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志道禅师者南海人也。初参六祖曰。学人自出家。览涅槃经仅十余载。未明大意。愿和尚垂诲。祖曰。汝何处未了。对曰。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于此疑惑。祖曰。汝作么生疑。对曰。一切众生皆有二身。谓色身法身也。色身无常有生有灭。法身有常无知无觉。经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者。未审是何身寂灭何身受乐。若色身者。色身灭时。四大分散全是苦。苦不可言乐。若法身寂灭。即同草木瓦石。谁当受乐。又法性是生灭之体。五蕴是生灭之用。一体五用生灭是常。生则从体起用。灭则摄用归体。若听更生。即有情之类不断不灭。若不听更生。即永归寂灭。同于无情之物。如是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尚不得生何乐之有。祖曰。汝是释子何习外道断常邪见。而议最上乘法。据汝所解。即色身外别有法身。离生灭求于寂灭。又推涅槃常乐。言有身受者。斯乃执吝生死耽着世乐。汝今当知。佛为一切迷人认五蕴和合为自体相。分别一切法为外尘相。好生恶死念念迁流。不知梦幻虚假。枉受轮回。以常乐涅槃翻为苦相终日驰求。佛愍此故乃示涅槃真乐。刹那无有生相。刹那无有灭相。更无生灭可灭。是则寂灭见前。当见前之时亦无见前之量乃谓常乐此乐无有受者亦无不受者岂有一体五用之名何况更言涅槃禁伏诸法令永不生斯乃谤佛毁法。听吾偈曰。
无上大涅槃 圆明常寂照
凡愚谓之死 外道执为断
诸求二乘人 目以无为作
尽属情所计 六十二见本
妄立虚假名 何为真实义
唯有过量人 通达无取舍
以知五蕴法 及以蕴中我
外现众色象 一一音声相
平等如梦幻 不起凡圣见
不作涅槃解 二边三际断
常应诸根用 而不起用想
分别一切法 不起分别想
劫火烧海底 风鼓山相击
真常寂灭乐 涅槃相如是
吾今强言说 令汝舍邪见
汝勿随言解 许汝知少分
师闻偈踊跃作礼而退。
无上大涅槃 圆明常寂照
凡愚谓之死 外道执为断
诸求二乘人 目以无为作
尽属情所计 六十二见本
妄立虚假名 何为真实义
唯有过量人 通达无取舍
以知五蕴法 及以蕴中我
外现众色象 一一音声相
平等如梦幻 不起凡圣见
不作涅槃解 二边三际断
常应诸根用 而不起用想
分别一切法 不起分别想
劫火烧海底 风鼓山相击
真常寂灭乐 涅槃相如是
吾今强言说 令汝舍邪见
汝勿随言解 许汝知少分
师闻偈踊跃作礼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