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鹊吧 关注:7,507贴子:221,380

回复:【白鹊】《始于颜值》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帝王de轮回
@十七厘米的雨帘
@黄梨王爷
@念樱雨
@08642yu
@唯吾独尊三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9楼2017-04-03 13:32
收起回复
    写到后面莫名的不好意思了果然自己开不了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0楼2017-04-03 13:37
    收起回复
      车不车的无所谓辣继续继续要文要文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1楼2017-04-03 14:01
      收起回复
        围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2楼2017-04-03 14:21
        收起回复
          顶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3楼2017-04-03 14:51
          收起回复
            作为一只有绑定白的炼金鹊,表示我家李白真的是太骚了,浪到残血就哭唧唧跑过来要奶→_→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4楼2017-04-03 14:56
            收起回复
              嘛嘛,好期待下一篇文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5楼2017-04-03 16:26
              收起回复
                所有人都在奋笔疾书,没有人说话,考场里只有“刷刷”的笔划过纸面的声音。
                秦缓把笔放在桌子上,落笔的声音在考场内格外的刺耳。
                作为理科学霸,这场生物考得不要太轻松。
                伸了个懒腰,刚准备最后检查一下答案,就被一个纸团打了脑袋。
                往四周看了一眼,考生都在埋头答题,只有一个家伙正在对自己挤眉弄眼。
                哦,他们班的李白。
                虽说是同一班的,但秦缓和李白从没说过一句话。
                秦缓这人按他们班同学的话来说就是“高冷的理科学霸”。至于为什么不是“高冷的学霸”,那是因为秦缓偏科,他的文科差到掉渣。
                李白按女生来说是“帅炸天的文科大神”,按男生来说是“混社会的理科渣”。
                对,和秦缓恰恰相反,李白文科好,理科差。而且秦缓是众人公认的好学生,李白则是称霸王者学校的痞子。每天都和韩信刘邦孙悟空把风纪委员狄仁杰气的到处丢令牌。
                此时李白向着秦缓丢纸团,还一直用眼神示意,其企图是个人都知道。
                秦缓抬头看了一眼,发现监考老师正在打瞌睡。便低头撕了一片纸,把答案写在上面扔了回去。
                都是同学,就帮一下好了。
                李白接住纸团,对着秦缓比了一个赞的手势,就埋头抄起来了。
                秦缓微微侧身,用手撑住自己的头,看着李白的呆毛在那随着风轻轻摇动。
                嗯,挺可爱的。
                考完试,晚上放学回家,秦缓在路过一个小巷子时,被人堵了。
                “秦缓是吧?理科学霸是吧?老子最看不惯你这种人了!”
                一群混混拿着小刀,不停地晃动着。明晃晃的刀面让秦缓沉了眸子。
                他知道,多半是一群理科差的混混被今天的考试打击了,想找个成绩好的出气。
                不过,真当他只是成绩好吗?真当他好欺负?
                秦缓觉得好笑,刚准备出手便听见一声“住手!”
                一个人站在小巷子的入口,一袭白衣在黑夜里十分醒目。
                “妈的!你是谁?赶紧滚,别多管闲事!”一个人骂骂咧咧的,却立马被领头的人拉住了。
                “李白?”领头的人有些不可置信。
                来人走近,借着微弱的灯光,所有人看清了那张精致的脸,是李白无疑。
                “既然是白哥说‘住手’,那兄弟们就先撤了。”领头的人毕恭毕敬的。
                开玩笑,李白可是王者学校四大校霸之首,其战斗力不是他们这些小虾米能敌的。
                一行人准备离开,却被一柄长剑拦住了去路。
                “吓到了我的人,还想就这么走了?”
                李白勾起一个嗜血的笑容,随即出手,惨叫声在小巷里此起彼伏。
                ……
                秦缓家里——
                李白坐在床上,秦缓拿出医药箱给他包扎伤口。
                刚才打混混的时候李白没有用剑,倒是那些混混用刀在李白身上划了许多伤口。好在都不严重,只是些小伤口,不深。只是这样子让李白去不了医院,也回不了寝室了,只能跑秦缓家借住一晚了。
                咳咳,李白是住校生,今天是偷跑出来的。平时他也会偷跑出来浪,到了时间才会回到寝室,但是这次却回不了了。
                秦缓把血迹搽干净,然后用酒精给李白的伤口消毒。期间李白疼得呲牙咧嘴的,不停地叫着“嘶,疼啊!”“小医生你轻点。”“停停停!”“谋杀啊!”
                秦缓默默地听着,手上的力道小了一些。
                消完毒,便是上药;上完药,就开始缠绷带。
                李白受的伤都是那种划了很长的伤口,普通的创可贴根本hold不住,只能缠绑带。又因为李白受伤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在腹部和背部,而且是凌乱分布的,整得秦缓不得不用绑带把李白整个上身包住。
                不知道的,还以为李白受了多大的重伤呢!其实就是一些小伤口。
                秦缓给李白缠着绑带,低着头来了句“谢谢。”
                正各种不舒服的李白停止了动作。
                诶?秦缓居然主动说话了?!
                “谢谢你救我。”见李白没反应,以为是自己的声音太小,便又重复了一遍。
                虽说他自己也可以搞定那些混混,但李白是为了帮他而受伤的,感谢李白也是应该的。
                “不,不客气。”李白抓了抓头发,有些不好意思。
                “但我什么时候是你的人了?”秦缓抬头,直视李白,平静的眸子里看不出喜怒。
                “咳咳,你给我扔答案,我自然把你当做我的人了。”李白有些尴尬。
                “哦。”秦缓恍然大悟。
                这样吗?还真是单纯呢。
                ……
                后来秦缓和李白就成了好朋友了。这情况惊呆了一个班的人。
                exm?高冷秦缓和痞子李白成了好朋友?开玩笑吧?
                一群人表示:不信。
                但后来看见李白拿着秦缓的物理作业抄得不亦乐乎,秦缓在李白的监督下背语文课文,就信了。
                感情这两人是准备强强联手了。那还要不要人活了?本来两人就各有擅长的科目,这会子还准备全能发展?
                吃瓜群众表示:我们内心苦,但我们不说。
                腐女则表示:嘿嘿,这两个人肯定是一对。
                一天上自习课,秦缓和李白坐在一起。
                因着下课便要收理科的作业,而李白刚好所有的理科作业一个字都没动,所以李白只好求助秦缓了。
                “小医生,江湖救急啊!”李白碰了碰秦缓的胳膊。
                本以为那人会像往常一样直接把作业递给他,却没想到秦缓把作业拿在手里,对着他勾唇一笑。
                “抄了我的作业,就是我的人了。”
                一霎时,李白的脸和耳尖都红透了,心脏也仿佛快要跳了出来。
                “好。”李白低下头,接过了作业。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6楼2017-04-03 18:48
                收起回复
                  大粗长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7楼2017-04-03 18:48
                  收起回复
                    嗯是很粗长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8楼2017-04-03 19:04
                    收起回复
                      加油,等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9楼2017-04-03 22:12
                      收起回复
                        顶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0楼2017-04-04 04:09
                        收起回复
                          甜甜甜甜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1楼2017-04-04 08:02
                          收起回复
                            番外?
                            剑仙李白和神医扁鹊在一起了!
                            这消息惊呆了峡谷里大部分的人。
                            当然,只是大部分,还有一些人则是用“他们终于在一起”的表情看着那些一脸惊讶的人。
                            那些人里除了一些腐女,还有几个大老爷们——李白的几个兄弟,比如:韩信、刘邦、狄仁杰。
                            这三个老早就发现李白这家伙有些不对劲。虽然喝酒还是每天照常不误,但是……你喝了酒不给钱是几个意思?
                            以前李白确实是有过喝酒没给钱的前科,但那是因为走得匆忙忘带了。并且,虽然李白当时会赊账,但只要下次找他要,就能把酒钱了结,或者直接找他们几个帮忙付了就行了。
                            但是最近李白赊了账不让他们帮着付就算了,还让老板派伙计去扁鹊的医馆要账又是几个意思?
                            没见着酒馆的老板和伙计们都快被吓哭了吗?
                            去怪医的医馆要钱?!不要命了吗?
                            高智商如狄仁杰都有些摸不准李白的意图。
                            后来,大概是因为李白赊的酒钱太昂贵,酒馆的老板最终派了一个伙计去扁鹊那儿要钱。
                            那伙计估计是怀着必死的决心去的,临走前写好了遗书。店老板答应他要回来的酒钱有一半会寄给他的家人,也会给他收尸的。
                            可是等那伙计进去之后,事情发展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伙计进入医馆,看见扁鹊正在想事情。轻轻地敲了两下房门这才唤回了扁鹊。
                            “有事吗?”刚回过神的扁鹊有些懵懂,碧绿的眼睛里不带一丝防备,倒是让全神戒备的伙计有些不知所措。
                            表明了自己的来意,出示了李白立的字据,本以为会得到怪医冷眼+毒药的洗礼,却没想到扁鹊只是点了点头,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随后说了句“稍等”便去了里间,不久就拿着一叠银票出来了。
                            伙计接过,条件反射地数了数钱。刚数到一半猛的意识到自己这是在怪医扁鹊的医馆里,自己这样做简直是在作死。
                            脸瞬间就白了,冷汗也布满了后背。立马准备跑路,却听见扁鹊说了句“等等”。
                            这一声吓得那伙计差点没直接给扁鹊跪下。
                            伙计僵硬地站在那,心中大喊着“吾命休矣”,却没想到扁鹊并没有伤害他的意思。
                            “我看你脸色不好,需要我给你看看吗?”扁鹊的语气淡淡的,没有阴阳怪气的讽刺,也没有刻意的殷勤。
                            伙计有些受宠若惊,他在酒馆干了几年的活儿,自然是听得出来扁鹊没有说反语,只是在普通地说话。
                            但就是这种普通的说话也让伙计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怪医扁鹊竟然这般随和。传言果然不可信!
                            十分激动地摇了摇头,谢绝了扁鹊的好意,伙计拿着钱就冲出了医馆。
                            扁鹊倒是没有在意,只是以为这个伙计被他吓到了。
                            他知道自己怪医的名号已经吓到了一群人了,这个伙计自然也不会例外。他不是没看见了那伙计刚进门时那一脸的“视死如归”和“警戒防备”,只是因为自己已经习惯了,便没有揭穿那伙计自以为很好的伪装。
                            至于后来为什么自己会多嘴问那伙计要不要看病,扁鹊觉得应该是自己这些天和李白相处惯了,条件反射而已。
                            扁鹊没有过多在意这些小插曲,所以根本不知道:今天发生的事,会成为自己在众人眼中的形象发生巨大改变的转折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2楼2017-04-04 10:59
                            回复
                              番外??
                              酒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打听消(八)息(卦)的最佳场所。
                              这里的人们喝了酒就称兄道弟,什么东西都会往外说。酒馆里的小厮更是会在其中推波助澜。
                              现如今,王者峡谷里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消息便是从酒馆里传出来的——怪医扁鹊不是怪医,而是神医!
                              这让人有些惊奇。
                              若只说医术,扁鹊自然是当得起“神医”的名号。但是因为他那古怪可怕的性子,他才被人们叫做“怪医”而不是“神医”。
                              这会儿子却说扁鹊不是怪医,除非是他改了性子,否则扁鹊还是怪医。
                              人们最开始是不信的,且不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就说这消息是酒馆传出来的,便让人觉得不可信。
                              但接二连三地有其他酒馆的消息传出来,说扁鹊的性子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可怕。并且酒馆里的几个伙计和老板都拍着胸口作证,这就让人觉得有些可信了。
                              后来有几个胆大的人准备亲自去看看,怪医扁鹊是否真的如传言那般变了,就组团跑扁鹊那看病。
                              当时扁鹊正在给喝醉了的李白喂醒酒茶,刚喂完就看见门口站了几个人。
                              知道是来看病的后,扁鹊有些意外。随即很快地进入状态为刘备处理了(家暴留下的)伤口。
                              收了平价的诊金后,扁鹊送走了桃园三兄弟。完全没有注意到躺软榻上“睡觉”的李白睁开了眼睛,带着笑意的湛蓝色眸子里一片清明。
                              第二天,又有关于怪医扁鹊的消息传了出来,这次的来源不是酒馆了,而是蜀国国主——刘备以及他的两个兄弟。
                              这可比酒馆的消息可信多了。
                              据刘备说,那怪医扁鹊真的是变了性子。那天,他和他的兄弟们进入医馆时,看到扁鹊正在亲自给李白喂药(大雾),喂完药,他才看见他们。
                              当时扁鹊的眼神一点也不冰冷,并不是传说中的“像看死人一样冰冷”那样,只是很平静的眼神。
                              后来扁鹊给他处理好了伤口,处理伤口的过程不能算温柔,但却是十分地细致,最后收的诊金也并不高昂。
                              这下子,大部分的人都信了。毕竟,一国之君总不会撒谎吧?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组团跑到扁鹊那看病。
                              结果如李白所料。很快,峡谷里的人们都认识到了真实的扁鹊。然后……来扁鹊医馆看病的人就络绎不绝了。
                              这就让李白想哭了,因为现在扁鹊每天都很忙,没空陪他了。喝醉了也只是递给他一杯茶然后又继续给其他人看病了。
                              毕竟扁鹊的内心的愿望从来都没有变,还是秦缓那个希望救济苍生的愿望。
                              于是,扁鹊就华丽丽地无视了一旁的李白。
                              被无视的李白内心苦,但也不想打扰到扁鹊看病,只好无奈地跑去酒馆里喝酒。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3楼2017-04-04 1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