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农村户口的学龄前儿童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城镇标准计算——陆屏诉朱何生、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本案要旨:农村学龄前儿童在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领域内的开支与城镇户口的儿童相比已无甚区别,有着同样的心理期待和消费付出,在这个意义上就是一个“准城镇居民”,其在生命健康中受到的损失也理应享受到与城镇标准同步的赔偿数额,而不能单纯片面地以户口性质来决定赔偿适用标准。
案号:(2011)安少民初字第0029号审理法院: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2年民事审判案例卷)
本案要旨:农村学龄前儿童在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领域内的开支与城镇户口的儿童相比已无甚区别,有着同样的心理期待和消费付出,在这个意义上就是一个“准城镇居民”,其在生命健康中受到的损失也理应享受到与城镇标准同步的赔偿数额,而不能单纯片面地以户口性质来决定赔偿适用标准。
案号:(2011)安少民初字第0029号审理法院: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2年民事审判案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