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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所。语】2017高三省质检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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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神角度,可惜以前我自己上学的时候没机会存,这是下一届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3-09 16:36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3-0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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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3-0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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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图缩的……害我截半天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3-0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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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听见了吗》:
          1
          我特别害怕一种病:阿尔茨海默病,从字面意思上看海默,那是海的安静沉默,所有潮汐不再汹涌,那是一种深层的可怕,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哪一场季风,带来一场海啸,然后吞没所有搁浅在沙滩上的贝壳和海星。
          通俗上来讲,这种病叫做:老年痴呆,临床的表现是:记忆障碍、失语、失用、失认等等,你不知道这种病什么时候开始,就像你不知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我们院子里,有一个五婶儿,临走前就得了这病,记性越来越差,比如出门忘记了锁门,遛狗忘记了带狗,跳广场舞常常跳着突然愣神,炒西红柿鸡蛋忘记放西红柿,买东西付了钱回了家才想起来忘记拿了。
          一开始都没在意,上了年纪,忘记点事儿,很正常。
          有一回,五婶儿吵着要吃炸糯米球,家附近的店早关门了,但是五叔知道李村公园那里有一家店开到很晚。那时候,天有点晚了,赶上下雨,路上出租车很少,五叔有哮喘病,来回走了5公里,还好,买到了炸糯米球,买回来以后,五婶儿又说不想吃了。
          五叔怕浪费了,就自己吃了。
          然后五婶又吵着要吃,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撒起娇来,也是很萌很萌的。五叔叹口气,哎,这辈子算是着了你的道。他总是逢人就爱炫耀说,五婶儿越来越老小孩了。买回来以后,五婶儿又说,不想吃了。
          五叔怕浪费了,就又自己吃了。
          然后五婶儿又吵着要吃,五叔一点都不恼,和颜悦目,全当遛腿锻炼。爱嘛,就是这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们时常坐在楼下的排椅上,牵着手,晒太阳,那种淡然才叫平平淡淡,都是苦过来的,过命的交情。那时候,信一个人,就是大风大浪,从南到北颠沛流离。五叔买回来炸糯米球以后,五婶儿又说,不想吃了。
          五叔怕浪费了,就又自己吃了。
          有天一大早,五婶儿起来,要吃炸糯米球,说话有些含含糊糊了,五叔没在意,就去买,下了楼突然想起一些事儿,又折回家,看着五婶儿弄个老花镜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五叔说,买了,你再不吃,就不给你买了。
          五婶儿哇的一下子就哭了。
          五叔吓了一跳,忙去哄,买,买,买,我现在就去买。
          五婶儿含含糊糊的说,我,好,像,快,把,你,忘,完,了。
          五叔拿过五婶儿手上的本子,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一个名字:马家平,后面是画的“正”字。五叔姓马,莒县人,拿手的是羊肉汤,撒点香菜胡椒面,配俩火烧简直赞。
          五叔问,这些“正”什么意思?怎么还有一个没写完的。
          五婶儿摇摇头。
          五叔想起前段时间,五婶儿走错了楼,用筷子夹不住菜,偶尔还自言自语。一开始,总以为是无意的,直到五婶儿含含糊糊的说话,五叔才怕了,领五婶儿去医院检查,这一检查,五叔彻底绝望了,是阿尔茨海默病,至少两年了。
          从医院出来,五叔就像没事儿一样,五婶儿问,怎么了?
          五叔说,没事,医生说你食欲不大好,你要多锻炼,好好吃饭。你要不要吃那个炸糯米球?
          五婶儿说,吃。
          然后五叔就牵着五婶儿的手,去买。站在炸糯米球的小车前面,五婶儿从她的小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本子,很开心的在马家平后面的“正”字上,又画了一笔。
          五叔问,你要不要去坐那个摇摇车?
          五婶儿笑着说,小孩儿玩的。
          五叔说,我陪你啊。
          在商场门口的那种儿童摇摇车上,一个老头跟一个老太太,一个骑着喜羊羊,一个骑着灰太狼,玩的很开心,可是,五叔掉眼泪了。
          到后来,五婶儿已经彻底不认人了,说话已经不成句了,五叔很用心的教她用筷子,教她认字,教她认人,她学的很慢很慢,她还是要吃炸糯米球,但是说完就忘,五叔买回来,她从来没吃过。五叔的儿子总是责怪他,别再买了。五叔也知道,五婶儿已经彻底不认识他了,可是他每买一次,她就会在小本子上开心的画一次,她每画一次,他就跟着开心一次。
          五婶儿嘱咐的每一件小事儿,对于五叔,都是天大的事儿。
          “我要吃炸糯米球。”
          “我去买。”
          奇怪的是,五婶儿走的那天,这句话说的很清晰,她瘦了,扎了一个辫子,这世界太陌生,她要回去,像是故事刚刚开始的1965年,她不过张口说了一句:我要吃炸糯米球,五叔不过就是去买了两个炸糯米球,这喜欢就跨了一个世纪。
          五叔笑着说,媒人说的一点都没错,你就是爱吃!你一辈子都惦记着。
          五婶儿好像忘记了一些事儿,但是,她好像从来没有忘记什么。
          2
          遗忘、陌生、死亡,都不可以打败爱情。
          可是,为什么,那么多的爱情都败在了细节、现实、距离上?
          异地恋,1000公里,最后分手的理由:太远了。
          距离打败爱情。
          相恋6年,谈婚论嫁要买房,付不起首付,分开的理由:姑娘说不想再等了。
          现实打败爱情。
          最萌身高差,分开的理由:踮着脚吻你太累了。
          身高打败爱情。
          忘年恋,年龄相差10年以上,人言可畏,分开的理由:路人的目光太毒了。
          年龄打败爱情。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3-0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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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俗的枷锁就是我们分开,百搭的理由,心存芥蒂的爱情,怎么能走的远?一段感情里你最纠结的事儿,那是爱情最大的问题,也是你的答案。如果决定了孤注一掷,剩下的只是放手一搏,怎么还会纠结呢?
            到最后,分开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你当初纠结的距离,比如地理时间现实细节,最后终于都变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喜欢不必费尽心机,一眼万年,可是,分开,总要编一个理由,逼一个不爱了的人即兴表演。你是三月季风送来的洋流里一尾游鱼,南下就会碰到鱼群,我是终年吹着的信风带沙漠里的仙人掌,再倔强十年也开不出花,所以结局总是好聚好散,花谢花开。
            他爱你时,是真的爱你,秒回你的短信,换各种蹩脚的理由约你,电话总是你先挂,你睡前总是他的晚安先抵达,他能察觉你的所有喜怒哀乐小心思。去餐厅吃饭他知道给你拉开椅子,逛马路他让你走在他右手边,他替你拿包跑腿,他替你捏肩捶背。
            他会突然问你,一起看电影吧?
            你说,看什么好呢?
            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两张票。
            他会突然问你,十一去旅行吧?
            你说,去哪儿,都那么多人。
            他笑着从兜里掏出两张车票,说,我查好攻略,去这里。
            他所有的决定都在你想到之前,所以,有段时间,你觉得他好像不在乎你了,那就是他真的在乎你了,缘分这东西太玄妙了,所以你听到这句话也见怪不怪了:怪就怪在一无所有的年纪,遇到了想要照顾一辈子的你。
            他总要找一个全身而退的理由,所以,这些年,现实替分开的爱情背了很多黑锅。似乎,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爱情,都可以叹一口气,说声:现实打败了爱情。可是,真相是:他不爱你了,就是真的不爱你了,跟现实一点无关。
            好多人一辈子喊着要嫁给爱情,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爱情什么样子?
            我猜,爱情应该是,我深深的把你活成了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有好的坏的回忆,都无声无息渗入到生活里,像是我们年少时候吃的米吃的肉,虽然早已经忘记当初的样子,但是后来长成了我们的骨头和血,所以,爱到最后,哪怕遗忘、陌生、死亡,都不可以打败爱情。
            3
            五婶儿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五叔还是老样子,遛狗,坐在楼下的排椅上晒太阳,偶尔去李村公园那里买炸糯米球,但是,他没以前走的那么快了。有一回,他坐在排椅上,他的泰迪狗趴在他旁边。
            我买了炸糯米球,牵着狗经过他旁边,两只狗在嬉闹。
            五叔站起来,要回家,从口袋里掉出来一个破本子。我提醒他,然后帮他捡起来。
            他笑笑,问我,你住几号楼来?
            我笑着回答他,7号楼。
            我已经不记得这个答案说了多少遍了,五叔总是一次又一次的问,我就一次又一次的回答。
            我看过他那个本子,本子上有一个名字:张翠英。名字后面是画的“正”字,一笔一划,歪歪扭扭。
            我递给五叔一个炸糯米球,问,五叔,你吃不吃?
            五叔愣了一下,接过去,他的手有点抖,然后,他很开心的在小本子上,又画了一笔。
            这老小孩真可爱,看样子,一定是在恋爱。
            爱情不会被打败,被打败的多数都是爱的不够深而已,所以总要找一个理由,比如异地,比如现实,比如......
            我们活在一个上了床就分手的年代,但是,请你也相信,我们也活在一个牵了手就结婚过一辈子的年代。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3-0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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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每次考试,我们都会被阅读震撼,每一种感情张扬到极致,都沉痛地滴下血来。
              笔者的时候鲜血早已干涸,斑驳在触碰不到的边缘,而读者却一波波献上新鲜的红色。
              感谢生命里那些极致的,瑰丽的情感。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3-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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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泪水始终是比不上心头血的,大多数时候心头抽痛,眼眶却只是酸。
                里面的东西感性,外面的东西理性。
                这就是你为什么什么也得不到。
                框是自己圈的。
                嘲笑热烈太幼稚,感慨冷情多斑驳。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3-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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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又想到畅遗音了。
                  我把他ooc太多了,以至于他在我心里一直是个标尺。
                  愚忠,痴情,温柔。
                  冷定,沉默,骄傲。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3-0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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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角色太瑰丽了,包含着一切扭曲和不合理。
                    “想看他的泪,将落未落的样子”
                    “他的眼角红”
                    天门执命,却从未干预过任何一个人的命。
                    他的血为他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3-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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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绝世。天地遗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3-09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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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好看啊……曾经为他目眩神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3-0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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