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遗物
文/重熹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这是归有光《项脊轩志》所属的最后一句,当时学这篇文章时未有感触,而今再翻看时,不禁红了眼睛。
时年幼,不知其言之悲。学的时候不甚在意,现在却不能自已,猝不及防的落下几滴泪来。时光如冷锋过境,倾泻下一场大雨,似冲刷净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浸湿了多少心灵,在时光里所遗失的美好,总让人久久难忘。
多年前,曾拥有。不论是欢喜笑颜还是愁眉倦容,我们都曾共同走过。但等到再回首已百年身时,自己身后可还有那人在?多年后,梦醒时分学会了想念。沿着生命的路途走得越远,我们就越是想念,想念我们经历过的流年,在一遍遍追忆之中,即使是过往的凌厉也能渐渐站成温柔的姿势。
时过境迁的温柔,却总叫人无力承受。那院里的一株枇杷树,早已长得似伞盖一样高耸,而当年之人却已不再多年了。如此景观,如此之情,何不让人掩面抽泣。
离开故乡小半年,再次回到这天府之国,岷江之水浇灌之地,故人已还乡,依旧是别是模样。我陪顾惜去看望那个很喜欢养猫的少年霖,石碑上他温和干净的笑容依旧,和曾经我们能够摸得到看得见鲜活的他一样。似乎老去的只有我们,而他一直定格在十六岁的年少青春,不再老去。顾惜还是照旧给他带去了他最爱的菠萝,每一次我都会想要吐槽,人家扫墓都是带白菊,而顾惜和我就得一人抱一个大菠萝,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四年过去了,顾惜现在已经不哭了,把立夏的照片一张张的举在墓前给他看。立夏就是当年她们一起养的小猫咪,现在已经长大了,是个四岁的成年公英短。
“你看,立夏又长胖了,在家里好吃懒做的,现在我都快抱不动了。”
“你看,它最近喜欢这个紫色的毛绒球。”
“你看,这是它的孩子们,哎,立夏都做猫爸爸了。”
一句一句的,都是近期的家常,有些无聊,但是我知道安静躺在里面的人肯定爱听。于是我就沉默地站在一旁无聊地抠着菠萝皮……
看着顾惜已经可以一脸平静的再面对这一切,突然惊觉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可以让人从歇斯底里到若无其事,让顾惜在人前再说起沈霖的时候,也可以只云淡风轻的一句:“对啊,他就是我曾经喜欢过的少年。”
但是,我还是看到过转过头却突然流下眼泪的顾惜,沈霖不在了以后他养的立夏就由顾惜收养了,一直到今天。立夏已经从不会下楼梯的小猫咪,变成了好多只小猫咪的父亲了,好吃懒做的同时还是会给孩子们洗洗澡、舔一舔,然后带着孩子们睡个午觉什么的。
原来,恍然间,时光已翩然而过。
曾许诺执手白头,到头来却落得个天人永隔,每思及此,痛心疾首。如今再看“今已亭亭如盖矣”一句侧面平平之语,再看到沈霖墓前蹲着的顾惜,终于明白了,这句话将一种普世之痛写的淋漓尽致,像一根绣花针,直入心尖,刺心锥肉。世间百病,最苦不过长相思。
旧景旧时,却换不回旧时之人。仿佛应验了那一句“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依旧是春暖花开的缤纷时节,身旁那人却遗落天涯,不知所踪。徒余满山坡的桃红在春风中开到茶靡,弥漫在空气中的思念气息也不过让人添新愁罢了。
西风总告离人愁,吹不散眉弯,才举杯消忧又泪落几世清秋。唯见旧物不见故人,在最想爱你的时刻,你却不在我身边。其中悲苦,若不细细寻味一番,哪会懂得?看着从屋里翻出的旧物,看着小猫一天天长大,可是当年之人却是不在身旁,叹息时光流逝,原来已经分开这么久了。物是人非这个词莫过于用恶毒来形容了,那年旧物,故人已失,这就像是一场流年里浅浅的不愿醒来的梦。梦里有你有我,春暖花开,还有那时我们最好的年月。我们一起疯、一起笑、一起约定去往下一个明天……不会有离愁哀伤,不担心世界太大我会找不到你。
可有的人,终究成了散落天涯的蒲公英,各自扎根,不再过问。当初年幼,不明白作者言语之中的凄楚是怎么一番模样。而今历经岁月的洗礼再回头看,才真正知晓其言之伤。一句话,也能这般触人心弦,一棵故人手植之树,时刻提醒着作者,曾痛失所爱所惜。而我们呢?没有那株枇杷树,却有一只猫咪的成长、却有那时光里藏的一字一句,那白纸上不被看懂的线条。这些都是我们的纪念,你的脸和我的梦,都被刻在那里面,成为不会腐朽的想念。
最平常的可能是最深刻到舍不得的。那些求而不得,想爱而无能为力都是长在心头的荆棘。
曾看见书中有过这么一句:这世界是你的遗嘱,而我是你唯一的遗物。
有人一走便是一生,任天高云阔,再不相逢。我曾爱过你,让我相信你曾活在这世上,而我们曾经相爱,让我成为你遗留世间最深刻的痕迹。
和顾惜一起离开,看着越来越远的沈霖的埋骨之地,看着顾惜眼角眉梢处的微红,我知道,沈霖的存在会一直刻在顾惜的身上。
不只是一座城市可以记住一个人的存在,一个人的存在,也可以铭刻在另一个人的身上。用思念、用祭奠、用一辈子的漫漫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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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重熹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这是归有光《项脊轩志》所属的最后一句,当时学这篇文章时未有感触,而今再翻看时,不禁红了眼睛。
时年幼,不知其言之悲。学的时候不甚在意,现在却不能自已,猝不及防的落下几滴泪来。时光如冷锋过境,倾泻下一场大雨,似冲刷净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浸湿了多少心灵,在时光里所遗失的美好,总让人久久难忘。
多年前,曾拥有。不论是欢喜笑颜还是愁眉倦容,我们都曾共同走过。但等到再回首已百年身时,自己身后可还有那人在?多年后,梦醒时分学会了想念。沿着生命的路途走得越远,我们就越是想念,想念我们经历过的流年,在一遍遍追忆之中,即使是过往的凌厉也能渐渐站成温柔的姿势。
时过境迁的温柔,却总叫人无力承受。那院里的一株枇杷树,早已长得似伞盖一样高耸,而当年之人却已不再多年了。如此景观,如此之情,何不让人掩面抽泣。
离开故乡小半年,再次回到这天府之国,岷江之水浇灌之地,故人已还乡,依旧是别是模样。我陪顾惜去看望那个很喜欢养猫的少年霖,石碑上他温和干净的笑容依旧,和曾经我们能够摸得到看得见鲜活的他一样。似乎老去的只有我们,而他一直定格在十六岁的年少青春,不再老去。顾惜还是照旧给他带去了他最爱的菠萝,每一次我都会想要吐槽,人家扫墓都是带白菊,而顾惜和我就得一人抱一个大菠萝,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四年过去了,顾惜现在已经不哭了,把立夏的照片一张张的举在墓前给他看。立夏就是当年她们一起养的小猫咪,现在已经长大了,是个四岁的成年公英短。
“你看,立夏又长胖了,在家里好吃懒做的,现在我都快抱不动了。”
“你看,它最近喜欢这个紫色的毛绒球。”
“你看,这是它的孩子们,哎,立夏都做猫爸爸了。”
一句一句的,都是近期的家常,有些无聊,但是我知道安静躺在里面的人肯定爱听。于是我就沉默地站在一旁无聊地抠着菠萝皮……
看着顾惜已经可以一脸平静的再面对这一切,突然惊觉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可以让人从歇斯底里到若无其事,让顾惜在人前再说起沈霖的时候,也可以只云淡风轻的一句:“对啊,他就是我曾经喜欢过的少年。”
但是,我还是看到过转过头却突然流下眼泪的顾惜,沈霖不在了以后他养的立夏就由顾惜收养了,一直到今天。立夏已经从不会下楼梯的小猫咪,变成了好多只小猫咪的父亲了,好吃懒做的同时还是会给孩子们洗洗澡、舔一舔,然后带着孩子们睡个午觉什么的。
原来,恍然间,时光已翩然而过。
曾许诺执手白头,到头来却落得个天人永隔,每思及此,痛心疾首。如今再看“今已亭亭如盖矣”一句侧面平平之语,再看到沈霖墓前蹲着的顾惜,终于明白了,这句话将一种普世之痛写的淋漓尽致,像一根绣花针,直入心尖,刺心锥肉。世间百病,最苦不过长相思。
旧景旧时,却换不回旧时之人。仿佛应验了那一句“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依旧是春暖花开的缤纷时节,身旁那人却遗落天涯,不知所踪。徒余满山坡的桃红在春风中开到茶靡,弥漫在空气中的思念气息也不过让人添新愁罢了。
西风总告离人愁,吹不散眉弯,才举杯消忧又泪落几世清秋。唯见旧物不见故人,在最想爱你的时刻,你却不在我身边。其中悲苦,若不细细寻味一番,哪会懂得?看着从屋里翻出的旧物,看着小猫一天天长大,可是当年之人却是不在身旁,叹息时光流逝,原来已经分开这么久了。物是人非这个词莫过于用恶毒来形容了,那年旧物,故人已失,这就像是一场流年里浅浅的不愿醒来的梦。梦里有你有我,春暖花开,还有那时我们最好的年月。我们一起疯、一起笑、一起约定去往下一个明天……不会有离愁哀伤,不担心世界太大我会找不到你。
可有的人,终究成了散落天涯的蒲公英,各自扎根,不再过问。当初年幼,不明白作者言语之中的凄楚是怎么一番模样。而今历经岁月的洗礼再回头看,才真正知晓其言之伤。一句话,也能这般触人心弦,一棵故人手植之树,时刻提醒着作者,曾痛失所爱所惜。而我们呢?没有那株枇杷树,却有一只猫咪的成长、却有那时光里藏的一字一句,那白纸上不被看懂的线条。这些都是我们的纪念,你的脸和我的梦,都被刻在那里面,成为不会腐朽的想念。
最平常的可能是最深刻到舍不得的。那些求而不得,想爱而无能为力都是长在心头的荆棘。
曾看见书中有过这么一句:这世界是你的遗嘱,而我是你唯一的遗物。
有人一走便是一生,任天高云阔,再不相逢。我曾爱过你,让我相信你曾活在这世上,而我们曾经相爱,让我成为你遗留世间最深刻的痕迹。
和顾惜一起离开,看着越来越远的沈霖的埋骨之地,看着顾惜眼角眉梢处的微红,我知道,沈霖的存在会一直刻在顾惜的身上。
不只是一座城市可以记住一个人的存在,一个人的存在,也可以铭刻在另一个人的身上。用思念、用祭奠、用一辈子的漫漫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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