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0号)要求,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月11日12时起,唐山全市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2、周一至周五7时至19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如果对您的出行有帮助,请关注clxxcx1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7]20号)要求,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月11日12时起,唐山全市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19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2、周一至周五7时至19时,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通行,限行分组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如果对您的出行有帮助,请关注clxxc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