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南方周末》A2版相关报道正文第二列第八段写“随后几天,其他候选人陆续开始了各自的现场咨询。蓝国瑜突发奇招,得知陈夏11月4日中午在北校区,他特意申请了一次同场PK”。“我要杀杀她的气焰,打乱她的阵脚,让她身心疲惫。”谁都知道路演是要提前两天申请的,和陈夏师姐在北校区同时路演纯粹是巧合,就跟秦磊与陈夏师姐在东校区碰巧同时路演一样。如果把巧合无限放大,不断的“描绘”我的主观感受,作者也太善于联想了!
第十一,《南方周末》A2版相关报道正文第二列第九段写“陈夏比蓝国瑜早到北校区食堂门口。蓝国瑜赶来后,说:‘陈姐,你来得真早啊。‘陈夏说:’是啊,你的人真多啊。‘蓝国瑜还想再说几句,却闻到了火药味,不再说什么,各自’摆摊‘。”。“闻到火药味”,事实上,我也不知道什么叫闻到火药味。另外,作者怎样知道我“还想说几句”?
第十二,《南方周末》A2版相关报道正文第三列第四段写“随后两人通了电话,蓝国瑜得到了秦的想法:输给一个女人很丢脸。”。“输给一个女人很丢脸”。这句话简直就是无稽之谈!说句题外话,从小到大,我一直受到我的母亲的养育和教导,她一直是我最尊敬的人,受她影响我一直对所有女性都很尊重!这句话我根本没说过,秦磊同学有没有说过,这得去问他。我相信,他也没说过。“头脑里装着‘男女不平等’的思想的候选人?谁?我?秦磊?简直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