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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韩女说0308】 -《永远怀春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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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人以改造为傲,可唐歆一生中最自豪的,就是她保全了宋昀宸的淘气和痴气。
宋昀宸为人,孩子气极重,他是女儿阿圆最好的小伙伴。两个人常常结伴胡闹,只要不是太过分,唐歆就随他们去闹。一次厨房失了火,阿圆慌的跑过来大叫:“娘,不好了不好了。”宋昀宸也跟在后面气急败坏地大叫:“娘,不好了不好了。”唐歆又好气又好笑,赶紧去替他们收拾残局。
宋昀宸在人情世故上有极其天真的一面,唐歆就成了他和外界的一道润滑剂。有次宋家的猫与唐莞家的猫咪打架,宋昀宸拿起木棍要为自家猫咪助威,唐歆连忙劝止,她说唐莞家的猫是她们家“爱的焦点”,打猫得看主妇面。
战乱年代,有次日本人突然上门,唐歆一边与之周旋,一边第一时间藏好了宋昀宸的杂文手稿。她总是把他的作品、他的健康看的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这点令宋昀宸感念不已,事后还一再提及。


来自Android客户端51楼2017-03-1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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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同时还是“最才的女”。
    世人皆知唐歆是作家宋昀宸的妻子,却不知,宋昀宸一度也被人称为编剧唐歆的丈夫。
    那是他们回国后,唐歆创作了话剧《称心如意》。在金都大戏院上演后,一鸣惊人,迅速走红。就是那出戏,她第一次用了“唐歆”这个笔名,比起她的本名,反而是这个笔名更广为人知。后来又相继创作了《弄真成假》《风絮》等话剧,风头一时无两。宋昀宸那时名气相对小很多,经常被介绍成“这是唐歆的夫”。
    唐歆一生译著等身,为了翻译《堂吉诃德》,人到中年还自学西班牙语,因为翻译工作出色,后来还被西班牙皇室授予了勋章。
    她写的文学作品不算太多,但每一部都堪称经典。晚年创作反映文革经历的小说《洗澡》,以清淡之笔刻画世相,居然入木三分。读者难以想象如此笔力深厚的小说居然出自一位老人之手。写《洗澡》时,她已经七十岁了。
    宋昀宸写作《围城》时,她是他的第一个读者。《围城》里那段经典旁白——“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实际上就出自唐歆之手,她可谓是最懂《围城》的读者。


    来自Android客户端52楼2017-03-1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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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4 1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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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俊晴 今天就到我杨先生这里,明天开始更钱孩子的部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3楼2017-03-1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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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有点痴气的宋昀宸,以一片痴心来回报妻子的深情。
        在英国留学时,有天唐歆还在睡觉,宋昀宸已起床特意为她准备做早餐。平日里“拙手笨脚”的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睡眼惺忪的唐歆被宋昀宸叫醒,他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这样唐歆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了。吃着夫君亲自做的饭,唐歆幸福的说,“这是我吃过最香的早饭。”
        于是他为她做了一辈子的早饭,后来有了女儿阿圆,则变成为她们母女俩做早饭。
        她怀孕时,他对她说:“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就像你这样的!”她生了阿圆后,他喜滋滋地说:“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他执意不要第二个孩子,理由是:“我们如再生一个孩子比阿圆好,而喜欢那个孩子,怎么对得起阿圆呢?”其实,是他不忍心让她再受生育之苦,每次女儿生日的时候,他总要说:“这是母难日。”
        抗战时为了生计,他曾经外出教书,留她们母女在无锡。他十分想念她们,给唐歆写了很多旧体诗,好不容易从外地回来,他郑重地对她许诺:“从今以后,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他果然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来自Android客户端61楼2017-03-11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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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位才华横溢的妻子,他视若珍宝,毫无保留地赞美她,以至于朋友都笑他有“誉妻癖”。
          他称赞她为“最贤的妻,最才的女”,在她面前甘拜下风,不止一次说:“歆的的散文是天生的好,谁也比不了的。”1946年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自留的初版的样书上,他为妻子写下这样无匹的情话:“赠予妻唐歆,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巧的是,谈及对婚姻的理解,唐歆也曾说过,夫妻间最理想的关系是情人同时也是朋友。


          来自Android客户端62楼2017-03-1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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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除了生活上相濡以沫之外,更有着精神上的相知相契。他们是夫妻,也是最好的朋友。
            他们志趣相投,两个人最爱的就是读书。
            他们性情相近,两个人是出了名的与世无争。一心只想在风雨飘摇中有张安慰的书桌,对政治都比较淡漠。唐歆曾经写过一篇名叫《隐身衣》的文章,说身处卑微就是最好的隐身衣,她和宋昀宸也是乱世中的一对隐士夫妇,隐于市,遁于书中。
            他们进退也一致。抗战胜利后,他们本来有离开的机会,却选择留在了自己的祖国。留下来,不是为了唱“爱国调”谋什么高职,正如唐歆所说:“我们不愿逃跑……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文字,爱祖国的语言……不愿做外国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63楼2017-03-1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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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革中,他们被下放到干校。安排唐歆种菜,这时她已经年近六十了。宋昀宸担任干校通信员,每天他去邮电所取信的时候就会特意走到菜园的东边,远远的看唐歆一眼。
              干笑的生活说不艰苦是骗人的,劳动关、睡觉关、吃饭关、方便关等,关关苦涩,日日复来。
              可这是一对善于苦中作乐的夫妻,他们总是用笑谑来消解心中的苦。唐歆回忆说,有一次听得猫叫,开灯看铺上是两只血肉模糊的老鼠,吓得她立马跳下了床。惊魂甫定后,她又不乏幽默的对宋昀宸说:“猫儿饷我以鼠。”宋昀宸笑着安慰她说:“这是个好兆头,说明你马上就要苦尽甘来了。”
              纵使乌云蔽日,看在他们眼里,每片乌云都镶有一道金边。


              来自Android客户端64楼2017-03-1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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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
                好不容易苦尽甘来,他们已携手走到了人生的边上。
                晚年的宋昀宸身患癌症,两次入院,生命中的最后四年全是在医院中度过。女儿阿圆也查出肺癌,在另一个医院住院。八十多岁的唐歆奔波于两个医院间,她守护了他们一辈子,只求能给他们最后的庇护。
                宋昀宸病重时已经无法进食,只能鼻饲,唐歆就精心给他准备各种鸡、鱼、蔬菜混入营养液中,鸡胸肉要剔得一根筋没有,鱼肉一根小刺都不能有。她说:“昀宸病重,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我尽力保自己,争求‘夫先,妻在后’。”
                亲友见她太累了,让她回家休息下,她固执的留在医院,并说:“昀宸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1997年,被唐歆称为“我平生唯一杰作”的爱女阿圆去世。一年后,宋昀宸病终,一眼未合好。唐歆附在他耳朵说:“你放心,不要紧。”她说完这句话,他终于闭上了眼睛。


                来自Android客户端66楼2017-03-11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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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4 09: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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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从今以后,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宋昀宸当年的誓言犹在耳畔,没想到,居然一语成谶。
                  “昀宸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三里河的家,对她来说只是寓所,她守在那里,以一只纯净之笔写出了《我们仨》。这本书里,没有浪漫的故事,没有曲折的情节,写的只是记忆中一些微细之事,却格外真挚动人。
                  许多年前,唐歆读到英国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把它念给宋昀宸听,他当即表态:“我和他一样。”唐歆说:“我也一样。”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正因如此,我们对宋昀宸和唐歆的爱情才如此向往。因为他们诠释了世人理想中的爱情状态——一生一世一双人,纯粹,持久,有如静水流深。
                  好的爱情,经得起烟火,守得住深情。


                  来自Android客户端67楼2017-03-11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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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俊晴 进度比自己想的要快,争取多写。目前打算一篇传记一篇小说,下午到晚上开始写花儿与少年。@勿欺我吖


                    来自Android客户端68楼2017-03-1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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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儿与少年》(上)
                      他在很远处就看到她了。在广场的交谊舞人群中,她衣着鲜艳,风致嫣然。流丽茂盛的长发也随着音乐的节奏随风飞舞。一切华丽如梦境。
                      她看到他的时候,他轻轻点了个头以示问候。她和舞伴耳语后,穿过起舞入群的衣香嫔影遥遥走来。走近时,目光落到他和春晚紧紧相扣的两只手上。
                      她双臂交叉在胸前,笑出声来:“愣着干什么?介绍一下啊。”
                      他低着头,轻声说:“春晚,我女朋友。”
                      他们初次见面是他来苏城发廊后的第二个月。
                      老板的余光刚刚瞥到她进门,就立即丢下手里的晚报站起来。她白了他一眼,然后把外套脱下来,熟门熟路地挂到洗头房外面的衣钩上。那时是冬天,她的小腿上依然绷着丝袜,高跟鞋的鞋底面积又小,远看是一片肉色。她坐到椅子上,取出烟来抽。抬手时,手臂上一块刺青若隐若现。店里规定是不许抽烟的,但老板没有作声,他们也就没有作声。
                      老板说:“做个什么?大波浪?”
                      烟雾从她的鼻腔里重重地蹿出来。她说:“挖苦我呢?要三字开头的人了。”
                      老板向他招手,他走过来,站到一边。她迅速抬眼打量了他一下,问:“阿鬼呢?”
                      “他遇上贵人,去做大买卖了。”老板热情地介绍他,“你别小看人家,他在河南做头可是出了名的,我刚挖过来。”
                      她咯噔一声取下发卡,一头长发徒然倾泻而下:“烫坏了,我让你这发廊变成尼姑庵。”
                      他为她围上围布,她顺势抓住他的手,看着他指甲里的灰尘:“你这样就给人做头了?”
                      他洗完手,用手指细细梳她的头发。碰到她后颈的肌肤,她猛地战栗了一下——他的手指被水冲的很凉。他没敢抬头看她,只是继续小心而继续工作着,但他可以感觉到她被镜面反射后的目光正普照在他身上。用完药水上卷棒时,她嘱咐:“发根不要烫的太密集,梳头会痛。”他轻轻应了一声,帮她重新安排发丝的布局。
                      等待成型的间隙,他拿了报纸给她。
                      她说:“不用。字太小,看的头疼。”
                      她突然对他的头发产生了兴趣,让他弯腰给她看看。她的手掌像海潮漫过沙滩一样拂过他的头发,笑着问:“你是天生卷发还是烫的?”
                      他说:“自来卷,很难打理。”
                      她说:“不识好歹,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没有。”
                      她的指甲在他的发丝里轻轻游走。她微笑时,涂着艳丽口红的饱满嘴唇上飞着一丝透亮的高光,仿佛鹤望兰的花瓣。眼角有一点细细的皱纹,但也是安然不焦躁的样子。其实从她进门,他就认为她很美丽,那种凛凌而世故的美丽。
                      最后出来的效果她似乎很满意,对老板说:“你这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说着又转过身对着镜子照了很久,察觉他正看着镜中的自己,又将目光扫过去与他相视。
                      他又低下头去,她笑了笑,整装离开。
                      老板之后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你被翻牌子了,珍惜点儿吧。知道她是谁的人吗?那是苏城的头号财神!”
                      后来她每周都来做一次头发护理,点名要他。他不在店里的话,她就坐在长椅上翻着画报等他。做头时,她闭着眼睛与他对话。他本分口拙,只是安静地承受着她的嬉笑怒骂。
                      他以他天生的敏感在沉默中判断,她不是坏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77楼2017-03-1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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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的文了,今天明天就可以完结。让我把后面再改一改。@勿欺我吖


                        来自Android客户端78楼2017-03-1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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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指着远处载歌载舞的星星人影:“会跳吗?很简单的,我来教你们。”
                          春晚坚持不愿学,她就单单把他拉了过去。他的手掌在她手心里变得有些潮湿黏热。她转过身来直直的看着他,说:“我又不会吃了你。”她说这个“吃”字,用了很夸张的气声。带着木糖醇辛凉香味的口气犹如脱缰野马般从唇齿间挣脱出来,扑上他的脸,像草原上一场呼啸的风。
                          他初学,几次三番踩到她的脚。他一踩,她就不禁用力捏一把他的手。后来渐入佳境,她变得很愉快。他看着她的笑容明亮激烈地在五官之间扩散开来。她在他的手臂之下不断转圈,裙裾飞扬如同花开。
                          最后跳的都很疲惫,她就一下扑到他怀里,趴在他肩头喘气。他在茫然中感觉到,她的乳房在他胸前起伏,一时在黑暗中面红耳赤,最后轻轻地扶起她:“她还在那里等我,我要走了。”
                          她的兴奋夷忽之间跑的无影无踪,“这么着急回去干什么?上床?”
                          他又低下头去,双手在牛仔裤浅窄紧绷的口袋里不知道如何安置。
                          她的手指嵌入额前的发丝,深深的往脑后梳了梳,说:“去吧,她要着急了。后天不要乱跑,我去做头。”
                          回家途中,他和春晚一直无话。最后是春晚先开的口:“这女人谁啊?”
                          “顾客,总去店里做头的。”
                          “我请假从河南跑到苏城来,你把我搁在一边,跟另一个女人跳舞?”
                          他不作声。


                          80楼2017-03-11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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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再次相见并没有等到后天。次日傍晚,春晚想吃水饺,但是租住屋的厨房太小,自己动手做不太方便。
                            他到超市去买速冻水饺时,她正提着大包小袋从电梯上缓缓下来,看到他就大叫他的名字,引得卖场里的顾客纷纷侧目。
                            他走过去,她把手里的袋子统统交给他,说:“帮我提到停车场,然后去我家吃饭。”
                            他说:“她还在家等着我做饭呢。”
                            “叫她一起来。”
                            他们还是做了水饺,耽误了时间,但是她说:“好饭不怕晚。”
                            他和面,她在一边拌馅。他回头和她说话时,她微笑着把手伸过来擦掉他脸上的面粉。她说:“做头的时候手那么巧,做一回水饺这笨手笨脚就露馅了。看来‘露馅’这个词还是从包饺子这里来的哦。”
                            春晚刚刚进门,她就笑着对话说:“你卡着点来的吧?饺子刚下锅,你什么事都不用做了。”
                            春晚吃了几个后就独自离席,也没有打招呼,自顾自的开门就走出去。
                            她缓缓放下手里的高脚杯,红酒在其中微微摇晃:“她看起来不太喜欢我。”
                            他不知道如何开口。
                            “不喜欢我的人多了,但人生在世就是这么个过程——从来没有人喜欢你,突然有一天,一个人对你说他喜欢你,那就行了,那就对了。这个世界上就剩下我们两个,你喜欢我,我喜欢你。足够了。”她喝了不少红酒,后劲下的语气兴奋又感伤。她开始掉眼泪,用手心手背反复擦拭,妆容统统糊掉了。剩下的水饺都没有吃,冷却后的饺子皮粘连在一起,筷子一触即破,碧绿的陷露出来。
                            她在微醺中低头看自己的双足,说:“难怪一直不舒服,拖鞋穿错了,你左脚那只是我的。”
                            他站起来,把鞋子换给她。她弓着脚伸过来,越过了拖鞋,到达他的脚面。她最终站在他的脚面上,够着脖,吻了他一下。
                            他没有和她做任何非分的事,她只是醉了。他把她抱到卧室,为她盖上被子,在去洗手间的过道里留了一盏夜灯,然后轻悄悄离开。


                            82楼2017-03-11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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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4 09: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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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不改了,后面虐的高潮剧情我还要好好想想。先跑去玩剑3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83楼2017-03-11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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