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可不可以自己写专利不找别人代理自己的专利?
答案是可以的。首先我就教一下大家,如何自己申请专利。
第1种途径如下“专利申请纸质提交
”第一步,在专利局的网站上下载一篇授权的和自己技术差不多的专利,读懂对方的专利,模仿一遍。写成专利的稿件。
第二步,直接去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费用减缓请求书,这些文件均可以在专利局网上下载。接着缴费办理。
第2种途径如下“专利申请电子提交
第一步,在专利局的网站上下载一篇授权的和自己技术差不多的专利,读懂对方的专利,模仿一遍。写成专利的稿件。
第二步,在专利局网上上注册电子申请账户。同时给专利局邮寄网上申请电子账户的申请书,和协议。
第三步,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CPC(专门用来递交专利的软件,专利局网站可以下载。)就可以电子版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费用减缓请求书,。接着缴费办理。
以上是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基本的程序。
2、自己直接申请的专利会有哪些问题?
1、如果自己特别熟悉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自己申请完全没有问题。
2、会遇到的问题主要是针对不那么熟悉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的同学提出的。
一、首先要学生如何使用CPC制作出申请文件,同时要了解怎么样才算递交成功。否则专利局会发视为为提出。
二、CPC熟练掌握以后,接下来的就是专利申请过程中,补正的文件,中间文件,和答复文件的撰写和制作。
这也是专利能否授权非常重要的环节了。
如果以上对你来说都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同学你就可以自己申请专利了。
3、我申请专利了,我也有自己的专利了,别人是不是只要使用了就会侵权,我就可以来告别人呢?
答:这个问题很多申请专利的人,或者是专利代理行业的人,都不太懂。大家以为“我有专利,这个就只能我一个人用。”,这个想法肯定是错误的。 1、首先你要明白“什么叫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专利的侵权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现在法院主流的判定原则是
1全面覆盖原则编辑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视为被控物全面覆盖了 专利的权利要求。
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H型强场 磁化杯体(1),其特征在于:杯体的两侧各镶嵌一块永久磁铁(2)。如果被控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一块永久磁铁,那么可以看到,被控物的结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一模一样。
2、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 概念,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被控物侵权。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新型 机器人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电机接传动机构,传动机构的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被控物的结构为,电机经齿轮传动,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被控物采用齿轮传动,齿轮传动的结构属于“传动机构的具体概念,因此,被控物属于侵权。
3、被控物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 特征,也就是说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而且还增加了特征,此种情况仍属侵权,因为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就是只要被控物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就算侵权,而不问被控物是否比权利要求的多。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电褥子,其特征在于:具有绝缘性能好的电阻丝。被控物的结构具有绝缘好的电阻丝,而且还具备一个电阻丝短路保护装置,尽管被控物的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而且可能还具有一定的创造性,由于被控物的结构覆盖了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所以被控物侵权。实践中,公众可能对此有一些不理解,觉得被控物的特征多于权利要求,而且性能可能还要优于专利产品,为什么还要算做侵权呢?这是因为专利保护的是智力成果,在后的产品如果是在专利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尽管可能性能要优于专利产品,但是由于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就必须获得他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前面所述的被控物,其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但是多出的特征可能具备一定的创造性,也可能申报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也经常出现,也就是说被控物也具有在原告之后申报的专利,该专利是在原告专利基础上的改进专利,就如前面所分析的,由于被控物全面覆盖了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特征,被控物侵权,即使该产品获得了专利权。针对此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原告和被告都具备专利的情况下,如果被告的专利在后,那么在专利侵权判定时,不考虑被告的专利。
何种情况下被控物为不侵权。在被控物缺少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时,被控物不侵权。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此种情况下被控物不侵权,其前提是侵权判定不适用等同原则和多余指定原则,等同 原则和多余指定原则将在后面加以论述。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新型消火栓保护筒,具有进水管、出水管,其特征在于:筒体为玻璃钢制成,筒体和进水管和出水管之间通过密封圈连接在一起。
被控物的筒体由玻璃钢制成,也具有进水管和出水管,但是筒体和进水管和出水管之间直接焊接成一体,没有密封圈这个结构,由于被控物缺少权利要求中的一个特征,所以被控物不构成侵权。在做出不侵权决定的时候,还有一个应该注意的问题,就是缺少的权利要求中的特征不仅指权利要求特征部分的特征,而且包括前序部分的特征。如前举的专利权利要求的例子,进水管、出水管就属于前序部分的特征,该特征为现有技术部分的特征,“其特征在于”后面的特征就属于特征部分的特征,有的时候,在被控物缺少前序部分的特征时,也可能构成不侵权。
对专利申请有疑问,和疑惑,想要申请专利的可以联系我,400-8320599,010-83204409刘经理,QQ135230843
答案是可以的。首先我就教一下大家,如何自己申请专利。
第1种途径如下“专利申请纸质提交
”第一步,在专利局的网站上下载一篇授权的和自己技术差不多的专利,读懂对方的专利,模仿一遍。写成专利的稿件。
第二步,直接去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费用减缓请求书,这些文件均可以在专利局网上下载。接着缴费办理。
第2种途径如下“专利申请电子提交
第一步,在专利局的网站上下载一篇授权的和自己技术差不多的专利,读懂对方的专利,模仿一遍。写成专利的稿件。
第二步,在专利局网上上注册电子申请账户。同时给专利局邮寄网上申请电子账户的申请书,和协议。
第三步,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CPC(专门用来递交专利的软件,专利局网站可以下载。)就可以电子版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费用减缓请求书,。接着缴费办理。
以上是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基本的程序。
2、自己直接申请的专利会有哪些问题?
1、如果自己特别熟悉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自己申请完全没有问题。
2、会遇到的问题主要是针对不那么熟悉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的同学提出的。
一、首先要学生如何使用CPC制作出申请文件,同时要了解怎么样才算递交成功。否则专利局会发视为为提出。
二、CPC熟练掌握以后,接下来的就是专利申请过程中,补正的文件,中间文件,和答复文件的撰写和制作。
这也是专利能否授权非常重要的环节了。
如果以上对你来说都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同学你就可以自己申请专利了。
3、我申请专利了,我也有自己的专利了,别人是不是只要使用了就会侵权,我就可以来告别人呢?
答:这个问题很多申请专利的人,或者是专利代理行业的人,都不太懂。大家以为“我有专利,这个就只能我一个人用。”,这个想法肯定是错误的。 1、首先你要明白“什么叫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
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专利的侵权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现在法院主流的判定原则是
1全面覆盖原则编辑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覆盖原则。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视为被控物全面覆盖了 专利的权利要求。
1、字面侵权。即从字面上分析比较就可以认定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必要特征相同。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H型强场 磁化杯体(1),其特征在于:杯体的两侧各镶嵌一块永久磁铁(2)。如果被控物的杯体两侧各镶嵌了一块永久磁铁,那么可以看到,被控物的结构与权利要求所描述的结构一模一样。
2、专利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是上位 概念,被控物公开的结构属于上位概念中的具体概念,此种情况下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被控物侵权。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新型 机器人行走机构,其特征在于:电机接传动机构,传动机构的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被控物的结构为,电机经齿轮传动,输出轴上装有驱动轮。被控物采用齿轮传动,齿轮传动的结构属于“传动机构的具体概念,因此,被控物属于侵权。
3、被控物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必要技术 特征,也就是说被控物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相比,不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而且还增加了特征,此种情况仍属侵权,因为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就是只要被控物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就算侵权,而不问被控物是否比权利要求的多。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电褥子,其特征在于:具有绝缘性能好的电阻丝。被控物的结构具有绝缘好的电阻丝,而且还具备一个电阻丝短路保护装置,尽管被控物的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而且可能还具有一定的创造性,由于被控物的结构覆盖了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所以被控物侵权。实践中,公众可能对此有一些不理解,觉得被控物的特征多于权利要求,而且性能可能还要优于专利产品,为什么还要算做侵权呢?这是因为专利保护的是智力成果,在后的产品如果是在专利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尽管可能性能要优于专利产品,但是由于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就必须获得他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前面所述的被控物,其特征多于专利权利要求,但是多出的特征可能具备一定的创造性,也可能申报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也经常出现,也就是说被控物也具有在原告之后申报的专利,该专利是在原告专利基础上的改进专利,就如前面所分析的,由于被控物全面覆盖了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特征,被控物侵权,即使该产品获得了专利权。针对此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原告和被告都具备专利的情况下,如果被告的专利在后,那么在专利侵权判定时,不考虑被告的专利。
何种情况下被控物为不侵权。在被控物缺少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时,被控物不侵权。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此种情况下被控物不侵权,其前提是侵权判定不适用等同原则和多余指定原则,等同 原则和多余指定原则将在后面加以论述。比如,一项专利,其权利要求为:一种新型消火栓保护筒,具有进水管、出水管,其特征在于:筒体为玻璃钢制成,筒体和进水管和出水管之间通过密封圈连接在一起。
被控物的筒体由玻璃钢制成,也具有进水管和出水管,但是筒体和进水管和出水管之间直接焊接成一体,没有密封圈这个结构,由于被控物缺少权利要求中的一个特征,所以被控物不构成侵权。在做出不侵权决定的时候,还有一个应该注意的问题,就是缺少的权利要求中的特征不仅指权利要求特征部分的特征,而且包括前序部分的特征。如前举的专利权利要求的例子,进水管、出水管就属于前序部分的特征,该特征为现有技术部分的特征,“其特征在于”后面的特征就属于特征部分的特征,有的时候,在被控物缺少前序部分的特征时,也可能构成不侵权。
对专利申请有疑问,和疑惑,想要申请专利的可以联系我,400-8320599,010-83204409刘经理,QQ13523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