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绵阳司法鉴定不应容忍“南郭先生”的问题,我们已于2016年12月7日收悉,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作了批示和要求,并亲自参与处理和督办,我们严格按照司法部第123号《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了查处,现回复如下:
1、对你所反映“西科大司法鉴定中心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低劣”问题,经查实,西科大司法鉴定中心是2002年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机构鉴定人都取得了执业资格并年检注册合格,面向社会进行了注册公告,符合鉴定的主体资格。当然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确实存在参差不齐现象,鉴此,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和办法加大对鉴定人专业技术的培训,并且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尤其是重大复杂案例的研究,以适应新形势需求和鉴定案件的要求,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服务。
2、对你所反映“鉴定机构管理混乱,机构负责人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现象,我们专门约谈了该机构负责人,对其管理上的混乱、在鉴定服务过程中态度不好等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在全市鉴定行业协会举一反三开展“执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也收到了一定效果。今后,我们将更进一步抓好鉴定队伍教育管理,全面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对你反映机构鉴定时限周期太长问题。按照司法部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內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该鉴定确实超出正常鉴定时限,但本案系新生儿死因鉴定,案件复杂,难度系数很大,在完成时限上虽然鉴定人与你进行了沟通,但告知不很明确,双方意见也没有完全达成一致,这也反应出该鉴定人工作不细、作风不实、执业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现已责成机构认真整改。为杜绝类似现象发生,我们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各类制度,统一了规范标准,并实现了全部上墙公示,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打司法鉴定管理科联系电话08162264821。
绵阳市司法局
以上这个司法局的回复,对这个鉴定中心不痛不痒,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处罚,这个鉴定中心陈主任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收取上万的鉴定费用,胡乱鉴定,让人不齿!打着西科大的名号,蛊惑不了解真实背景的普通老百姓,欺骗老百姓的同时也败坏了绵阳西南科技大学的名声,希望绵阳西科大能收回你们的名称,不要让这种机构再招摇撞骗!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绵阳司法鉴定不应容忍“南郭先生”的问题,我们已于2016年12月7日收悉,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作了批示和要求,并亲自参与处理和督办,我们严格按照司法部第123号《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了查处,现回复如下:
1、对你所反映“西科大司法鉴定中心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低劣”问题,经查实,西科大司法鉴定中心是2002年经四川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机构鉴定人都取得了执业资格并年检注册合格,面向社会进行了注册公告,符合鉴定的主体资格。当然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确实存在参差不齐现象,鉴此,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和办法加大对鉴定人专业技术的培训,并且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尤其是重大复杂案例的研究,以适应新形势需求和鉴定案件的要求,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服务。
2、对你所反映“鉴定机构管理混乱,机构负责人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现象,我们专门约谈了该机构负责人,对其管理上的混乱、在鉴定服务过程中态度不好等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在全市鉴定行业协会举一反三开展“执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活动,也收到了一定效果。今后,我们将更进一步抓好鉴定队伍教育管理,全面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对你反映机构鉴定时限周期太长问题。按照司法部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內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该鉴定确实超出正常鉴定时限,但本案系新生儿死因鉴定,案件复杂,难度系数很大,在完成时限上虽然鉴定人与你进行了沟通,但告知不很明确,双方意见也没有完全达成一致,这也反应出该鉴定人工作不细、作风不实、执业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现已责成机构认真整改。为杜绝类似现象发生,我们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各类制度,统一了规范标准,并实现了全部上墙公示,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打司法鉴定管理科联系电话08162264821。
绵阳市司法局
以上这个司法局的回复,对这个鉴定中心不痛不痒,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处罚,这个鉴定中心陈主任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收取上万的鉴定费用,胡乱鉴定,让人不齿!打着西科大的名号,蛊惑不了解真实背景的普通老百姓,欺骗老百姓的同时也败坏了绵阳西南科技大学的名声,希望绵阳西科大能收回你们的名称,不要让这种机构再招摇撞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