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
5.已付购房款符合规定比例;
6.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批
3.签订合同办理抵押手续
4.发放贷款
三、贷款利率
首套房五年以下贷款利率2.75%,五年以上(不含五年)贷款利率3.25%。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上浮10%,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未偿还清贷款本息前,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额度
目前,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的,最高60万元,一人有公积金的,最高40万元,
五、贷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是30年,职工到退休年龄,延长五年的年限。
六、贷款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户口、婚姻等证明材料。
2.一年以内的有效的购房合同、付款单据。
3.要求夫妻双方到有关部门开具的信用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