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布“极草骗局“言论,“打假名人“王海在11月23日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侵害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药用公司)名誉权。这是继王海在今年6月一审败诉后的第二次败诉,也是王海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败诉。
2014年12月19日,青海春天药用公司提起诉讼称,王海于2014年10月27日至29日连续在其个人认证的博客上,在未经任何查证,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先后发布7篇标题为《极草骗局》的相关文章,蓄意捏造和散布“极草骗局”的不实言论,诋毁极草产品。严重妨害青海春天药用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青海春天药用公司的商品信誉和商业信誉。
2014年12月19日,青海春天药用公司提起诉讼称,王海于2014年10月27日至29日连续在其个人认证的博客上,在未经任何查证,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先后发布7篇标题为《极草骗局》的相关文章,蓄意捏造和散布“极草骗局”的不实言论,诋毁极草产品。严重妨害青海春天药用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青海春天药用公司的商品信誉和商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