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呃……这里有火战士、烈毛怪、火精灵这几种,您选哪个?”
“有什么不同?”
“火战士肌肉发达,高大威猛,个个形体健美。”
“这不错。”我对着镜子随意整理了一下衣领,看看,高大威猛,形体健美,多适合我。
“他们有着强烈的表现欲,喜欢在身上打洞。如果你想装扮成他们,至少要戴三个鼻环。”
“是这样吗?我想想……”
“听说他们王城最近还有新的流行,在[哔——]上穿插金饰可以吸引更多女性火战士的青睐。真是热爱创新的一族。”
“星旧,”我调整表情,镜子里的人一脸深沉,“抬高敌人就是贬低自己。”
“明白了,我收回上一句。”星旧从善如流,微笑着朝我鞠了一躬,“那么您想好做火战士了吗?”
“不用想了,我选火精灵。”我斩钉截铁地说。
烈毛怪?听名字就是个坑王货。
一阵白光闪过,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急速变化,个子向下压,头发向上收,白发蓝眼变成黑发橙眼,尖尖的耳朵,比冰族神略长一些,从碎发里支出来。脸还保留了我原本样貌的六七成,不过细节差别很大,不是特别熟悉亲近我的人肯定认不出来。冰族神肤色偏白,火精灵则偏黑,左边脸颊上有三条灰色的道道,有点像古印第安人的纹身,我板起脸,挺酷。
我对这个形象还算满意,打算回头给星旧加个鸡腿。
“王,我要用寻梦术维持您的外表,不能经常跟您联系,您孤身去火族,一定要加倍小心。”
“知道了。”
“如果身份暴露,打不过就跑,打得过也要跑,我知道您最擅长这个。”
“……”你一定要这么损我吗?
“这一去山高水长,我会想念您的。”
“不肉麻行吗?”我拥抱了他,他的眼角泛起泪花,看起来楚楚可怜。星旧,我最忠诚的下属,他是真的爱我啊,我早该知道。
“最近没睡好,得了干眼症。”星旧从袖子里掏出块手帕,对我示意了一下,“抱歉,马上就好。”
“走了。”
我坚决地转过身,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火族,我来了!
从冰族去火族除了横渡有人鱼族居住的无尽海,还可以从南方的山脉中走商路取道人族,虽然路途稍微曲折,但是可以远离海上的风波,还是很划算的。古早的时候冰火两族之间还有正式的官道,民众关系也很平和,后来感情破裂了,连年打仗,殃及海底鱼虾,人鱼圣尊引海水淹没官道,彻底隔断两族陆上交通——从如今的情况来看,此举非常有远见。
两国正式的贸易往来也被明令禁止。不过还是有一些火族小商人,会混在人族的商队里来冰族贩卖些小玩意儿,他们可能是火精灵、火战士、邪灵师……火族的神品种很多,属于多种类民族,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赚冰族的钱。冰族除了冰天雪地没啥新奇玩意儿,就一个特产:钱。
所有冰族人脸上都写着三个字:不差钱。
看在火族人眼里大概变成七个字:骗到我就给你钱。
这就是悬吊在火族商人眼前的胡萝卜,勾引他们长途跋涉来犯罪。
而我此去火族的任务是寻找红莲碎片。
红莲是火族大地最常见的花,红莲碎片却不是什么残花碎片,它是一种极罕见的矿物晶石,从珍稀度上来说,和冰族的六叶冰晶差不多。但是六叶冰晶可以创建冰幕,是我们族最重要的防御工事,属于国宝级的存在;而红莲碎片和火族国防没有一丁点关系,它只有一个神秘功能,对普通人来说毫无意义。
这个功能目前只有我和星旧知道,不能告诉第三个人。星旧是文士,我总不能把羊往狼窝里扔。
远远的已经看到了边境线,关口处无数人头涌动,好久没来火族国门,想不到他们的排场搞得这么大了……嗯,抬高敌人就是省察自身,所谓取彼之长补己之短。回头我也得整顿一下门面,先把那拨贪官的贵太太给治了,免得她们再给火族送钱。跟着长长的队伍往前移动,我的目光东瞟西瞟,好不容易来一次,多少要收集点情报。队伍行进相当缓慢,抱怨声从头飘到尾。
“推什么推,前面的不走,有本事你飞过去啊!”
“啊!!臭流氓!打流氓~~~~~~~~~~”
“我们的时间很宝贵!我们要抗议!我们是伟大的美特斯邦人!不走寻常路的美特斯邦人!”
“抓住那个流氓~~~~~~~~~~~”
“妈~~咪,我~~想~~便~~便~~”
“前排兜售矿泉水方便面泡椒鸡爪!板凳折凳遮阳伞!杂志报刊望远镜!专业代排只要三个火币!”
真乱套。
我身后有两个人正在议论,一个雄浑的声音说:“看样子还得再等两个时辰,你说那个大人物会是谁啊?”
另一个尖细的声音说:“喏,那排皮甲火箭手看见了吗,我只在王的狩猎场外见过他们一次,我敢说,来的至少是个二阶以上的王公贵族。唉,也不知道哪位大老爷心血来潮搞视察,我们就遭罪,看看这该死的队伍!”
“谁说不是呢,听说今天审查特别严,前头带走好几个奸细了。”
“那我再看看我的文书带全了没……”
“赶紧检查一下,这可马虎不得。”
我的脑子快速转动起来。
大人物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居然有别的奸细?
还一抓好几个?现在这么多人做奸细吗?我只听过职黑,没听过职奸啊!
“呃……这里有火战士、烈毛怪、火精灵这几种,您选哪个?”
“有什么不同?”
“火战士肌肉发达,高大威猛,个个形体健美。”
“这不错。”我对着镜子随意整理了一下衣领,看看,高大威猛,形体健美,多适合我。
“他们有着强烈的表现欲,喜欢在身上打洞。如果你想装扮成他们,至少要戴三个鼻环。”
“是这样吗?我想想……”
“听说他们王城最近还有新的流行,在[哔——]上穿插金饰可以吸引更多女性火战士的青睐。真是热爱创新的一族。”
“星旧,”我调整表情,镜子里的人一脸深沉,“抬高敌人就是贬低自己。”
“明白了,我收回上一句。”星旧从善如流,微笑着朝我鞠了一躬,“那么您想好做火战士了吗?”
“不用想了,我选火精灵。”我斩钉截铁地说。
烈毛怪?听名字就是个坑王货。
一阵白光闪过,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急速变化,个子向下压,头发向上收,白发蓝眼变成黑发橙眼,尖尖的耳朵,比冰族神略长一些,从碎发里支出来。脸还保留了我原本样貌的六七成,不过细节差别很大,不是特别熟悉亲近我的人肯定认不出来。冰族神肤色偏白,火精灵则偏黑,左边脸颊上有三条灰色的道道,有点像古印第安人的纹身,我板起脸,挺酷。
我对这个形象还算满意,打算回头给星旧加个鸡腿。
“王,我要用寻梦术维持您的外表,不能经常跟您联系,您孤身去火族,一定要加倍小心。”
“知道了。”
“如果身份暴露,打不过就跑,打得过也要跑,我知道您最擅长这个。”
“……”你一定要这么损我吗?
“这一去山高水长,我会想念您的。”
“不肉麻行吗?”我拥抱了他,他的眼角泛起泪花,看起来楚楚可怜。星旧,我最忠诚的下属,他是真的爱我啊,我早该知道。
“最近没睡好,得了干眼症。”星旧从袖子里掏出块手帕,对我示意了一下,“抱歉,马上就好。”
“走了。”
我坚决地转过身,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火族,我来了!
从冰族去火族除了横渡有人鱼族居住的无尽海,还可以从南方的山脉中走商路取道人族,虽然路途稍微曲折,但是可以远离海上的风波,还是很划算的。古早的时候冰火两族之间还有正式的官道,民众关系也很平和,后来感情破裂了,连年打仗,殃及海底鱼虾,人鱼圣尊引海水淹没官道,彻底隔断两族陆上交通——从如今的情况来看,此举非常有远见。
两国正式的贸易往来也被明令禁止。不过还是有一些火族小商人,会混在人族的商队里来冰族贩卖些小玩意儿,他们可能是火精灵、火战士、邪灵师……火族的神品种很多,属于多种类民族,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赚冰族的钱。冰族除了冰天雪地没啥新奇玩意儿,就一个特产:钱。
所有冰族人脸上都写着三个字:不差钱。
看在火族人眼里大概变成七个字:骗到我就给你钱。
这就是悬吊在火族商人眼前的胡萝卜,勾引他们长途跋涉来犯罪。
而我此去火族的任务是寻找红莲碎片。
红莲是火族大地最常见的花,红莲碎片却不是什么残花碎片,它是一种极罕见的矿物晶石,从珍稀度上来说,和冰族的六叶冰晶差不多。但是六叶冰晶可以创建冰幕,是我们族最重要的防御工事,属于国宝级的存在;而红莲碎片和火族国防没有一丁点关系,它只有一个神秘功能,对普通人来说毫无意义。
这个功能目前只有我和星旧知道,不能告诉第三个人。星旧是文士,我总不能把羊往狼窝里扔。
远远的已经看到了边境线,关口处无数人头涌动,好久没来火族国门,想不到他们的排场搞得这么大了……嗯,抬高敌人就是省察自身,所谓取彼之长补己之短。回头我也得整顿一下门面,先把那拨贪官的贵太太给治了,免得她们再给火族送钱。跟着长长的队伍往前移动,我的目光东瞟西瞟,好不容易来一次,多少要收集点情报。队伍行进相当缓慢,抱怨声从头飘到尾。
“推什么推,前面的不走,有本事你飞过去啊!”
“啊!!臭流氓!打流氓~~~~~~~~~~”
“我们的时间很宝贵!我们要抗议!我们是伟大的美特斯邦人!不走寻常路的美特斯邦人!”
“抓住那个流氓~~~~~~~~~~~”
“妈~~咪,我~~想~~便~~便~~”
“前排兜售矿泉水方便面泡椒鸡爪!板凳折凳遮阳伞!杂志报刊望远镜!专业代排只要三个火币!”
真乱套。
我身后有两个人正在议论,一个雄浑的声音说:“看样子还得再等两个时辰,你说那个大人物会是谁啊?”
另一个尖细的声音说:“喏,那排皮甲火箭手看见了吗,我只在王的狩猎场外见过他们一次,我敢说,来的至少是个二阶以上的王公贵族。唉,也不知道哪位大老爷心血来潮搞视察,我们就遭罪,看看这该死的队伍!”
“谁说不是呢,听说今天审查特别严,前头带走好几个奸细了。”
“那我再看看我的文书带全了没……”
“赶紧检查一下,这可马虎不得。”
我的脑子快速转动起来。
大人物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居然有别的奸细?
还一抓好几个?现在这么多人做奸细吗?我只听过职黑,没听过职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