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持法门八
全持斋戒。又礼佛念佛。读诵大乘经典。解第一义。以此回向。愿生西方必上品上生。
所谓斋者何哉。不食肉。不饮酒。不淫欲。不食五辛。
所谓戒者何哉。杀生。偷盗。邪淫。是为身三业。
妄言。绮言两舌。恶口。是为口四业。
贪欲。嗔恨。邪见。是为意三业。
总为十戒能持而不犯。是为十善。
若犯而不持。是为十恶。
全持十戒。乃生天上。
持前四戒。加以不饮酒。是为五戒。能持此五戒。常不失人身。若修净土者。不在此限也。
若全持十戒。加以如上文所言功德。固上品上生矣。
若止持五戒。而修净土。亦不失中品上生。或上品下生也。
若又不能持五戒。岂可以不戒杀生乎。杀生为五戒之首。又为十戒之首。亦为比丘二百五十戒之首。是不杀则为大善。杀则为大恶。故曰。凡欲杀生者。但将自己看。自身不可杀。物命无两般。所以不杀则大善。杀则短命报。盖谓己欲其命长。物亦欲其命长。乃杀物命而欲己之命长。乌有是理。故杀生不可不戒也。
凡杀生以资口腹。则口腹之欲何厌。放箸之后。滋味己空。而杀业具在。若杀生以得宾客。则以平日不杀。人亦无可言者。况其罪己自之。经云。来而独自来。去而独自去。轮回独自行。果报独自受。观此。则岂可为人而杀生也。
若杀生以祭先祖。岂无素食清羞。孔子曰。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如是。何有不可哉。若然香诵经。仗佛力以为荐拔。必遂超生。故皆不在杀生也。若止能持此不杀之一戒。以修净土。已不在下品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