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免笔试转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简称平均绩点)在本专业前10%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可直接参加接收学院的考核。
2. 考试转专业:平均绩点在本专业10%至40%之间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通过笔试后可参加接收学院的考核(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转出专业参加笔试成绩前30%的学生可参加接收学院的考核)。
3. 降级转专业:平均绩点在本专业40%之外或者40%之内未通过接受考核的学生,确实对原修读专业缺乏兴趣,对拟转专业又有一定特长,可提出降低一个年级转专业的申请,经双方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
4. 身体原因转专业: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可提出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申请,经双方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学院负责验证材料的真实性。
以第1、2种形式转专业的学生,考核和录取工作由接收学院负责,以第3、4种形式转专业的学生,审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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