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写感情,偶尔会很极端。感情何以极端?无非生老病死。《明年今日》里,“这一刻竟严重痴呆”,才根本不需要被爱;《于心有愧》里,如何化解薄情的愧疚?只能等到“某年某日我能安息于葬礼”的时候。要么是绝症,要么是死亡,否则这段爱情永无宁日。而“红白仪式”无外乎是红白喜事的另一种讲法,你和对方甚至都没有理由单独见面,只能在大家共同的朋友结婚、葬礼的时候,才有机会碰上一面。
这种感情,是低到何等的尘埃里。《尘埃落定》里,林夕所讲的故事和情愫,都不新鲜,甚至有些“老调常谈”。所写的,是爱一个人,却明白对方不会爱自己,所以将这份爱深埋在心底。即便在所有人面前看上去都很正常,但却会永远被你勾起心底的涟漪。
其实都不算是涟漪,应该叫海啸。看看这些歌词吧,“无爱可失,得不到相恋别说失恋”“只知道比你更爱你 这种爱没分寸”“无名义给你快乐”……所纠结的,是“名分”。我不仅没有权利(看,得到一个人的爱,竟然是一种莫大的“权”)和你相爱,更没有权利去单恋。太肉麻!累物累人,原应了断。
这是一种漫长而痛苦的折磨,虽然歌曲只有短短的4分21秒,但歌曲里的世界,大概已经有了好些年,让主角去在这种充满了卑微的思念里时光飞逝,渐渐老去,才会感叹“天国近了,相聚远”。徐静蕾的导演处女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也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感情,花心的男人早就忘却,而女人却永远记得,甚至记得了一辈子,爱了他一辈子,直到死去。林夕把“得不到放不下”这六个字换了几千种说话。那花心的男人夜夜笙歌,值得有这样的爱吗?在旁人看来,当然不值得;可是对于女主角而言,她却心甘情愿,为这男人和自己度过的一夜,付出自己的一生,情愿做他的一个“陌生女人”。
到了《尘埃落定》里,甚至可能连“那一夜”都没有,一切都只是主角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甚至连主角自己都很清楚,这种爱是没有分寸的,所以他咬紧牙关,永远保守这秘密,因为主角害怕对你讲爱你有多深,换来的只是你的恐惧。“无权去把惊扰你的心捧起赠给你”。
尘埃于暗室总会堕地。就算爱能一直延续,一个人的生命也是有尽头的。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有一个人这样爱你,但我却会永远记得我们每次见面的地点,都聊了些什么,你穿什么样的衣服,你开心还是不高兴……也许,下一次我们再见,就是我的葬礼了。和你逛过了那么多人的红白仪式,最后以我自己的结束,好像也挺不错。不得不说林夕和Christopher Chak真是绝配啊!作为如今香港乐坛难得的唱作歌手,张敬轩值得一述。
他是广州人,祖籍北京。其父从政,其母经商,位居高层,在建国后那辈人里,他是典型的“红二代”。如果他生活在京城,想必会成为跟王朔、冯小刚类似的大院子弟,混不吝的过着下半辈子;不过在广东的成长,令他走上不一样的道路。
按照显赫的身世背景和父母给他的定位,他自然不会走唱歌这条路,但他又偏偏喜欢,所以中学起就在酒吧驻唱。他学历不高,高中后没上大学,继续在酒吧唱歌,后来获得出唱片的机会。这个机会和他父母的地位有多少关联,很难说清,但其实过分强调他的家庭背景也没意义,因为有更多比他家庭背景更厉害的二世祖想在娱乐圈玩,其成绩未必有他好,地位未必有他高。
唱歌这事,不是钱多权重就能说了算。歌好不好,听众接不接受,才是最重要的事。另一个乐坛里的富二代麦浚龙,就花了六年时间,才辛辛苦苦地从媒体口中“香港乐坛最不会唱歌的人”,变成林夕、黄伟文和周耀辉的爱将。张敬轩的声音不是征服全年龄的类型,他的气质较为阴柔,也令他没法唱一些年度之歌。但他把适合他的歌,做到极致。以《春秋》为例,林夕写的无非是个“相爱却无法爱”的烂俗题材,但张敬轩的演绎却把这歌玩出了新境界。《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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