就了这旷世奇酿。喝酒的人醉到放浪形骸,酿酒那人早已看透山水,从容地焚琴煮鹤。”——2014年观演后记
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他。偶尔会在微博上看见只言片语的讯息。
有时候会想起第一次为他写文,内有一句话“你终有一天还是会神态自若地离开。”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2014年年底的糖果摇滚春晚。

我依旧记得那天在后台看到他的时候,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的我轻盈得像一只小鸟,欢欣雀跃地朝他飞奔过去,轻轻地拥抱住他,轻轻地,我不敢太放肆——然后放开。
2014年他48岁,眼睛那么清澈。你能从里面看到8岁,18岁,48岁的内容。长发及腰,身姿妖娆,眼线妩媚,不辨雌雄。
只有在距离很近的时候,才能看到他脸上岁月的痕迹。见过他年轻时候惊为天人的照片,那一刻我仍然认为,现在的他是最美的。无法用别的形容词放在他的身上,唯有“美”,唯有这个词,是纯粹,不含任何杂质的。于我而言,这种美与天地初开的无极之美相提并论,区别于矫揉造作的人造景观。(后记:最近的直播,听到他说,并不喜欢美这个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然而我想,我眼中的上猇之美已经脱离了两性之美)
我知道,这种言辞的夸张与狭隘,他无论如何不堪“无极”之重担。精神食粮的纯粹程度也不过处在末梢细节。但是,我愿意在他身上用尽所有超现实修辞,甚至不惜让客观逻辑灰飞烟灭。反正这仅仅是我自己的事情。
依然记得第一次在电视上看见他,一塌糊涂的妆容,仅仅依靠凌厉的眼神和野兽般的一声嘶吼就把我俘虏。然后,就很纯粹地喜欢听他的歌。每次听到,就如同看到冬日里的第一场雪那般惊喜。
第一次听他的现场,已经是很多年后。一个公园里的吉他音乐节,演出还没开始,远远地在舞台上看见他从后台走出来,长发飘飘的样子,看不清五官,像一只随时要飞走的鸟。然而只要他开口唱歌,就轻易刮起一场飓风,足以让现场所有人在黎明前疯狂致死。
那一年,他开始自己做小型的耳机演唱会,每一两个月有机会能看到他一次,可以看到素颜的他,听听他安静地唱歌,和他说说话。
有时候,人满为患的地铁车厢里,常常无法抑制地要落泪,我会迅速掏出耳机——只有他的歌能止住泪水。我不知道暴戾的摇滚为什么能让我心如止水,我不知他是解药,还是罂粟。
失去意识的夜里,不停地梦见他,仿佛是黑暗中唯一的安慰。
在我人生中最难熬的日子,幸好有他,和他的歌。
他当然不是这篇文章里所描写的样子,他也不是照片里那种单调的样子。他要更丰富得多。他的傲慢与真诚,他的深入与单纯……
他是在湖边捕捉夕阳的小孩
他是在胡同里骑单车的大男孩
他是在兽群里与虎吻食的驯兽师
他是在舞台上不可一世的摇滚歌者
他是跋涉远方的游吟诗人
他是梦寐以求的初恋情人
他是平庸尘世中的救赎
他是照亮我内心的光芒
他让我觉得循规蹈矩的生活是一种罪恶,仿佛我也可以,不过我什么年纪,我想做的事情,都有资格去做。在精密的度,量,衡人生秩序中,允许自己脱轨,是对自己最大的慈悲,而你的本性,最终要靠你自己去赋予。
而我,现在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犯罪。
这篇文章写于2016年6月25日
“醉了,一曲毕,我悠悠叹。那浓稠的夜色,旖旎的冬,以及主人窖藏了半辈子的积淀,一同造就了这旷世奇酿。喝酒的人醉到放浪形骸,酿酒那人早已看透山水,从容地焚琴煮鹤。”——2014年观演后记
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他。偶尔会在微博上看见只言片语的讯息。
有时候会想起第一次为他写文,内有一句话“你终有一天还是会神态自若地离开。”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2014年年底的糖果摇滚春晚。

我依旧记得那天在后台看到他的时候,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的我轻盈得像一只小鸟,欢欣雀跃地朝他飞奔过去,轻轻地拥抱住他,轻轻地,我不敢太放肆——然后放开。
2014年他48岁,眼睛那么清澈。你能从里面看到8岁,18岁,48岁的内容。长发及腰,身姿妖娆,眼线妩媚,不辨雌雄。
只有在距离很近的时候,才能看到他脸上岁月的痕迹。见过他年轻时候惊为天人的照片,那一刻我仍然认为,现在的他是最美的。无法用别的形容词放在他的身上,唯有“美”,唯有这个词,是纯粹,不含任何杂质的。于我而言,这种美与天地初开的无极之美相提并论,区别于矫揉造作的人造景观。(后记:最近的直播,听到他说,并不喜欢美这个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然而我想,我眼中的上猇之美已经脱离了两性之美)
我知道,这种言辞的夸张与狭隘,他无论如何不堪“无极”之重担。精神食粮的纯粹程度也不过处在末梢细节。但是,我愿意在他身上用尽所有超现实修辞,甚至不惜让客观逻辑灰飞烟灭。反正这仅仅是我自己的事情。
依然记得第一次在电视上看见他,一塌糊涂的妆容,仅仅依靠凌厉的眼神和野兽般的一声嘶吼就把我俘虏。然后,就很纯粹地喜欢听他的歌。每次听到,就如同看到冬日里的第一场雪那般惊喜。
第一次听他的现场,已经是很多年后。一个公园里的吉他音乐节,演出还没开始,远远地在舞台上看见他从后台走出来,长发飘飘的样子,看不清五官,像一只随时要飞走的鸟。然而只要他开口唱歌,就轻易刮起一场飓风,足以让现场所有人在黎明前疯狂致死。
那一年,他开始自己做小型的耳机演唱会,每一两个月有机会能看到他一次,可以看到素颜的他,听听他安静地唱歌,和他说说话。
有时候,人满为患的地铁车厢里,常常无法抑制地要落泪,我会迅速掏出耳机——只有他的歌能止住泪水。我不知道暴戾的摇滚为什么能让我心如止水,我不知他是解药,还是罂粟。
失去意识的夜里,不停地梦见他,仿佛是黑暗中唯一的安慰。
在我人生中最难熬的日子,幸好有他,和他的歌。
他当然不是这篇文章里所描写的样子,他也不是照片里那种单调的样子。他要更丰富得多。他的傲慢与真诚,他的深入与单纯……
他是在湖边捕捉夕阳的小孩
他是在胡同里骑单车的大男孩
他是在兽群里与虎吻食的驯兽师
他是在舞台上不可一世的摇滚歌者
他是跋涉远方的游吟诗人
他是梦寐以求的初恋情人
他是平庸尘世中的救赎
他是照亮我内心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