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相亲认识(08年),我妈的要求是人品好,有房有工作,因为是家里亲戚介绍,说孩子从小看到大,知根知底,房是公公的房,结婚后我们小两口居住,是婚房,以后他爸给他,有他的就有我的,工资虽然不高但是稳定(我的工资比他高但不稳定),插一句他三个姐姐,都口头表示过不要。
因为相亲后我感觉不错,觉得可以结婚,长辈们也觉得年纪大了,可以早点结婚,所以 09年底办了结婚证。
我们于10年12月生育一子,公公取名,忘了交代一句,公公离异,我估计这也是家人同意的理由,我是独女,怕婆媳关系不好处。
新婚姻法颁布后,我和家人提过,要求房产过户(本还是公公的名)家人觉得没必要,过户还要浪费钱,房子我们一直在住,我妈还觉得我想多了。
去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公公的离婚协议书,公公是04年离婚,上面写明房产归我老公,(因夫妻感情不合准许离婚,共同财产分给子女,房子同意给我老公),我和他家大吵一架,原因有三,离婚协议是04年,我与他结婚是09年,到现在16年,他们家都没有说过房子的归属,当初说是婚房,我们家按婚房布置,公公的房子是单位福利房,他们家装修,我们家家电日用品买齐,而且结婚后我和我老公一直住着,所以我一直以为房子是公公赠予我们,毕竟以后我们要承担赡养他的义务。
二,我是本科生,一直有工作,但是有明显的淡旺季区别,所以家里的花销都是个人管个人,我不主掌经济大权,因特别是生娃那两年,我辞职专门带孩子(怀孕是意外,我妈一直让我吃中药调养,我体质不太好),因为我们家的家境好些,我妈知道我有孕,为了我和孩子的健康,她贴补我的生活(老公工资一个月千把,说不够),我妈的要求不高,希望我多带娃多回娘家,小宝上幼儿园后我也积极上班找工作,承担家务及家用。
三,去年暑假,我和我老公出现严重感情危机,我们很长时间不在一起。我为了带小孩一直都是分屋(说小孩晚上闹影响他上班),有次偶然我发现他一夜未归,后来他解释说看朋友打牌忘了,所以我一气之下提出分居,他和我妈解释他错了,以后不会冷我,我带小孩不是也冷了他么,我妈于是劝我别闹孩子脾气,(那时候我妈还不清楚离婚协议上的内容)
我回家后继续说房子过户,和我老公说的很清楚,你不过我头上也可以,过小宝头上,算是小宝的生日礼物,老公说好好去公证去公证,但是一直没动静。
17年初我再次提出房屋过户,我老公打了我,说我找事,我一气之下带着小宝回娘家。我姐气的骂我为什么不报警?我老公和我舅妈说我辱骂老人,我家人质问我,我气的说,我这边还有录音,要不要放给你们听?我到底骂的谁?我说过户,一个一个答应的人模狗样,问具体时间具体操作,就一个巴掌扇过来?我妈劝我别激动,事情闹僵感情就不好了,于是说寒假我们在娘家休息休息,等开学再说。
2月底小宝上学了(学前班),我和我老公彻底谈了一次,如果想离婚按离婚的谈,他说不想,我说那好,房子给小宝,谁都不要想,小宝跟我姓,因为你们隐瞒婚前财产,老公说我想当然,不予回应。
我现在想求助,把房子过户到小宝头上,小宝跟我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如果可以,请吧友分析,谢谢。
因为相亲后我感觉不错,觉得可以结婚,长辈们也觉得年纪大了,可以早点结婚,所以 09年底办了结婚证。
我们于10年12月生育一子,公公取名,忘了交代一句,公公离异,我估计这也是家人同意的理由,我是独女,怕婆媳关系不好处。
新婚姻法颁布后,我和家人提过,要求房产过户(本还是公公的名)家人觉得没必要,过户还要浪费钱,房子我们一直在住,我妈还觉得我想多了。
去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公公的离婚协议书,公公是04年离婚,上面写明房产归我老公,(因夫妻感情不合准许离婚,共同财产分给子女,房子同意给我老公),我和他家大吵一架,原因有三,离婚协议是04年,我与他结婚是09年,到现在16年,他们家都没有说过房子的归属,当初说是婚房,我们家按婚房布置,公公的房子是单位福利房,他们家装修,我们家家电日用品买齐,而且结婚后我和我老公一直住着,所以我一直以为房子是公公赠予我们,毕竟以后我们要承担赡养他的义务。
二,我是本科生,一直有工作,但是有明显的淡旺季区别,所以家里的花销都是个人管个人,我不主掌经济大权,因特别是生娃那两年,我辞职专门带孩子(怀孕是意外,我妈一直让我吃中药调养,我体质不太好),因为我们家的家境好些,我妈知道我有孕,为了我和孩子的健康,她贴补我的生活(老公工资一个月千把,说不够),我妈的要求不高,希望我多带娃多回娘家,小宝上幼儿园后我也积极上班找工作,承担家务及家用。
三,去年暑假,我和我老公出现严重感情危机,我们很长时间不在一起。我为了带小孩一直都是分屋(说小孩晚上闹影响他上班),有次偶然我发现他一夜未归,后来他解释说看朋友打牌忘了,所以我一气之下提出分居,他和我妈解释他错了,以后不会冷我,我带小孩不是也冷了他么,我妈于是劝我别闹孩子脾气,(那时候我妈还不清楚离婚协议上的内容)
我回家后继续说房子过户,和我老公说的很清楚,你不过我头上也可以,过小宝头上,算是小宝的生日礼物,老公说好好去公证去公证,但是一直没动静。
17年初我再次提出房屋过户,我老公打了我,说我找事,我一气之下带着小宝回娘家。我姐气的骂我为什么不报警?我老公和我舅妈说我辱骂老人,我家人质问我,我气的说,我这边还有录音,要不要放给你们听?我到底骂的谁?我说过户,一个一个答应的人模狗样,问具体时间具体操作,就一个巴掌扇过来?我妈劝我别激动,事情闹僵感情就不好了,于是说寒假我们在娘家休息休息,等开学再说。
2月底小宝上学了(学前班),我和我老公彻底谈了一次,如果想离婚按离婚的谈,他说不想,我说那好,房子给小宝,谁都不要想,小宝跟我姓,因为你们隐瞒婚前财产,老公说我想当然,不予回应。
我现在想求助,把房子过户到小宝头上,小宝跟我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如果可以,请吧友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