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随着《南方周末》一声炮响,辱母刺杀案终于浮出了水面,震惊国人,整个事件的经过我想不必再赘述了,事件分三方:非法拘禁、强制猥亵的黑社会催债方,即11个打手(包括幕后的高利贷团伙);接警前来现场的民警,拒绝制止事件,有渎职嫌疑的民警;另外就是苏银霞,于欢母子,他们是一系列犯罪行为的受害人、被害人。
去年12月15日,山东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此外,黑社会成员杜志浩的家属提出,于欢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830余万元。
去年12月15日,山东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此外,黑社会成员杜志浩的家属提出,于欢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8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