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个手法解释方式是否正确(本段节选自梓吧和柯南吧):话说这回的犯罪用的机关,正如留美老师提示的那样,利用了类似平衡人游戏的原理(某集动画的下集柯南提示:平衡人?还是蜡烛,哪个比较实在一点,能帮我想一个吗?),如果各位对这个词汇比较陌生的话,那我就换一个词:杠杆原理。本次的犯案手法,正是利用了杠杆原理(也可以说是杠杆原理的衍生作用,也就是类似跷跷板的原理)。杠杆原理的其中一个要素就是力臂。力臂等长时(即本案中两支蜡烛等长时),所受的力相等,因而保持平衡;点燃两端的蜡烛,其中一端的蜡烛变轻时,这一端的蜡烛上升,另一端下降。根据柯南的说法,下降一端的燃烧面积变大,反而变得更轻而上升,变为另一端下降,之后如此反复。其实就是两端的力臂各自在寻找平衡点,当找不到时,就会偏向一边,两端会在某一时间等长(但是时间很短),于是平衡点就偏向另一边,变短的一端又会上升,如此反复,这就是类似跷跷板的原理,其实就是在反复寻找平衡点的过程。而本话的犯人,正是利用了寻找平衡点的某个瞬间,将易燃物品放在其中一端,从而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本人说的并不是很恰当,毕竟远离高中时期有两年了。此外,本话亦利用到了另一个物理知识(难得有一话有两个物理知识),这个光学知识同样也是这个杠杆原理的副产品,利用的是在比较黑的条件下,利用光线射入角度的上下移动制造的手法,说它是上一个实验的副产品,一点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