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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原本是私营的,市政府凭什么可以全程决定并参与整个转让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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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不是有些事情没有交代清楚?或者说是乱来!温泉酒店原来的拥有者是黄金军的情人李芸名下的,虽然酒店涉嫌违法经营,但是并没有依照程序公开处理,更没有被拍卖或者授权转让,那么市政府凭什么可以私下决定并全程参与整个转让仪式?在转让仪式上,应该由酒店的原来拥有者和接任方共同主持,市政府为表重视由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就可以了!但是现在,酒店转让过程以及签约仪式居然都可以少了酒店的实际法人代表,而是由市政府全程决定并参与,请问作者:这样是否可以?这不是“程序正义”问题,而是市政府是否涉嫌违规甚至违法问题吧!政府为企业服务并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是应该的,既要当裁判员,有时候甚至还要当运动员。但是这一次作为省级行政机关的市政府,是不是存在重大的越权甚至失职行为?有请各位大神赐教。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7-03-14 14:57回复
    如果作者这一次不交代清楚或者说市政府的行为是正确的,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了。不过我觉得作者就没有必要再写官场小说了,因为会误导很多读者。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7-03-1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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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市政府下属的招商局、外经委、发改委等等部门都不需要了,有市政府办公厅就可以了,可以大包大揽!呵呵……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7-03-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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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估计作家是认为酒店是郭书记的亲戚黄金军开的,而李芸是黄的情妇只不过是名义上的拥有者。现酒店出了人命大事,又涉未成年人色情,(作者前文有祥细交代)梁出面找郭是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李头上,而达到为黄金军开脱的目的。但是作者确实对郭,菜根如何处理酒店以及追究李芸的责任缺乏必要的交代。


        5楼2017-03-14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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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错漏很多,但是情节还比较精彩吧。。。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7-03-18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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