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路吧 关注:31,905贴子:289,815

【原创】酒虫(短篇/罗路/武侠/后期有车)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昨天晚上get到的好点子,急需这两天写完。前期剧情悬疑,后期开车不解释。
侠士罗x捕快路飞
这是个短篇,注意,是短篇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1-30 19:23回复
    (一)
    大清早正是一天下来落得清闲的休息之时,而对于一位受命于朝廷的捕快来说,一日之际在于晨,一天的劳苦奔波早就在这刚刚泛白的云天之中埋下了种子。况且,这位捕快还不是一般衙门里跑出的役值无品阶闲人,而是朝廷亲自授书题匾、得到皇帝许可证的“民间咨询求助组织”——“草帽万阳阁”的首席五品带刀捕快。
    草帽万阳阁,名字诗意了点,干的事儿却是粗鄙杂务,秉持着“为生民请命,为百姓造福”的原则,专门解决民间各色疑难困惑,并集中接收一国上下各个阶层的重要任务委托。而之所以把这里称作“草帽”,是因为这个府衙的标志便是门上挂着的一顶破破烂烂的金色草帽。
    扪心自问,若没有朝廷与皇帝及时授予的“名誉标牌”,谁看到这顶旧得发绿的草帽都不会选择走进这个无装修、无门脸儿、无守卫的鬼地方。
    而我们今天的主角,那位朝廷颁下五品官职的带刀捕快,此刻正悠哉悠哉,打着哈欠走近“草帽万阳阁”大门。
    “蒙奇捕快,今日找你来,是有要事相告。”
    “唔哇~(打哈欠)乌索普呀,这里又没外人,叫我名字就完了,我们又不是认识一天两天了。”
    “……你就让本大爷正经一回能死啊?!真是,作为这么个三品大官儿皇上竟然把我指到这里来陪着你捣鼓……老天瞎眼啊!哼,要不是为了你这么个十年相识的好友,就是天皇老子的命令本大爷也不来!”
    “所以你到底找我什么事啊?我现在困的不行——”
    蒙奇.D.路飞两手从进门开始便一直揣着怀里的那口宝刀,耷拉着脑袋,向坐在案台后面“哭诉”的长鼻子男人有气无力地说着,语气好不耐烦。
    而这位长鼻子满脸胡子拉碴,有些邋遢的男子,乃是当朝明文授印的“三品”知府,GOD.乌索普大人,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职位。
    “唉……喏,有委托,自己看。”
    一卷羊皮公文扑面飞来,抱刀的青年一抬手便将其抓住,三两下扯开,里面白纸黑字写的一清二楚。
    寻虫。
    宽敞一纸卷文上只有两个字。
    “这是哪门子的委托?寻虫?叫咱们去找虫子?”
    乌索普抛开一脸不解的青年不管,自顾自无奈摇头叨念:“甭找是谁写的委托了,这是匿名的。委托人昨晚亲自拿着这单子过来,限定十五日内完成任务。”
    “要找什么虫子?”
    “咳咳,这个委托人可亲口说的清清楚楚。”知府大人自信满满地一拍胸脯,“咱们要找的虫呢,乃是一种生长在苗疆地区的罕见生物。这虫名唤'酒虫',乃剧毒之物,但听委托人说,这虫子却可入药酒烧制,专治百毒奇症,算是一味药材吧。你看……”
    话还没说完,小捕快忽然将那纸朝边上一扔,甩开自己那一身红衣官服,懒散地往一旁太师椅一靠,神情蔫蔫不快。
    知府大人见状马上就不乐意了,情绪濒临炸毛边缘,拍案跳起。
    “喂,你那是什么态度?平时你拿到任务后不都兴奋地跳着脚要去么!”
    “我也想啊……啊哈(打哈欠),苗疆那地方以前去过,有意思极了。”
    “那你还推脱个什么呀!”
    小捕快突然有些愤愤地呼了口气,不知想起了什么,垂着那圆滚滚的黑眼镜道:“可我不是和人约定了,两年之内不出京城。”
    “你——”知府大人一点儿都拿他没办法,因为这红衣青年说的句句属实。
    两年前,确实有个人明明确确告知他们在座的所有人,老老实实地看住眼前这个活力四射的猴精别从京城跑出去,叫他等着自己回来,否则,这小子的性命如何,后果自负。
    哼,当时那是为了保命,我们才守着这平日里几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混小子。而如今,也是那个死家伙要路飞去——
    乌索普心里暗骂几句后,一咬牙,嘴里乌泱泱哼唧了几声。而下一刻,他眉毛一挑,脸上的表情忽地一转,嘴角竟不怀好意地咧开一条缝,看的一旁的红衣青年一愣一愣的。
    “乌索普,你怎么了?”
    “我说路飞你啊,两年了,我们都因为你那个伤把一切外出的任务给你免了。可现在,你和那个家伙的两年之约已过,而且有乔巴给你看着,你这伤不也没再复发了?”
    小捕快没明白这话里的意思,挠挠头说:“啊……啊,是啊,怎么了?”
    “怎么了?哎呀,你个傻小子,怎么脑筋就不能变快点儿!”乌索普腾腾几步走到小捕快面前,佯装气愤地往他头上伸手一挥,“我就问你一句,你到底想不想接这个任务!”
    路飞有些失神地盯着眼前的好友,吃力地吞下一口唾沫:“我……我很想去城外头,这两年闷死我了……”
    “那不就得了!”知府大人两手一拍,“这不就是去抓个虫子么,几天就回来了。这事儿如今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那个人又不知道你出城。将来他回来,咱们编个谎话,这事儿不就能蒙混过关了?”
    “……你这么说也对……”
    “那你这是答应了!”
    小捕快望着地上那团丢弃的羊皮纸出神,不知盘算着什么。乌索普没见过这般犹犹豫豫迟疑不决的青年,甚至是在这段痛苦的两年时间里,这少年都从来都表现的果敢而自信,就是那精神头不及以前了而已。
    唉,果然是一牵扯到那个混蛋的事,这个从来脑袋空空荡荡的白痴就变了副模样……都不知道该是嫉妒那个爽约两年不回来的臭家伙,还是该骂他……
    一番心理交战后,青年的眼睛最终还是亮了起来,爽快地一拍腿:“好!乌索普你说的对!还是去苗疆有意思。哈哈,我倒好久没有体验过冒险的激动心情了,那个约定你就替我保密着吧!”
    说罢,小捕快二话不说,一猫腰抄起椅子上的刀,掸掸衣袍,就准备往外头走。
    “诶!!你这就要走了?你知道那虫子是什么模样么就出发?!”
    青年停步,转头,冲着满脸错愕的长鼻子官员展颜一笑,八颗牙齿在光线的照射下白得闪闪发亮。
    “我先去娜美那里吃顿饭,中午你再把这任务好好跟我说说。今天下午,我就走。先告辞了,不用送!”在知府大人越发惊讶的注视下,小捕快头也不回地推门而去。
    屋内恍然一空。
    “好怀念啊,这小子刚才的笑容。我两年里,我可几乎没怎么见过他笑得这么灿烂。”
    内室的屏风缓缓折叠起来,从后面闪出一高一矮两道身影。乌索普倏地一回头,面上先是一吓,看清楚来人后,才放下心来,舒坦地吐出一口气。
    刚才那话,显然是后面那个金头发高个子说的。
    “山治……你走路能不能出点声音?要吓死我?”
    “不是你让我和乔巴待在内室的,倒怨我们吓人。”叫山治的金头发男人没管对方那怨妇一般的语气,低头拍了拍身旁个头矮一点的人。
    个子低的人看样子年岁不大,却是满脸愁容,愣怔地看着眼前的知府大人,喃喃道:“乌索普,虽然这任务是……那个人亲自委托的,可路飞的伤——”
    “嗨。两年之约是那个混蛋定的,现在这任务也是那个混蛋委托的。他都说路飞那小子的伤不要紧,你担心些什么?”金发男人姗姗一笑,脚下一动,朝前走了几步,继续说,“再说,那混蛋要的'酒虫',也是委托乔巴制作的药酒的最后一味药材。药酒一成,路飞身上的伤就再也没有复发的可能了。他现在自己去苗疆找药,说白了也是为了他自己。”
    “可苗疆那个地方——”
    “别说了,乔巴。这已经不是咱们能左右的事情了。”
    知府大人最终止住了矮个子少年的疑虑,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慢慢回身走回案台后,脱力地坠到了椅子上。
    “出了事情,咱们固然担心路飞,但——哼,真正心疼的,还是那个混蛋。呼,将来叫他后悔去吧!看他回来我们不收拾他……”
    三个人自顾盘算着自己的小心思,谁也不理谁,直到金发男人最终发话:“得了,我这半天都耗在你这'草帽宅子'里了,也该回我那个酒楼了。呀,今天还没有见到我亲爱的娜美小姐,是不是比昨天更漂亮了呢~”
    剩下两人分别甩给他一个鄙夷一个满是笑意的眼神后,俱不再提。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1-30 19:26
    回复
      (二)
      酿橘坊是全京城最好的酒楼,地处市集正中,每日客流络绎不绝,生意甚是兴隆。
      酒楼二层的雅座上摆着一大桌子丰盛的肉餐,一袭红袍的身影正趴在后面狼吞虎咽。细细看去,正是褪去了官府的小捕快。
      别看蒙奇.D.路飞今年方一十九岁,真真儿是剑目星眸,小脸水嫩得像刚缎好的绸子,小身板儿单薄得比得那纤纤幼树,可单从他那十分豪爽的吃相来看,外人可是说什么都不相信,这么个俊秀轻轻的小青年儿,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胃王。
      酿橘坊的老板娘娜美是个娇美的女人,平日里对人都是一脸绽开花的笑容。而此刻,她就守在吃得不管不顾的少年一边儿坐着,脸上却无论如何也露不出一个好看的表情来。
      “又没人跟你抢这桌吃的,真是的,这瘦不呲咧的身子骨咋长了个比无底洞还深的胃……”
      青年没顾上老板娘,专心致志地啃着手里的鸡腿肉。这让娜美看来更是觉得有股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力感。
      她已经听自家主厨山治说了这青年来酒楼的真正目的,也明白,这顿饭应该算是给他做的“践行饭”:一朝名满宇内九州,却两年寸步不离京的捕快,如今又要踏上征程。
      山治特意警告过她,千万不能把自己告诉他的事情透露给眼前的傻小子,一个字都不准。
      他不管和那个家伙的约定了么?受了那么重的伤如今好了没有?是不是又要重蹈两年前那个“大事件”的覆辙……
      当然,此时此刻心里纵使有再多一问,她的面上也只流露出了淡淡的平和。
      “哟呼~山治的饭今天依旧好吃啊——不,我怎么觉得比以前做的还要香!”
      娜美被青年这突然响起的惊叹吓得一哆嗦,方才还在失神的自己顿时清醒起来。
      “唉,你小子啊,一直都是这么咋咋唬唬的。”
      “嘻嘻,你家的菜做的香嘛。”
      “要不要来碗橘酒?昨天新酿好的,今天还新鲜着呢。”
      “不啦,乌索普那边有新任务了,得赶紧走。你这几天估计看不到我啦,这顿多半是我在京……今吃的最后一顿。”小捕快拍拍肚子一起身,心情十分好地说着,差点就把自己出京城的事情说漏了。他可知道,与那个人两年之约的利害,眼前这位老板娘也十分清楚。
      “账先记着吧,等我干完这任务领了报酬,你要多少贝利都有。走了。”
      他不知道娜美其实已经摸清了自己的底细,只当是一笑带过,像平时一样赊着账,拿起桌边的刀,绝尘而去。所以,他一点都没有看见,坐在自己身后一动不动的娜美眼中究竟是何等的复杂。
      他更不知道,在他走下楼梯时,二层角落的一处方桌后面,一道身披黑衣的身影,向他投来一记追寻的目光,身形未动。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7-01-30 19:28
      回复
        “'酒虫'一般生长在苗疆的湿地区,多深埋在土层下,有蚕豆大小,通体抹黑,唯头部独角生得银白。尾部张有一条鞭型长钩,造型近似于蝎子。”
        “'酒虫'的血液含有剧毒,只消一滴便可致人于死地,但其头部独角及尾部长钩确实世间不可多得的好药材,入药后多用于烧制药酒,也可混入汤药服用,其功效,我想知府大人已经事先告诉你了。”
        “知府大人把这些据实告知于我,对于你现在的伤,路飞,虽然我本心是反对你去,但既然拦不住你,我也就不再多说。这些你都听明白了么,路飞?路飞?我跟你说话呢!”
        “啊……啊?乔巴,你刚才说了啥?”
        “……真是的,早知道你会睡着,我就直接给你画张'酒虫'的模样算了,省的我在这里说些有的没的的,你也不听。”
        青年完全没有愧疚或是想要道歉的意思。这让站在他面前滔滔不绝讲了许久的清瘦少年心头气急。但细细想来,少年作为这草帽万阳阁内的郎中,又是眼前青年捕快的主治医师,他对于青年的个性也着实再了解不过了。
        果然,关心则乱,他竟然都忘了以前这红衣青年究竟是何等德行。乔巴郎中扶额作罢,看向坐在后面一本正经旁听的知府。
        乌索普两手交叉垫在下巴颏下,直勾勾地盯向打着哈欠的红衣少年。
        “路飞,临走前,我就提醒你几个事情。”
        “刚才乔巴也跟你说了这个虫子身上的诸多特性。苗疆那个地方,尊百虫为上,喜剧毒之虫,不是个安生地儿,你独自去闯,千万小心。”
        “我以前去过苗疆,哪有你说的这么严重?”青年不甚在意,只是极力按捺住心头那急于上马奔出京城的瘙痒感,却依旧掩饰不了言语间的烦躁。
        “经历了两年前的那场变故后,你的身体已经比不得原来那样禁得起强压,我们更担心你的旧伤复发。以前你身体健壮,凭你那一身武艺,独闯苗疆绰绰有余。而如今,你两年不曾出京,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风霜沧桑,你总得有个适应期,可不敢直奔着危险的地方不管不顾。”
        一谈起两年前那场宛如噩梦般的惊天大事件,知府大人的声音都蒙上了一层阴翳与沉重。他知道,自己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拿这事来勾起眼前青年深埋心底的伤疤,但他真的不放心。
        这么一想,他便更有一股想把这任务的委托人狠狠咬碎的恨意。
        那个天杀的,要是路飞的伤再重了,我看你心是不是和你送来的那张白纸黑字的委托单一样,说一不二,毫不痛苦。
        “哎呀,我知道了……还有么?”
        “你啊你啊……还有一点。你这两年被困京城,在外界销声匿迹,若江湖上以往与你结怨的人发觉你这次贸然出京接任务,必会引来仇家的追杀,你千万要小心这些人。毕竟你只身一人势单力薄,要是那群家伙结成一帮围困于你,纵使你以前武功再高,如今也招架不住那么多攻击压身。”
        小捕快看来终于是烦透了这位多事好友的“友情提示”,此刻已经迫不及待地从位子上站了起来。
        “嗯嗯听见了,还有么?”
        “唉……拿你没办法。好了,没有了,我要说的就这么多。”乌索普心中一苦,面上顿时勉强一扯,不情愿地起身,朝自己的十年好友走来。
        路飞没明白他要做什么,只看对方缓缓走到他身前,两手蓦然搭在自己肩上,顿时,一股重压加深,小捕快才觉出眼前人究竟用了多大的手劲。
        那感觉让他忽然有种身在两年前的错觉。至少,在两年前那场大事件发生前,这位长鼻子知府大人也曾这样,两手仿佛使了千斤坠一般紧紧扣着自己的肩膀。
        “两年前的事情已经是过去,路飞,我们也该翻篇了。悲剧该发生也发生完了,你与那个男人定的两年之约便也先放在一边吧。”
        他看得出少年心中究竟有多在乎与那个人的约定。当年,他们二人在自己与其余几位好友面前做下的誓言,一字一句都印在了每个人的心里。那一声声痛苦而悲愤的宣誓,就如同方才路飞眼中转瞬即逝的落寞一般,似把尖刀刺痛自己的心。
        他和自己的那些好友一样,已经不想看到眼前这位红衣捕快的身心再受到伤害。
        “……乌索普,还有乔巴,你们两个都放心,这件事我不会再告诉更多的人。'酒虫'这个东西,我一定完好无损地从苗疆给你们带回来!”青年重重一点头,话中的坚定叫屋内的二人听得清楚,也算让他们放下了悬在心里的两块大石头。
        乌索普终是释然一笑:“行啦行啦,我们都相信你。十五天的时间,够你用的了,回来的报酬更是一个子儿都不会少。”
        “嘻嘻,我对钱无所谓啦,能出京城一趟就很满足啦!”
        “好了。”知府大人松开放在肩膀上的两只手,骄傲地冲着小捕快喊道,“那么,两年前名满九州的'草帽神捕'蒙奇.D.路飞的大名,如今终是要重出江湖,大放异彩啦!”
        可是,在蒙奇.D.路飞翻身跃上马已经飞速朝城门奔去时,坐在屋内的乔巴终于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一直觉得少向路飞交代了什么事。
        “啊呀!忘了忘了!”
        乌索普在送走小捕快后回来,便看见在地上干跺脚的少年,疑惑问道:“乔巴,怎么了?”
        “我忘了告诉路飞绝对不能被'酒虫'蛰到,否则……”
        “否则什么?”
        少年不顾对方追问,只是神情紧张地凝视远方。
        罢了,我就祈祷他别干出什么傻事吧……祈祷你个头!他可是叫蒙奇.D.路飞啊!是麻烦事与他同在的麻烦存在呀!
        于是,多日以后,小郎中望着那少年满面通红,神情憔悴地往自己医馆奔来时,心下真是有把自己杀个几百遍的冲动。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1-30 19:30
        回复
          不统一回复了,表示现在家里没网,手机开流量上的贴吧。文稿在网上,明早一大早晨更。嗯,之后会抛出两章大信息量的文字,这估计就是短篇的不好之处了。很感谢能喜欢我初次武侠风文风的亲们!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7-01-31 00:37
          回复
            (三)
            这世上流通最快的是什么?不是便利的交通,不是商家之间的贸易往来,而是遍布全国星罗棋布的消息网。
            而京城,作为全国上下物流最密集,经济科技最发达的中心地区,消息的传播速度更是比外省各市要快上几条街。
            因此,当那位曾经响誉整个武林、销声匿迹两年的“草帽神捕”忽然策马出京奔往苗疆的消息一出,一夜之间,这全天下的江湖志士们便都得知了这个大新闻。
            这下子,全江湖上到大有名气的绝世高手,下到碌碌无名的闲杂小兵,如今一提到蒙奇.D.路飞的大名,俱是炸开了锅,如同沸腾了一般。
            惊讶是在所难免的事情。毕竟两年以前,“草帽神捕”蒙奇.D.路飞的大名几乎全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人年少成名,武艺精湛,挥得一手好刀法,身边从来不缺的就是内行外行赞不绝口的呼声。
            然而,这么个名号响当当的风云人物,竟突然在江湖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且人一没就是两年,这叫许多不明所以的侠士们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是哪位知情者不小心透露了这神捕失踪的真正原因,于是乎,两年来,这武林上下平日里讨论最热的话题,便是有关这位“草帽神捕”的失踪事宜。
            没想到,就这么几日的功夫,江湖热门话题的榜首内容便从“‘草帽神捕’失踪”转变成了“‘草帽神捕’重现江湖”。
            果然,是个人都不能小觑消息的灵通性。
            蒙奇.D.路飞的江湖名号人称“草帽神捕”,原因有二。
            第一,蒙奇捕快办案时,永远会把自家草帽万阳阁门房上挂的那顶草帽戴在头上。无论他到哪里,人在草帽在。因此,他这次前往苗疆,依旧捎上了门口那顶饱经风吹雨打的草帽,知府大人美名其曰“戴上的不是帽子,而是情怀”;
            第二,这是世界上从来没有蒙奇捕快破不了的案子,更没有他办不成的任务。
            于是,这名号就被武林义士们有的没的喊了起来。渐渐地,似乎一提到“草帽”与“神捕”两个字,民众们第一时间在脑中反映出的并不是那个“办案咨询专业户”草帽万阳阁,而是那位永远戴着草帽、一袭红袍飘飘的配刀捕快。
            然而,这世上也从来没有绝对的事情。
            知情的人都知道,蒙奇.D.路飞从生下来至今只有一个案子没有告破。
            那是他一辈子最大的遗憾,也是他这一生中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而这件事,也直接地导致了他之后两年过上了退隐江湖的生活。而他自己,更是被牢牢困缚在悔恨、压抑与痛苦之中。
            纵然他如今扬尘而去,踏上了前去苗疆的旅途,但若说他的心真的能够完全从两年的昏天黑地中逃脱出来,那是不可能的。
            况且,他于心装着别的事,装着对别人的愧疚。
            他爽约了。
            是他自己,凭借着自己的意愿——虽然这里面自己那位十载知己也起到了很大的鼓动作用——违背了两年前与一个男人的约定,那个他认为不输于自己身边任意一位好友,不亚于自己任意一位亲人,那个重要的存在。
            可是,这世上从没有后悔药卖,他也没有力量逼得时间倒流。所以,蒙奇.D.路飞选择接受事实。而他也的确用行动表达了他的决心:他只用了三天不到的时间,就从京城跑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苗疆地区。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7-01-31 08:30
            回复
              (四)
              苗家镇,地处苗疆边境的一座小镇,多是供前往苗疆的外来客休息喝口茶的小店儿。而这位马不停蹄步入苗疆境内的小捕快也同样需要能量的补充,于是,苗家镇成了他歇息地的首选。
              路飞随便找了家看起来不小的客栈走了进去,马夫把他的马拉到后院喂草料去了,店小二则是给他上了一大桌以肉为主的美餐,果不其然迎来了青年风卷残云般地豪吃畅饮。
              青年并没注意到这旅店里来了不少客人,此时此刻竟都在看向坐在门口大吃特吃的他。
              他这两日两夜不停不歇地赶路,哪里顾得上什么江湖小道消息,自然也不会去理会那些杂七杂八议论的声音。可是,不注意不代表听不见,以他“草帽神捕”的深厚内力,就算是白吃白喝两年不曾染指,却也没有荒废,因此两年的空缺并未使他的内家功夫退步半点。
              他吞下去一大口米饭的功夫,便听见身后一桌子人在低声议论自己:“喂,老大,你看这人是不是那个‘草帽神捕’蒙奇.D.路飞?”
              “我以前见过那顶草帽,就是那烂得发霉的一坨绿东西,没错,就是他没跑儿的。”
              “没想到那传闻是真的啊!他这两年失踪,如今真的要重出江湖了?!”
              传闻?我出城的消息?这才没几天就传到苗疆来了?顾不上插话的小捕快只好专心去啃手上的牛肉干,心里有一下没一下叨咕起来。
              “不过,草帽神捕重出江湖,就意味着两年前……?”
              话音刚落,随即,红衣青年吃饭的动作一僵。
              “嘘——小声点,别叫他听见了。”一个警示的声音悄然喊道,“嘿,我可是听说了,这‘草帽神捕’之所以失踪两年不见人影,多半是在养伤。”
              “养伤?他两年前可是被人打伤过?”
              “嘿呦,老兄,你这消息也太闭塞了点。两年前那场轰动武林的‘大事件’你竟然不知道?我可告诉你,‘草帽神捕’因为当年那场‘大事件’,重伤了脏器不说,还失去了他那位同样叱咤风云的兄长!”
              “啧啧,可是那疯魔江湖的‘火拳’侠士波特卡斯.D.艾斯?那竟然是‘草帽神捕’的兄长?!”
              “可不是!一个身在武林,一个官在朝廷,却都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主儿!”
              “唉,当真是可惜了……”
              那些人之后又稀稀疏疏说了许多,但门口的红衣青年却一个字也没再听见。他知道,整间客栈里面凡是坐在这里吃饭的人们,似乎没有一个不是在小声谈论有关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事情。尤其是当他们提到了那两年前的‘大事件’后,他便选择性地将身后的声音靠内力屏蔽在一只耳外,后头的话他索性连听的兴趣都没有了。
              嗯,果然还是这满盘子的烤鸡翅好吃,比京城做的都要好。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01-31 08:32
              回复
                正当他抓起盘子里一块鸡翅根就要往嘴里送时,他斜前方一处角落的两位久久沉默的食客忽然低声说了些什么,恰巧送进了路飞未去屏蔽声音的一只耳朵里。
                “嘿,咱们不谈‘草帽’的事情了,我这里有个绝密的消息,冲着你是我兄弟,哥哥我就大方告诉你好了。”
                “哦?老哥什么事情,需要闹得这么神秘?”
                “嗨,你听说了嚒,漠北‘焚心堂’那位浪迹江湖很久的堂主回来了!而且回了京城!”
                “真的假的?那位‘堂主大人’回京城了?”
                啪嗒一声从门口的桌子上传来,立刻招引了许多道莫名的视线注视。红衣青年尴尬地捡起刚才失手掉在桌子上的翅根,也不管那些目光到底有多讨厌,只是百无聊赖般地叼起那啃干净了的骨头。
                人们这才将注意力转回到自己的饭桌上。
                “咻,吓死我了。来,咱们继续说。”
                “喂喂,我在‘焚心堂’可认识人,他们说他们堂主自从两年前那件‘大事件’过后就再也没去过京城,也没回过漠北。你从哪儿知道的?”
                “嗨,京城的老哥们儿说得,能有假?他可是亲眼看见那位大人去了京城那最有名的‘酿橘坊’酒楼吃饭,你还不相信哥的弟兄?”
                “这当然相信!哈,最近怪事真是多了去了,‘草帽神捕’重出江湖不说,想不到那神龙不见尾的‘焚心堂主’竟然也出现了!当真是巧合么?”
                “你还真别说,也许就不是巧合!”
                红衣少年嘴中咀嚼的速度愈来愈慢,耳边此时此刻全部回响着那两个交谈甚欢的食客说过的字字句句,就像是炮弹一样,砸在自己的耳骨中。
                “我认识的一些大门派的朋友曾经向我透露过,曾在近两年以来,他们曾经在全国各个地区见过那位‘焚心堂主’。听说,那位大人似乎在追捕什么人。”
                “追捕?喂喂喂我没听错吧,当今武林一派翘楚的‘焚心堂’堂主大人竟然要去满国境抓人?这不是捕快干得活么?”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如果我告诉你他是在两年前那件‘大事件’发生后,才开始的长达两年的追捕令,你又能作何想法?”
                “等等,你是说,他别是为了那‘草帽’——”
                嘭——
                又是一声重击。
                坐在角落的两位食客还没有反应过来,便感觉自己胸前的衣领被一股大力死死拽住,蹭地一下便从椅子上被生生拉着悬在了空中。等他们缓过神来时,眼前只能看到一道比血还要鲜红的耀眼身姿,此刻正怒目刮向他们二人。
                他们同时咽下一口唾沫。
                此人便是在这客栈中被热议的主角,蒙奇.D.路飞。
                “你们两个刚才说什么——”他那清脆响亮的声音竟然都染上了焦急的颤抖,手上握住那二人衣领的劲力愈来愈大。
                “唔——‘神捕’大人,您…….您别……”
                “我问你们呢!刚才你们说……谁回来了!”
                “唔……是……是‘焚心堂’堂……堂主!”
                咔嚓一下,两个人的衣领尽碎,双双跌落回座位上,都是副人仰马翻一般的狼狈模样。
                不过,他们面前的‘草帽神捕’神色实在太吓人。
                看样子,‘焚心堂’堂主的名号,蒙奇.D.路飞的确很熟悉,再熟悉不过了。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17-01-31 08:37
                回复
                  (五)
                  苗疆位于中土境外,而其湿地,号称天下第一险境,因为那里面生长的生物除了树与虫,再无旁的。而且,树是凶树,虫是毒虫,还暗藏不计其数的百毒之虫。若不幸被咬,哪怕只是一条虫,也可将人置之死地。
                  苗疆素善蛊虫之术,蛊虫以苗疆人血肉为食,生来便伴随其人生长,故苗疆之人生性与毒虫相贴,奉百毒为尊,尊百虫为先,故出入苗疆湿地在他们看来,恰似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不过,若外人也能在这苗疆湿地中来去自如,那来这里的人无一不是身怀绝技、独自一人便可在江湖掀起风浪的大角色。
                  苗疆湿地每年都会聚集天下各大门派的各色人物。人说,这苗疆之虫究竟有何魔力,能年年招致这么多人争着抢着前来?这其中自然有讲究。
                  虽然苗疆之虫无一不含剧毒,但对于中土境内的能人志士来说,恰恰这些毒虫里面,有很多都是中土百年难遇的珍贵药材,可熬制解毒良药,烧制药酒,也可调配治疗的器物。因此,除去苗疆本土居民为寻蛊虫前来湿地捕获以外,其余武功超绝的造访者,多多少少自身也习得医术。
                  当然,总有那么几个意外人士。
                  比如,此时此刻,正飞一般穿行于苗疆湿地前五十里林间的一道红色身影。
                  像秋风吹红了枫叶,像鲜血染红了枝头,像一轮暖日,又像一温热酒,似乎那袭红衣,本来就是这样的温暖。而身后的那顶草帽,即使旧的发绿,但乘着扬起的风儿飘在半空,又浴着林间投射的斑驳光点,连上面粗糙的稻草都不忍再将这帽子装点得破烂,只好御着风踏着阳,绽出金灿灿的光辉。
                  这个人,他的确不会医术。
                  但这世上没有人敢小觑他的实力。
                  因为他曾是神捕,响誉天下、唯一一位官至五品的“草帽神捕”。
                  蒙奇.D.路飞,正朝着苗疆湿地疾驰而去。
                  小捕快从进客栈吃东西到如今,其实只过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或者说,在他吃完客栈里那一桌子美餐后,他就夺门而出,直奔湿地了。
                  他这么赶时间,是因为他在客栈里听到一个比天塌下来更惊人的消息。
                  而这条爆炸性新闻的出现,意味着小捕快这为期十五天的寻虫任务又要大大缩短期限,虽然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决定。
                  那个和自己许下两年之约、又曾和自己有诸多纠缠的混蛋终于回来了。
                  虽然,那个男人在自己心里的地位,可一点都不亚于自己敬爱的兄长、自己那群重要的伙伴,甚至比他们还要多那么点儿分量。
                  小捕快心说,他要尽快把那虫子逮住,然后快马加鞭回京,即使很有可能把自己那匹马给累死。
                  但他当真等不及要见到那个男人了。
                  虽然小捕快在很久以前的确来过苗疆,但很不巧,这位平日就大大咧咧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青年,他是个路痴。
                  不过,痴的程度,没有他身边一位绿头发好友严重,至少他自己还能分的清楚路是直的还是弯的。
                  所以,红衣青年如今能够在碰断无数树枝、撞倒无数路人、见到岔路随便枴的情况下安然无恙阴错阳差地闯进苗疆湿地里,那真是实打实拼的运气。
                  路飞怎么知道自己进到了正确的目的地?很简单,因为他刚刚被虫群袭击了。
                  虫群,顾名思义,就是不同种类的虫子抱成团组成黑压压一大片后的造型,那气势远远看去宏大磅礴,但仔细一瞧,其中竟游走着密密麻麻不下上百种毒虫。无论什么人,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阵仗,少说心中也得有些怯意;而心理承受力弱一点的人,看到后多半胃里会传来一阵翻江倒海,吐都吐不出来。
                  一般这种大规模的虫类聚集地都是只有苗疆湿地才可能出现,而路飞这次赶上了这么趟不大不小的虫群运动,心里其实欢喜大于危急。
                  好在他以前来过苗疆,已经见识过这虫群的厉害之处。因此,对于他来说,即便他的功夫两年来不加勤练,但逃开这几寸小虫的攻击已经绰绰有余了。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27楼2017-02-02 23:41
                  回复
                    (六)
                    独角蜈蚣的角上存有剧毒,这虫群中最开始的一波便是它们组成的“方阵”,形成一片瘆人的黑影,吱吱攀上树。小捕快站在粗壮的树枝上轻哼一声,迅雷之际抽刀朝前发力一挥,刃气直逼,轻而易举便砍翻了几十只不要命冲过来的蜈蚣,撕拉撕拉从上面掉到地上,铺成一地死尸——哦,还有它们齐齐断裂的“独角”。
                    青年随后决定翻身跃下回到地面,即便他知道在地面栖息的毒虫最是可怕,深深埋藏在湿软的土下,一钻出便是结成一帮进行攻击,几乎没有可能从他们口中逃脱。
                    就像现在,红衣身影双脚一碰到地面,四面八方便传来高低起伏的各色怪异叫声,随机,不计其数的剧毒虫群拼成乌云密布一般的队形,纷纷发出捕捉猎物时的高频叫喊声,齐刷刷朝小捕快扑来。
                    “哦!这可真是久违的战斗啊!让我想起我第一次来这里,哈哈,你们这些虫子依然是学不乖呢!”蒙奇.D.路飞看着这般惊人的虫群,却露出了自信的笑容。随后“嗖”地一声,刀鞘关闭,他竟把那保命的刀塞回了腰间。
                    “哼,虫子而已,叫你们看看我的厉害!看我不把你们震飞了——”
                    与此同时,那群虫也突然发力跃起,朝红衣青年奋力一扑,咫尺之间就快要得“口”啃噬掉对方的血肉。
                    “嘿——”
                    青年两眼猛地一瞪。倏然,一道白光从红衣青年身上迸射。霎那间,时间恍若静止,似乎周遭的空气都蒙上了扭曲的重压,仿佛无法呼吸。
                    而下一瞬,只听咔嚓嚓几声,那白光刚一扫过虫群列队,就听见此起彼伏的巨响骤起,立刻有数百只虫爆体飞射而出。紧接着,扑面而来的虫影竟不受控地往外弹去,那窒息的压力顿时一松。而诸多事情的发生,全都是在眨眼的功夫便已结束。
                    顷刻间,胜负大逆转,局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红宇青年寸步未移,毫发无伤。而虫群,全灭,几乎称得上是尸横遍野。
                    陆陆续续还有不知死活的虫子们朝他窸窣爬来,但都被眼前惨不忍睹的毒虫尸体拦住去路,一个个竟都停下了前行的步伐。
                    静止存在于红衣青年和虫子军团眼对眼的对峙之下。
                    最终,还是虫子们选择缴械投降,像是见了鬼一样,刺溜一下子便跑了个无影无踪,再没有折回来继续攻击的迹象。
                    这样,草帽神捕vs苗疆虫群,一击KO——哦不,是连攻击都没有,就凭一个瞪眼,就吓跑了千千万万的虫喽啰们。
                    胜局已定,草帽神捕也回复了精神。然而,细致的人可以看到,他整个人却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半,浑身都湿透了。
                    汗如雨下,多么惊人的出汗量。
                    小捕快面色有些苍白,突然朝地上一跪,勉强借着刀尖撑地才没倒下,正粗粗喘着气。
                    “哈……哈……两年没怎么碰这个……如今……体力竟然差到这种地步了……”他喃喃自语,眼中竟露出不符合他一贯开朗个性的自嘲之色。
                    忽然,小捕快面色一紧,迅速朝后一甩头。
                    就在自己攻击虫群的时候,身后竟悄悄跟上了不少陌生的身影,各个腰佩刀剑,都持着一副震惊之余暗藏玩味的神色望着自己,他便知是武林之士。
                    小捕快就算心思在单纯、平日里被自己的伙伴们码得再傻再一无是处,凭借他多年闯荡江湖的经历也明白,自己是被这些人耍了。
                    的确,身后的江湖术士们是利用了小捕快的攻击,不费吹灰之力便过了湿地虫群攻势这关。从小捕快发动攻击时便跟在树后悄悄观望着,直到虫群全灭后,他们才姗姗走出,即便各个内心错愕到说不出话来:他们没想到自己眼前借的这位助力,实力竟然强悍到这般地步。
                    “这是……霸王色的霸气?!”有人矢口喊出。
                    “霸王色霸气,千百人中才有一人有此天资习得,其攻势只需魄力震慑便可喝退万千旁物,有如君临天下一般,世间唯我独尊。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小捕快缓缓起身,满面警惕,狠狠扫视着眼前的十几道可恶的身影,越看越气。
                    “混蛋……你们竟然敢占我便宜?!”
                    “哈哈,小兄弟,有没有听说过'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江湖险恶,你怎么连这点原则性的东西都不懂!”
                    路飞不打算和眼前的众人逞口舌之利,虽然他并不想说其实是自己的嘴皮子不利索,根本说不过对方,只好掉头就走,忍着身上极度虚脱的无力感,直冲进湿地区中。
                    身后的众人又俱是一惊。
                    在这群人最后方,两道鬼鬼祟祟地身影幽幽盯着小捕快远去的身影,视线不敢从他背后那顶一癫一癫飘起的草帽上移开半寸。直到红宇青年没入了一片漆黑幽暗的湿地林中后,他们才转头看向静静站在身后的黑影,一抱拳,躬身低头。
                    “报,蒂奇大人,没有看错,就是他,消失了两年的'草帽神捕'蒙奇.D.路飞。他没死。”
                    那身躯壮硕的黑影看不清容貌,却似乎睥睨着身前卑躬屈膝的二人,鼻中轻哼:“贼哈哈,果然没错,江湖上的传闻竟然真是他。”
                    “大人当年也只干掉了他那没用的哥哥'火拳',却仍留了他这小子一条贱命!”
                    “探听清楚他这次前来的目的了么?”
                    “禀告大人,'草帽'这回是来苗疆找寻'酒虫',这才出了京城。不过——”
                    “哼,我知道。”黑影打断,“看他刚才那霸气,威力的确较之两年前不减反增,可他这体力消耗的如此惊人,耐力太差。贼哈哈哈,想来他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全啊!”
                    “大人,把我们用不用派人在前面下点埋伏?”
                    “哼,我黑胡子不屑用那么卑鄙的手段。我和'草帽'的恩怨,要当面单打独斗一分胜负!贼哈哈哈,我要亲手撕碎了他!”
                    黑影狂笑着,一推身前二人,就要离去。忽然,他又回头冲他们问道:“还有,'焚心堂'现在动静如何?咱们手下除了被那混蛋杀了的以外,还有多少人?”
                    “禀告蒂奇大人!据京城密探禀报,'焚心堂'堂主特拉法尔加氏已经回京,'焚心堂'目前尚无动静!咱们身边除去特拉法尔加氏斩杀的一百位家族成员和上万麾下将领外,只剩不到五十精锐。”
                    话音刚落,只听一声骨头错位的喀吧声响,二人惊恐一抬头,望见那黑影紧握的双拳早已泛白,连嘴角都快被利齿咬出鲜血。
                    “大人——”
                    “好……'草帽',咱们新仇旧恨一起报!五年前你把我左脸尽毁,我杀你兄长……如今那特拉法尔加为你杀我麾下百名家族成员及数万弟兄,不把你碎尸万段……难消我心头之恨——贼哈哈哈,看我不杀了你,以祭我那无辜丧命的弟兄之血,好为我魔教世家铲除一块祸患!贼哈哈哈——”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29楼2017-02-02 23:47
                    回复
                      这章算是把黑胡子给引出来了,说说霸王色霸不霸气!厉害了我的路宝!虽然我让黑胡子崩到不能再崩了……
                      下章和下下章寻虫大粗长,打斗场景预警,但为了让我亲爱的law出场的优雅一些,这些我就不在意了~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30楼2017-02-02 23:52
                      收起回复
                        额,之前肠胃痉挛复发去了趟医院就没来得及去写,先发短短一章,后面接着......只不过什么时候码完就不知道了......
                        我会不会把路宝小天使在这一部分表现得太弱了?
                        恩, 那我后期把他写得bug一点好了
                        (七)
                        红衣青年的轻功以前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排得上名的。
                        旁人若练到轻功最高境界,可谓有八字之美:踏雪无痕,身轻如燕。小捕快虽然也有如此本事,不过,他脚下功夫最值得称道的,却是速度。
                        人常说,风过水无痕,赞的是这风的轻柔。却无人想到,若是那疾风闪过,料想那镜子样薄薄的水面根本来不及泛起涟漪,还未细细品味那吹拂的滋味,风却已然消散。如此想来,竟也算得上是“风过水无痕”。
                        往昔曾有目击者看见“草帽神捕”只身一人,脚点清波,恰似水瓢飞石之姿,瞬息间越过百米平湖。而他也因这一举,在武林轻功榜单上留得一笔芳名。
                        所以,蒙奇.D.路飞的轻功永远是胜人一筹的。这制胜的关键,自然是旁人无法比拟的迅疾与灵活。
                        但此时此刻,小捕快脚下却再无这飞身的可能。
                        红色的身影在丛林密布的阴冷湿地中艰难穿梭着。就看这青年奔跑的速度越发慢下来,粗重的鼻息声也愈来愈不规律。而他自始至终都在用一手捂着小腹,细细看来,青年的脸上更是难掩痛苦之意。
                        他不可能再使轻功了。
                        刚才那招“霸王色霸气”的震慑,他施展得相当顺利,美中不足的是自己耐力大不如前,所以施展完后会显得有些脱力,静静调息片刻便能恢复。但怪就怪在方才占自己便宜的江湖人出现得太不是时候,竟连一盏茶的时间都不给他留,逼得他必须催动全身的气力,好尽快摆脱这群人的纠缠。
                        这一催力不要紧,却把他两年前脏器受到的伤势给引了出来。
                        人身体中最重要、最脆弱的器官是内脏。它的运作关乎一个人性命安危,一旦受到伤害,分分钟便是让人命丧黄泉。然而,小捕快两年前受的内伤,就那么寸,全集中在脏器之上。
                        当年,他的伤势已经重到有器官衰竭之势,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所有人都不相信他有朝一日还能生龙活虎地跑着跳着,偏偏他就创造了奇迹活了过来,而且经两年自己伙伴的悉心调理,竟把他残破不堪的身体养好了大半。
                        不过,这也只是大半,不代表他痊愈了。
                        两年以来,他因伤本就疏于练武——哦,其实不是他不愿意练,而是一旦叫他那群“多事”的好友们看见,自己就再无下床走动的可能——虽然内力功夫没有退步,但毕竟灵活度较之以前差了太多。如今他这般不要命地耗费自己的气力,说好听点那叫“拼命三郎”,说难听点那叫活该找死。
                        这不,运气过度了,伤势就复发了呗。
                        唉,小捕快这回做的事当真是叫“亲者痛,仇者快”。多少人巴不得看到,一朝风光无限的“草帽神捕”,如今却落得这般狼狈的下场,让他们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但即便如此,那红色的身影仍然不停下步伐,像是魔怔一般,一步,再一步,容不得自己片刻的休息。
                        至少,他的眼依旧清明,他的心依旧坚定,那他就有足够的理由迈开脚,朝湿地深处走去。
                        他必须寻到酒虫,这是任务;
                        他也必须尽早回京,因为有人在等他,可能是一个人,可能是很多人。
                        但他只要见那个男人。


                        IP属地:北京35楼2017-02-08 12:16
                        收起回复
                          (八)
                          小捕快拼死拼活地走到湿地里一片相对空旷的地方。
                          这里的树生长得不似之前那样密集,有些地方都投射下星点光亮,比之前面他途经的地方来说要亮堂不少,而脚下踩的土质也少了分柔软与湿冷,多了些平坦和温暖。苗疆的湿地里能出这么片地方,的确不容易。
                          但红衣青年可不敢放松警惕。
                          空地中央聚集了约莫十几道江湖人的身影,站位像是摆出一个圆来,手里各个都拿着明晃晃的大刀,四下反射着光亮。
                          由于距离问题,小捕快看不清圆里的情况,但凭他多年闯荡的经验看来,那里面不是网罗着稀奇物件,就是堵着个被追杀到无路可逃的大活人。
                          事实证明,人要相信自己的直觉。
                          就在小捕快想再走向前探探门道时,耳朵里忽然灌进一阵疾风,随即一人悍声斥道:“哼,苗疆的家伙,识相的就给老子把你手中的东西交出来!”
                          话音刚落,就见远远从那群人包围圈中闪过一抹亮白,紧接着里面便有道陌生的人影闯入小捕快的视线。他被那人身上随处可见的银色器物晃着了眼睛:银色的头冠,银色的装饰,银色的护腕,银色的腰环,甚至是银色的护膝。而这耀眼的光芒几乎把那人身上服饰的原有颜色覆盖得严严实实。
                          小捕快觉得这妆容眼熟的很。
                          他蓦然忆起,许久前自己来苗疆时,看到本土的苗疆居民总喜欢佩戴大大小小的银饰,非要把自己弄成闪闪发光的模样才肯罢休。平时身子一动,浑身上下上百余件银器就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倒是叫路飞看得奇怪又有趣。
                          错不了,那群江湖人围堵的家伙,竟然是个苗疆人。
                          “休想!这……这虫我寻了足足一个月,才……才在这里找到,哪能那给你……你们这些强盗!”
                          一听这怯生生的控诉,红衣青年便更肯定自己的猜想,心里更没来由因为那群江湖人的仗势欺人窜起一团怒火。
                          “哈哈,小子,武林中强者为尊这道理你没听过?老子他妈今天还就赖上你了,你个草包能有脾气不成?哈哈哈哈——”
                          “……你们这群欺人太甚的混蛋……”
                          小捕快在后面听得他们你一言我一语,满腔热血竟愈发滚烫起来,烧得他胸中积存的火气泉涌而出,双拳紧握得指节都泛了白。
                          他不明白自己如今看到这种不平之事,为何会愤怒到几乎要失去理智。至少以前的他不这样——准确的说,是两年前的自己。
                          红衣青年脚下蓄力,随时做好蹬地凌空跃起的准备,可下一秒,从那群人中穿透而出的一语怒喝,竟也喝断了他贸然进攻的念头:“我告诉你们,我死也不会把这酒虫白白送出来——别……别逼我!到时候我……我就是拼死,也要和你们来个玉石俱焚——”
                          酒虫!
                          小捕快双眸顿时一缩。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心心念念要寻找的酒虫,如今竟然就在那深陷困境的苗疆人手里!
                          路飞忽然觉得特别高兴,比吃到肉还要高兴,高兴到他都忘了自己前不久还是个旧伤复发的“废人”。
                          这苗疆人他依然要救,他必须要救。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弟兄们,杀了这小子,说什么也要把那虫子搞到手——上啊!”
                          再也没有犹豫,那群豺狼蜂拥而上,高挥手中长刀,集中朝中央直直砍下,势如虎扑,眼看就要把那可怜的苗疆人从头到脚劈成两半。而那苗疆人身体僵直,动弹不得,闭上眼睛下意识喊出声来,两手死死抱住头蹲下,等待自己的死亡。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
                          叮!
                          清脆的金属碰撞声传遍了这静谧的幽林。
                          当苗疆人睁开眼皮时,发觉身上没有想象中刀剑穿刺的痛苦,一惊之下,猛然抬头,却看见头顶汇集十几把长刀,愣是没有落下。而在那些刀下,有另外一把尖刀,仿佛支柱一样抵在刀锋之间,轻松接住它们的攻势。
                          在他身前多出抹瘦削的背影,红衣飘飘,一顶金黄草帽挂在身后,长刀在手,一己之力接下了十几道刀砍斧披,比风还要凌厉、迅疾。
                          苗疆人顿时惊讶到发不出声音来。
                          霍然,激烈的摩擦再度想起,只听仓啷啷又一响,十几柄利刃脱手,连带这那群江湖中人也如断线风筝般飞出,足足退了几十步的距离,一个个都是面红耳赤,气血上涌的狼狈模样。
                          全场中央只剩下红衣身影,还有匍匐在地的那位苗疆人。
                          十几个江湖人丢了面子,纷纷不甘地从地上打挺跃起,其中一个气急了的汉子拾起刀便指向前面的红衣人,发疯般狂吼道:“哪个狗娘养的不要命的敢冲上来接你爷爷的刀!妈的,报上你那狗屁名字来——”
                          苗疆人呆坐在地上依旧一动不动,两眼发直看着眼前救了自己的人突然不自然地躬下背脊,眨眼间却又挺直了身板,根本摸不到头脑。
                          这时,红衣人慢悠悠发话了。
                          “喂,大叔,很抱歉啊,你可不是我爷爷,我爷爷人早就没了。”
                          噗——
                          一时间,寂静的场下仿佛能听见数十声鲜血喷涌。
                          所有人都很难想象,当他们看清眼前拦下那十几招的人竟然是一个说话摸不着头脑,张着一脸人畜无害的毛头小子时,心中的五味陈杂,只能用吐血表明。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47楼2017-02-13 23:10
                          回复
                            嘛,今天既然情人节,我就多发一点好啦~后面还有更新的,不要着急,今天说什么都会把这个结了,包括你们心心念念的车......
                            (九)
                            蒙奇.D.路飞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自己身体状况的人,也是最不了解自己处境的人。
                            他能探查到自己脏器的伤势因他急于冲上前救那苗疆人而再次恶化,却一点不觉得自己这满身伤痕的体魄,会教他从这十余人的围堵中败下阵来,即便他练就的那身武艺,有资格让他这样自信。
                            一切不仅仅是为了成全他满腔愤愤不平,更是为了酒虫。
                            机不可失,他可不想放走这省时省力的好买卖——当然,心思单纯的小捕快其实也没有这么深的心机。不过,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必然要独自一人拖着这重伤的身子迎战。
                            小捕快强忍着腹中剧痛回头,朝那目光呆滞的苗疆人扯出一抹勉强的笑容,持着他一贯无求无谓的随意强调问道:“喂,没事吧,有受伤么?”
                            苗疆人机械地摇摇头,嘴唇欲起,喃喃发出声来:“……你……你是什……什么人?”
                            小捕快有些奇异地伸手指了指自己,看向苗疆人的目光似是在探寻,而对方再次机械式地点点头。
                            红衣青年笑了起来:“哈哈,先甭管我是谁了。你在这儿坐着,看我不把这群人先揍飞了!”
                            远处十几个不明状况的江湖人一听路飞这话,立马火了几个冲动的家伙,只听又一道粗犷地叫喊声破空而出:“哟,这个腌臜狂妄的小子——乳臭未干,你他娘连屁股上的屎都擦不干净呢,还敢来揍飞你爷爷我们?!哼,见鬼去吧——”
                            肮脏的话语传入小捕快的耳朵里,叫他没来由一阵反胃,他只得忍着伤痛,拿手指轻轻挖了挖耳孔,撇嘴摇摇头。
                            “我要说几遍啊,大叔,你们真不是我爷爷,而且我刚才也没有拉屎撒尿什么的。”
                            “你——”青年的回应再次逼得不敢前进的十余人气血上涌,愣是噎得他们一句话也骂不出了。
                            “少说废话,几个白痴,看不出这小子故意气咱们么?!”这时,那些江湖人中间一个紫衣人忽然发话,语气强横地吼向周围人,一时间居然喝住了那些急火冲心的汉子们。
                            “我们不清楚他的底细,但一定和那个苗疆草包有关系,咱们先砍了这不自量力的小子,再杀了那苗疆家伙,我们目的只有酒虫一个!”
                            “弟兄们,上——”
                            “嗷——”
                            十余道不同的声音同时喝破长空,随着那紫衣人一声令下,那群方才被小捕快挫了士气的江湖人便如同打了鸡血般抄起地上的武器,从四个方向挥刀朝着小捕快飞速袭来。
                            苗疆人被他们这有如惊天动地的气势吓得腿下又一软,惊恐地看着眼前红衣青年毫无防备的背影:他明白,红衣人此时的处境才真是“四面楚歌,腹背受敌”。
                            但青年身形仍是一动不动。苗疆人静静看着他忽然抬手,将他身后那顶破破烂烂的金草帽捞到前面,慢悠悠扣到脑袋上。
                            苗疆人望着那头戴草帽的身影,两眼眯成缝,目光不留痕迹地扫过一抹狠戾,却转瞬又回复了方才那神色呆滞的模样。
                            他听见红衣青年轻身启唇:“来赌一把吧,看我这伤,能不能撑过揍飞这些混帐家伙。”
                            十数把利器眼看着就要逼近青年的身前,常人似乎再没有躲闪的可能。
                            但眼前享誉江湖、鼎鼎大名的“草帽神捕”又怎么会是一般人。
                            臂动,仓啷一声,拔刀只在迅雷之际,就看小捕快身形侧方一偏,第一束刀刃便顺着他的面颊擦过刺了个空。而后,青年眼神一凛,气韵疾提,刀柄斜下撤步上前,直直捅上那使刀汉子的小腹,就见那莽撞的家伙面部抽搐,随即两眼翻白朝后飞去,硕大的身形在空中划成弧线,一举将后面几个不计后果冲上前的家伙们狠狠压倒在地。
                            一击发力,已有数人倒下。
                            此人不得小觑!
                            红衣青年朝左边倾倒,那里却又是有把携着寒光的尖刀等候他的到来,但小捕快面不改色,只见他腰际灵活一扭,竟生生在空中止住身形。身侧势在必得的汉子大吃一惊,目光瞧着青年那戛然而止的动作。
                            下一瞬,青年再动,腿部朝汉子底盘扫过,手中长刀夹击刺向肩窝,男人还未来得及倒退,肩下便是一痛,鲜血飞溅,湿了小捕快一袭红衣。
                            刀锋刺骨,肉体与金属的对抗中,胜利者永远是后者。那汉子尖嚎一声,搅入骨髓的利刃扑嗤抽出,他再也无力抵抗,也朝后躺去。
                            又是一招放倒。
                            小捕快稳住重心,深感腹下一空,胸中有如翻江倒海般痛苦难耐,似乎他一发力就可吐血而出。刚才他强行在半空拧住腰腹,一不小心便又伤到脆弱的脏器。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若是他的身体再经历一次剧烈地碰撞,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肝肠寸断、内脏破裂。
                            他的时间不多了,必须速战速决。小捕快不再留手,只见他侧刀横劈,激起层叠气浪,一招出其不意,刃气磅礴扫荡,其余几人便觉一股无形的冲击袭上胸膛,脚下竟再也上前不得。
                            嘴角扬起傲立群雄的自信笑容,小捕快翻身先朝右侧之人甩出一记飞踢,直取面门,同时在半空漂亮地挥刀俯冲,刀背打上第二个身形僵硬的家伙。两人还未反应过来,便被铺天盖地地痛意占据了感官,如折翼坠落的残羽,倒射而去。
                            “还有你们——”
                            红衣青年响亮的声音传入剩下几人耳中,教他们浑身一抖,想要四处逃窜,奈何身子还被方才刃气震慑不得动弹,一个个惊恐地瞪大双目,眼中倒映着青年坚韧地神色,倏然晃过一记白光,刀过人不再,他们两眼一花,被小捕快最后势如破竹斩落的砍击刺破胸膛,便纷纷失去了知觉,倒地不起。
                            一战下来,不过盏茶之际,小捕快宛若游龙盘旋,穿梭于刀剑之中,却是毫发无伤,一柄长刀滴血未染,洌着寒霜,啪地插回刀鞘之中,两脚稳稳落在地上,气定神怡。
                            苗疆人望着青年挺拔的背影,眼中飘过一丝疑惑,直到他看见,青年的腰际闪过不经意一瞬地颤抖时,他才松下一口气,嘴角悄悄攀上一个狡黠的笑容。
                            当小捕快回头之时,苗疆人的神情早已换上了一连错愕与崇拜,好像他不久前阴翳的邪笑只是个笑话一样。


                            IP属地:北京51楼2017-02-14 12:29
                            回复
                              嗯……反正我在等着上菜吃饭,先发这么一篇。
                              (十)
                              空旷的湿地林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约莫十余道身影,连周遭的空气里都充斥着叫苦不迭地哀嚎声。
                              小捕快站在被自己打倒的十几人前,勉强维持了一会儿气息,但他无法继续无视自己腹中愈发严重的伤势,才站定片刻,方才还均匀的呼吸已经开始变得不规律了。
                              这样可不行,他狠狠敲打着自己。酒虫,酒虫,酒虫,你要牢记这个东西,必须要带回去。这么想着,青年默默在心中扛起一面大旗,随后足足吸了一大口气存入腹中,愣是将脏器的痛感生生给压了下去。
                              远处,先前那位发号施令的紫衣大汉趴倒一旁,正艰难地从地上爬起,却再没有力气站起身来。他也是那群江湖人中唯一一个还意识清醒的家伙。
                              “可恶……那个混蛋……”望着自己弟兄一个个昏迷不醒人事的惨状,毫不夸张地说,紫衣大汉此刻真有想把那红衣人随时万断的心思。
                              他和他的这帮兄弟们平日里只是经营贩卖的生意,最近听说苗疆有一种解百毒的虫子,甚是稀有,他们觉得可以拿它做一笔买卖,这才拼了一般一起跑到这鸟不生蛋的湿地林里,寻了五六日还是无果。而好不容易碰上了这么个傻里傻气逮到酒虫的苗疆草包,如果不是这可恶的红衣人出来搅局,说不定他们此刻早就拿着虫子出了苗疆这鬼地方了。
                              他又把视红衣青年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后,目光忽然在那人头顶的草帽上停住。方才打得太急,他都没注意到,那红衣青年竟戴上了这么顶破烂的草帽,和他那宽大的红衣甚是不搭。
                              紫衣大汉忽然觉得这人的模样有些眼熟。
                              青年,红衣,佩刀,武功高强,关键是戴着顶草帽……
                              这红衣人与他听说过的一道传奇身影重合在一起。
                              “不可能……他——这个毛头小子怎么会是他——”紫衣大汉难以置信地吼出声来。但记忆深处又一道声音也在他的脑中展开,把他自欺欺人的念头全部打散。
                              几天前,有江湖人士放出消息:那位在两年前销声匿迹、曾名满江湖的京城捕快,“草帽神捕”蒙奇.D.路飞,在京城外再度现身。而那神捕大人最突出的一个特点,便是无时无刻头上都戴着的草帽。
                              “错不了……是……是他,竟然真是他……”紫衣大汉这才明白,自己这回算是踢到了一块铁板。
                              他输得一点不亏——笑话,他要是能把江湖在白道口中赞誉有加、在魔道口中闻风丧胆的“草帽神捕”轻松打败的话,早就去当武林盟主一类的大角色了。
                              这么想着,紫衣大汉忽然觉得两眼泛白,意识渐渐模糊……
                              路飞很惊奇地发现,远处竟然还有一道意识尚存的身影。他相信自己不会杀了这群人,他力道控制得很好,但打晕他们可绰绰有余。
                              不过最后,那紫衣大汉的脑袋还是啪嗒垂到地上,没再抬起来。
                              咻,他松下一口气。他可不想再冒着伤势加重的风险,给那个家伙的脑袋顶加上一击。而至于多来一下后那汉子究竟还是生是死,小捕快可就说不准了。
                              “大……大侠……”背后悄声想起的呼唤把青年拉回现实。他回头一看,那苗疆人还呆坐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
                              小捕快强忍着腹痛弯下腰,连忙把苗疆人扶了起来。等周遭事物都稳妥后,对方竟然还拉着自己的手不放,连声道谢,喊得小捕快耳茧子都快磨出来了。
                              “多……多谢大侠鼎力相助,萍……萍水相逢,您却还见义勇为,我……您得大恩大德,在下没齿难忘……”
                              “哎呀我不是大侠了,我……我是蒙奇.D.路飞,你也不用找我报恩什么的……”
                              “不不不,蒙奇大人,不报恩怎么行。请务必允许在下带您光临寒舍,吾辈定当好好招待蒙奇大人…...”
                              “呃,虽然我真的很想很想吃上一顿饭……”
                              “那您就不要客气地过来吧!”
                              “……可我更想赶紧回京城啊,现在肚子也不算特别饿……”
                              “您难道连一次报恩的机会都不给吾辈么!”
                              “……”
                              其实小捕快真的很想告诉他,美食对于自己的诱惑力几乎是无限的。但他权衡利弊之下,发现自己内心深处更想先实现的,仍然是回京。
                              比起美食,甚至比起自己这伤痕累累的躯体,他更想要的还是与那个男人见面。
                              对一个男人抱有的念想竟然超过了对食物的热爱程度,小捕快真的觉得自己已经称得上是无可救药了。
                              “呃……如果你要真的想报恩的话……”
                              “您请说!”
                              “嘿嘿,那你就把你手上的那个黑黑的虫子给我吧!恩,这个就当是报恩了!”
                              “什么?这……”
                              小捕快其实也拼着赌一把的心态去救这苗疆人。如果他能从对方手中“要”来那酒虫,那就万事大吉,各安天命;如果要不到,那他也不会去强抢豪夺。那苗疆人若把自己当作和之前那伙江湖人一样,是来抢酒虫图谋不轨的坏蛋的话,这种想法也不是没有可能。
                              久久听不到回应,小捕快还不至于傻到看不出对方的不情愿,加上他的伤势此刻当真拖不得,于是有些烦躁地抓了抓头后,把那草帽往脑后一扔,无所谓地说:“算了算了,你不愿意的话,我也不强求。你不用报什么恩了,我们今后有机会再见吧,走了……斯……”
                              他一转身,不小心又碰到内伤,撕磨地呻吟还是没能忍住,在话音落完后低低轻哼一声,小捕快决心赶快去湿地别处寻虫。
                              青年没有看到,身后苗疆人脸上忽然换上了副奸邪的表情,一手缓缓从衣袖间掏出只黑乎乎的虫子,唯头部独角生得银白,一条鞭尾四处游荡。
                              “且慢——恩人,这酒虫,您拿走吧。”
                              在小捕快就要离开之际,苗疆人的一声呼喊让他瞬间停下脚步。他惊讶地转头,一眼便窥见那人手中多了个蚕豆大小的东西。
                              酒虫!
                              青年的双眼顿时一亮,快步回到苗疆人的身前。他甚至忘了那腹痛的折磨,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苗疆人给的虫子上。
                              “你——”
                              “虽然这虫子,对我来说也很珍贵……”苗疆人目光流连在手中慢慢爬动的虫上,言语柔和得尽透着不舍之意,“但没了蒙奇大人您,我的命也保不住了。一只虫子和自己的性命相比,我自然选择后者。虫子还能找,但命只有这一次。所以,恩人,您如果要这条虫子的话,就拿走吧。”
                              小捕快蓦然抬起头,十分感激地望着对方,由衷地笑着说道:“哈哈,你果然是个大好人——太谢谢了!”
                              “呀哪里哪里,恩人您真是说笑了。”
                              小捕快一手接过对方手上的酒虫,满脸地兴奋与期待之意。
                              终于,他终于完成了这磨人的任务,就差返京了!
                              路飞从怀中掏出事先在京城买好装虫子的小竹篓,正要把那酒虫送进去,那苗疆人又突然叫住他:“噢对,恩人,关于这酒虫,其实您就算不用把他装进筐里也能带回去。”
                              小捕快轻疑一声,苗疆人回给他一张柔和的笑脸,继续说:“我们苗疆人习惯将虫子贴身收养。每一种虫子都有自身的弱点,我们只要抓住它的弱点加以控制,这虫就会乖乖跟着我们。”
                              “你的意思是……”
                              “酒虫的弱点全部集中在尾部,你只用轻轻捏一下它的尾巴,酒虫就会失去行动能力。这样一来,你把他放入袖口或者衣侧即可,总比拎着这么个竹篓要方便多了。”
                              “诶是么!!这虫子有这么神奇啊——我试试……”边说着,小捕快一手边把那竹篓扔到了一边儿,将那虫规整地摆在手心出,小心翼翼伸出另一只手够向酒虫来回晃动的鞭尾。
                              站在一旁的苗疆人看着青年仔细的样子,方才那一反常态的笑容再次浮现在嘴角,多了分不怀好意的意味,更透着分阴险狡诈。
                              然而这一切,路飞都没有看到。他只是专注于那虫,直到手指碰上了对方冰凉的尾巴。
                              与异物接触的那一瞬,手中的酒虫突然就像受到惊吓了一般剧烈地摆动起身型,尤其是那条尾巴,真的像是长鞭挥扬,教毫无防备的青年愕然视之。而尾巴尖端的那个倒挂的长钩,便在酒虫发疯的过程中不经意间悄然扫过小捕快的手心,刷地一下,那白嫩的皮肤上顿时多了到煞人的鲜红。
                              “嘶——”青年立即握住手腕,拼劲全力没有让那虫子从手中翻下来。即便掌心的血顺着掌纹汩汩流下,钻心的剧痛折磨着他的意识,小捕快的手却一动不敢动。
                              而令他惊异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被酒虫尾钩蜇到的伤痕颜色慢慢变深,那鲜红的血流也开始向反常的紫黑色过度,最终汇集在他手上的,除了那渐渐安定下来的虫外,便是一滩近乎墨黑一般心悸的液体。
                              小捕快大惊失色。
                              “糟了,尾钩有毒?!——”冒出深色的血液,是一人中毒的前兆,应急处理必须是即使封住毒发的穴道,否则若毒素借血液流入心脉,那就是神仙也爱莫能助。
                              可是,小捕快不会点穴,因为他根本不用担心自己需要考这种手法保命——曾经他的身边跟着两个江湖上的点穴大家,哪里需要他去在乎。
                              但怪就怪在,那两人中一位已不在人世,另一位他在几个时辰前才得知踪迹。
                              小捕快的半只手臂已经开始发麻,而他觉得自己的嘴唇也开始干裂,不止是口干舌燥,连视线都恍惚起来。
                              然而这时,他听见身边乍然想起一阵惊雷般的大笑声,透着忘形的得意,更携着分令人作呕的狂妄。
                              青年愤怒地抬起头,那抹银光闪闪的苗疆身影撞进了他燃着怒火的眼眸。
                              “哈哈哈哈——傻呀,真是傻呀,比狗还傻,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怪不得你两年前会被蒂奇大人整的这么惨!”
                              小捕快死死咬着牙,却连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
                              “……你……你为什么不……不告诉……我,它……它有——”他感觉眼前慢慢泛起了白星儿:毒已经顺着他的伤口蔓延开来。
                              “告诉你什么?哈哈,告诉你有毒?——笑话!我在这里等着你,就是要让你中这酒虫的尾钩之毒——”
                              小捕快看到的不再是那个怯弱却满怀正义与善良的苗疆人。此时此刻,那人嘴角张狂的笑容,脸上近乎扭曲出狰狞的模样,像一头披着人皮的野兽,忽然张开可怕的獠牙,将那满富爱的面具无情地撕开,露出真实的丑恶嘴脸。
                              他太单纯了,太容易信任别人了:不管两年前还是两年后,蒙奇.D.路飞的这点从未变过——即便他的单纯,他的善,不仅害了别人,此刻也害了自己。
                              千钧一瞬,小捕快目光闪过一道寒芒,随即,一道凌厉地掌击从他脸上扇过。青年只觉刺骨地痛楚从脸上传来,火辣辣地疼,而身体也无法控制地像后飞去,生生被甩出了几米,“扑通”一声,沉重地摔在了地上。
                              他感到背脊像是快要断裂了一样地纠缠着身体,牵动着他本就受伤的脏器,激起浑身上下一阵又一阵地战栗。
                              然而,他拿染了血的手心内,仍没有放开那罪魁祸首的酒虫。
                              “哈哈,真爽啊,我竟然能把你这个江湖上少有敌手的'草帽神捕'打成这幅狼狈模样,真是给蒂奇大人长脸——”
                              小捕快吐出一口黑血,艰难地呼出声音:“……蒂……蒂奇?”
                              “哟,'草帽神捕',别告诉我你连蒂奇大人都往了?那我提醒你一下,还记得你大哥那可怜的死状么?!——”

                              小捕快感觉一道精芒射穿了自己的记忆匣子,一个人的名字顿时展现在脑中:那个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他难以自持地握紧另一只空着的拳头,周身的颤抖愈发明显。
                              “黑胡子”马歇尔.D.蒂奇,他发过誓要将其碎尸万段。
                              没想到,他竟然在这种处处劣势的情况下,和黑胡子的手下见了面——以最卑鄙的形式。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54楼2017-02-14 20:50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