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外头的阳光有点太刺眼了。
金振焕眯着眼睛,把脸从枕头里抬起来,清晨的阳光在他凌乱的发丝上跳跃。他皱着眉头,手指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左滑关掉了闹钟。
他揉着头发,在被窝里扭着身子穿上了睡裤,半裸着上半身在地板上找到了剩下的睡衣。他的皮肤似乎白皙过头了,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一种毫无血色的透明,病态的苍白和瘦弱的身子让他看上去像个病人。
——事实相反,他可强壮得很。
衣袖上的纽扣制作得有些粗糙,他眯着眼漫不经心地扣着纽扣,食指上的戒指被扣子蹭了一下滑落在地上,暴露在日光下的光滑的手背瞬时像被放在火炉上炙烤一样红了一大片。他倒吸一口气捂着被烫伤的手咋咋呼呼地缩到了阴影处,眼角泛泪地吹着气,够着戒指戴在了手指上才敢从门后的阴影处狼狈地探出了身。
——好吧好吧,他也不是强壮到什么也不怕。
他挠了挠脑后毛躁的头发,从冰箱里拿出袋奶,咬出个小口一口一口地嘬着里头的液体。他走回房间,准备着下午去学校报到的资料,从柜子里翻出一个书包一股脑地丢在包里。他将手里已经空了的袋奶揉成团扔进垃圾桶,舌尖舔去嘴角殷红的液体,他的唇齿间满是血液的腥甜。
作为一个已经存活了上百年的吸血鬼,时间是他最不需要着急的东西。他看了看墙上指针已经指向了十一点的时钟,想了想还是开了电脑,追着前几天又发现的一部吸血鬼电视剧。他十分热衷于这些年轻的演员们演绎出的肥皂剧情,对那些相爱相杀的剧码百看不厌。他惊奇于现代人的脑洞十分丰富,但剧里出现的狼人和吸血鬼这配对,着实让他犯了恶心再也看不下去。
若是让他找个浑身发着狗臭味的狼女过日子,他宁愿孤独至死。
他拿起手机,想了想倒不如出去外边觅食吃野餐,来一场意外的邂逅倒也不错。宋允亨的酒吧倒是个好去处。
作为一个合格的男巫,占卜是宋允亨必学的东西,但有些时候,他总忘了给自己占卜预测,导致一些意外的小错误。比如现在,他看着从门口进来的金振焕,和角落处的两个狼人男孩,双方开始察觉到彼此的存在,开始下意识地观察酒吧里的人。
吸血鬼和狼人,碰上了就不是件好商量的事了。
宋允亨开始为自己的酒吧默默担忧,怕这块地还不够他们打的。
还在沉思间,金振焕就已经走到了吧台,他玩着自己额前淡金色的卷发,向宋允亨招了招手。
“今天来了两个狼人啊。”
宋允亨给他倒酒的手一抖,看着后者低着头摩挲着食指上的戒指,宛若无意的提起,有些头疼地回答:“我这儿不是给你们打架的,要打出去打,男巫不掺和你们的事。”
金振焕闻言轻轻摇了摇头,他计算着日子,对宋允亨说:“再过几天可就是满月了啊…”
宋允亨耸耸肩,不再理会他。金振焕轻摇着玻璃杯里的液体,转过身子朝角落里一直窥探着他的人,微微笑,举起酒杯一仰而尽。亮眼的灯光和淡金的发色将他的皮肤衬得宛如白瓷,眼角的痣给这张白净单纯的小脸添上了一丝妩媚,他笑眼弯弯,薄唇轻抿,扬起的脖颈白皙修长,好像还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多撩人一样,伸出舌尖舔去嘴角残余的酒,殊不知他比酒还要醉人。
坐在角落里的狼人还正处于血气方刚的年纪,显然是中了百年老妖精的道了。狼人放肆地用眼睛从金振焕交叠的双腿上游离到金振焕的脸颊,眸间尽是暧昧之意。
“他看起来很好吃呢…”
其中的一个狼人回过头对同伴暧昧地笑笑,“离满月也不久了,正好做一些坏事情。”
“金知元,你还真是口味挺重啊。”同伴毫不留情地嫌弃。
“彼此彼此。”金知元回头,眼睛宛若都粘在了金振焕的身上,宽大的牛仔外套也掩饰不住的纤细线条,让金知元情不自禁伸出手在空气里顺着他的细腰描绘,脑子里冒出了一些邪恶的东西。
外头的阳光有点太刺眼了。
金振焕眯着眼睛,把脸从枕头里抬起来,清晨的阳光在他凌乱的发丝上跳跃。他皱着眉头,手指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左滑关掉了闹钟。
他揉着头发,在被窝里扭着身子穿上了睡裤,半裸着上半身在地板上找到了剩下的睡衣。他的皮肤似乎白皙过头了,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一种毫无血色的透明,病态的苍白和瘦弱的身子让他看上去像个病人。
——事实相反,他可强壮得很。
衣袖上的纽扣制作得有些粗糙,他眯着眼漫不经心地扣着纽扣,食指上的戒指被扣子蹭了一下滑落在地上,暴露在日光下的光滑的手背瞬时像被放在火炉上炙烤一样红了一大片。他倒吸一口气捂着被烫伤的手咋咋呼呼地缩到了阴影处,眼角泛泪地吹着气,够着戒指戴在了手指上才敢从门后的阴影处狼狈地探出了身。
——好吧好吧,他也不是强壮到什么也不怕。
他挠了挠脑后毛躁的头发,从冰箱里拿出袋奶,咬出个小口一口一口地嘬着里头的液体。他走回房间,准备着下午去学校报到的资料,从柜子里翻出一个书包一股脑地丢在包里。他将手里已经空了的袋奶揉成团扔进垃圾桶,舌尖舔去嘴角殷红的液体,他的唇齿间满是血液的腥甜。
作为一个已经存活了上百年的吸血鬼,时间是他最不需要着急的东西。他看了看墙上指针已经指向了十一点的时钟,想了想还是开了电脑,追着前几天又发现的一部吸血鬼电视剧。他十分热衷于这些年轻的演员们演绎出的肥皂剧情,对那些相爱相杀的剧码百看不厌。他惊奇于现代人的脑洞十分丰富,但剧里出现的狼人和吸血鬼这配对,着实让他犯了恶心再也看不下去。
若是让他找个浑身发着狗臭味的狼女过日子,他宁愿孤独至死。
他拿起手机,想了想倒不如出去外边觅食吃野餐,来一场意外的邂逅倒也不错。宋允亨的酒吧倒是个好去处。
作为一个合格的男巫,占卜是宋允亨必学的东西,但有些时候,他总忘了给自己占卜预测,导致一些意外的小错误。比如现在,他看着从门口进来的金振焕,和角落处的两个狼人男孩,双方开始察觉到彼此的存在,开始下意识地观察酒吧里的人。
吸血鬼和狼人,碰上了就不是件好商量的事了。
宋允亨开始为自己的酒吧默默担忧,怕这块地还不够他们打的。
还在沉思间,金振焕就已经走到了吧台,他玩着自己额前淡金色的卷发,向宋允亨招了招手。
“今天来了两个狼人啊。”
宋允亨给他倒酒的手一抖,看着后者低着头摩挲着食指上的戒指,宛若无意的提起,有些头疼地回答:“我这儿不是给你们打架的,要打出去打,男巫不掺和你们的事。”
金振焕闻言轻轻摇了摇头,他计算着日子,对宋允亨说:“再过几天可就是满月了啊…”
宋允亨耸耸肩,不再理会他。金振焕轻摇着玻璃杯里的液体,转过身子朝角落里一直窥探着他的人,微微笑,举起酒杯一仰而尽。亮眼的灯光和淡金的发色将他的皮肤衬得宛如白瓷,眼角的痣给这张白净单纯的小脸添上了一丝妩媚,他笑眼弯弯,薄唇轻抿,扬起的脖颈白皙修长,好像还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多撩人一样,伸出舌尖舔去嘴角残余的酒,殊不知他比酒还要醉人。
坐在角落里的狼人还正处于血气方刚的年纪,显然是中了百年老妖精的道了。狼人放肆地用眼睛从金振焕交叠的双腿上游离到金振焕的脸颊,眸间尽是暧昧之意。
“他看起来很好吃呢…”
其中的一个狼人回过头对同伴暧昧地笑笑,“离满月也不久了,正好做一些坏事情。”
“金知元,你还真是口味挺重啊。”同伴毫不留情地嫌弃。
“彼此彼此。”金知元回头,眼睛宛若都粘在了金振焕的身上,宽大的牛仔外套也掩饰不住的纤细线条,让金知元情不自禁伸出手在空气里顺着他的细腰描绘,脑子里冒出了一些邪恶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