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六枝特区粮油购销总公司(以下简称粮油总公司)将5248平方米土地组织招标开发,六枝特区宏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公司)中标后于2012年9月27日签订了《六枝特区粮油购销总公司粮油批发市场宗地联合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联合开发协议》),协议约定宏盛公司提供2400万元置换房屋保证金作联合开发项目资金,项目竣工后提供营业性用房和停车场(共7800平方米)给粮油总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宏盛公司按约向粮油总公司汇入2020万元。在宏盛公司到相关部门办理开发手续时,被告知此宗地没按政府批文完善相关手续,宗地权利人是粮油批发市场而非粮油总公司,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主体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在刘安学任经信局局长期间,于2012年11月9日安排刘安江和金仁求成立了“六枝特区金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酒店),利用职务之便串通张海,与经信局下属国有企业粮油总公司签订了《六枝特区金海大酒店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粮油总公司提供2400万元合作开发金海酒店,于是张海将我公司汇入粮油总公司2020万元和动用国家粮油储备金330万元(共2350万元)汇给金海酒店,并于2013年到金海酒店任财务总监,刘炜接任粮油总公司经理。
刘安学为了侵吞宏盛公司2020万元保证金,指使粮油总公司拒绝履行《联合开发协议》之规定,致使宏盛公司无法实施项目开发。因此宏盛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依法提起诉讼,而刘安学、刘安江、刘炜串通,以六枝特区粮油批发市场的名义于2016年7月18日向法院出具证明,证明本不属粮油总公司的权属之地,认可由粮油总公司行使支配权,导致法院认定所签协议合法有效,不支持宏盛公司提出解除协议的诉讼请求。在诉讼期间,刘安学、刘安江、刘炜于2016年5月23日达成《关于解除<六枝特区金海大酒店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书》,约定金海酒店退还2400万元给粮油总公司,但至今仍未退还,对国有资产造成严重流失。
宏盛公司向当地政府部门及纪委反应过此事,但至今宏盛公司仍未退回2020万元置换房屋保证金,难道“苍蝇”背后隐藏着“大老虎”
在刘安学任经信局局长期间,于2012年11月9日安排刘安江和金仁求成立了“六枝特区金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酒店),利用职务之便串通张海,与经信局下属国有企业粮油总公司签订了《六枝特区金海大酒店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粮油总公司提供2400万元合作开发金海酒店,于是张海将我公司汇入粮油总公司2020万元和动用国家粮油储备金330万元(共2350万元)汇给金海酒店,并于2013年到金海酒店任财务总监,刘炜接任粮油总公司经理。
刘安学为了侵吞宏盛公司2020万元保证金,指使粮油总公司拒绝履行《联合开发协议》之规定,致使宏盛公司无法实施项目开发。因此宏盛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依法提起诉讼,而刘安学、刘安江、刘炜串通,以六枝特区粮油批发市场的名义于2016年7月18日向法院出具证明,证明本不属粮油总公司的权属之地,认可由粮油总公司行使支配权,导致法院认定所签协议合法有效,不支持宏盛公司提出解除协议的诉讼请求。在诉讼期间,刘安学、刘安江、刘炜于2016年5月23日达成《关于解除<六枝特区金海大酒店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书》,约定金海酒店退还2400万元给粮油总公司,但至今仍未退还,对国有资产造成严重流失。
宏盛公司向当地政府部门及纪委反应过此事,但至今宏盛公司仍未退回2020万元置换房屋保证金,难道“苍蝇”背后隐藏着“大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