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2日,在西安市一家私企上班,当时因为单位比较小,而自己也急于上班,就开始上班了,自己应聘的是财务会计。当时老板话说的特别好可能是由于自己工作经验比较少吧。刚刚开始去公司,由于之前的会计要离职,不在公司,每天8/30上班,下午6/00下班,中午说好的1.5小时休息时间也没有,晚上经常加班,40月份的工资脱到12月10号左右发,11月的工资,天天找老板要,前几天刚刚发了。。但是从2016年12月20日开始上班,一直不让休息,一直要上到2017年1月25日放假的,理由是:这个月要放假,要用过年的法定假期来替换平时的假期,今年元旦三天假期一天也没有让公司员工休息。像这样的,我应该找那个单位处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谢谢,谢谢。。是我自己找劳动仲裁还是找一个律师直接起诉呀。。谢谢。。