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东部吧回了夏花一个关于大区法院和巡回法庭的帖子,转眼就被删除,简直无语了,大家看看我这回复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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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谓“大区法院”的职能,
这个法院的功能和职责,说的很明白了,就是一个受理夸区域二审上诉案件的上诉法院。举例简单说明,例如有一个案件原告是浙江省的被告是江苏省的,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这时就由这个“区域上诉法院”来受理进行二审审理,如果二审后还有上诉,再审的话就由最高法来受理了。设立这个区域上诉法院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地方保护,分担高法的一部分工作量。从功能上讲只是一个受理夸省区二审上诉案件的上诉法院。从能级上对比巡回法庭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巡回法庭可以代表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
巡回法庭就好比“如朕亲临”,大区法院,就好比巡抚衙门。
这样解释大家都明白了吧(๑❛ᴗ❛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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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谓“大区法院”的职能,
这个法院的功能和职责,说的很明白了,就是一个受理夸区域二审上诉案件的上诉法院。举例简单说明,例如有一个案件原告是浙江省的被告是江苏省的,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这时就由这个“区域上诉法院”来受理进行二审审理,如果二审后还有上诉,再审的话就由最高法来受理了。设立这个区域上诉法院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地方保护,分担高法的一部分工作量。从功能上讲只是一个受理夸省区二审上诉案件的上诉法院。从能级上对比巡回法庭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巡回法庭可以代表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
巡回法庭就好比“如朕亲临”,大区法院,就好比巡抚衙门。
这样解释大家都明白了吧(๑❛ᴗ❛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