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师范院校毕业生进行摸底统计的公告
http://www.nehe.gov.cn 2016-09-14 信息来源:教育局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1]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为妥善解决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摸底统计,特发布公告。
一、报名条件
1、2000年及以前入学且200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2、入学时户籍为讷河市户籍,毕业时派遣到讷河市报到的(以报到证为准)。
二、报名受理
1、集中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11月13日,公告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3日。
2、报名时需携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在公告有效期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机会,以后不再解决此类问题。
三、报名地点
讷河市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452—3330071
讷河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3日
http://www.nehe.gov.cn 2016-09-14 信息来源:教育局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1]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为妥善解决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进行摸底统计,特发布公告。
一、报名条件
1、2000年及以前入学且200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2、入学时户籍为讷河市户籍,毕业时派遣到讷河市报到的(以报到证为准)。
二、报名受理
1、集中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11月13日,公告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3日。
2、报名时需携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在公告有效期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机会,以后不再解决此类问题。
三、报名地点
讷河市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452—3330071
讷河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