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说2002年两战俘和王琪回国接待待遇的不同,论证王琪不受我军待见,故而是逃兵。
我来分析一下。
那二位被印度自己媒体报道,中方知道后,也协调了三年多。媒体说印度不大配合。真不知道印度怎么想的,喜欢自己关押着不放人。且沟通困难,不配合。
但身份不同:战俘与间谍。这二位按战俘身份对待,我们这边自然是军方对接,也顺畅。王琪的身份不一样,有确定的关押文书,非法入境,按间谍身份。我们这边当然不承认。
战俘比非法入境难听,但国际法律关系上,战俘比非法入境和间谍罪要简单。战俘是战场被俘,战争互杀,无论战争的正义或者非主义,互有死伤和俘获,这是战争的自然现象,无须争辩道义和是非。
非法入境和间谍罪,就复杂了。这里面涉及是非。这是我们的藏南,我们认为是我们的地盘,怎么会是非法入境呢?怎么是间谍呢?他就是走失的是别人,停战了在撤退,我们没有派间谍。
显然我军不会接间谍罪士兵的。双方对接起来会扯不清楚。
避免分歧的最好办法,是不管这个罪名,按失散国民,走民间程序。就简单多了。
其二,境况不同:精神病和正常人。孤寡人和有家室的人。国内无亲属和王琪的国内庞大家族。中国大使馆问那两个老兵,老家在哪里都忘记了。一问三不知。老年呆傻军人,这种情况只能国家出面,全包,养起来。王琪有国内庞大家族,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归国意愿,接待和养老由他的家族出面自然合理。
其三,精神病人住精神病院,没人眼红。王琪的优待会引起其他参战老兵的眼红的。果然。原来说是失踪的战友心里不舒服了。第一个逃兵论就来了。
小结:战俘与间谍的身份不同。我军被俘士兵由军队出面责无旁贷。士兵在达旺战区的非法入境和间谍罪,我军是不承认的,国际法关系复杂,以失散国民走民间程序是可以避免分歧,达到回国之目的,这样军队反而不便公开接待,但还是经过了军方内部审查和参与协调。
怎么样,我可不可以去做个外交学的教授?
我来分析一下。
那二位被印度自己媒体报道,中方知道后,也协调了三年多。媒体说印度不大配合。真不知道印度怎么想的,喜欢自己关押着不放人。且沟通困难,不配合。
但身份不同:战俘与间谍。这二位按战俘身份对待,我们这边自然是军方对接,也顺畅。王琪的身份不一样,有确定的关押文书,非法入境,按间谍身份。我们这边当然不承认。
战俘比非法入境难听,但国际法律关系上,战俘比非法入境和间谍罪要简单。战俘是战场被俘,战争互杀,无论战争的正义或者非主义,互有死伤和俘获,这是战争的自然现象,无须争辩道义和是非。
非法入境和间谍罪,就复杂了。这里面涉及是非。这是我们的藏南,我们认为是我们的地盘,怎么会是非法入境呢?怎么是间谍呢?他就是走失的是别人,停战了在撤退,我们没有派间谍。
显然我军不会接间谍罪士兵的。双方对接起来会扯不清楚。
避免分歧的最好办法,是不管这个罪名,按失散国民,走民间程序。就简单多了。
其二,境况不同:精神病和正常人。孤寡人和有家室的人。国内无亲属和王琪的国内庞大家族。中国大使馆问那两个老兵,老家在哪里都忘记了。一问三不知。老年呆傻军人,这种情况只能国家出面,全包,养起来。王琪有国内庞大家族,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归国意愿,接待和养老由他的家族出面自然合理。
其三,精神病人住精神病院,没人眼红。王琪的优待会引起其他参战老兵的眼红的。果然。原来说是失踪的战友心里不舒服了。第一个逃兵论就来了。
小结:战俘与间谍的身份不同。我军被俘士兵由军队出面责无旁贷。士兵在达旺战区的非法入境和间谍罪,我军是不承认的,国际法关系复杂,以失散国民走民间程序是可以避免分歧,达到回国之目的,这样军队反而不便公开接待,但还是经过了军方内部审查和参与协调。
怎么样,我可不可以去做个外交学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